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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我检查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7 07:47: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 * 县人事局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县人事局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县统计局:

根据《**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通知所确定的自查内容和自查方法,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我局的统计机构设在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工作标准和严格的统计报送制度,并在《石屏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县人事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 我局还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取得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加上各单位从事人事统计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稳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的精神;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实施工程,不断提高我局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我局的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 * 县人事局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www.bsmz.net]

镇党委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非常重视,通过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年初利用春训,组织干部集体学习,并在干部中开展了竞争上岗活动,经过民主推荐,在任免中层及重要岗位的干部时,召开全体领导会研究决定,并在任职前进行公示,坚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干部个人潜力和特长,优化了干部队伍,使工作效率大大加强。同时,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在农村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结果给予公示。

三、财务工作方面

在财务上,我镇始终能够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于大笔财务支出,能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能少开支的钱少支;能不开支的钱不支;违反原则的开支,坚决不支”,并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四、民主生活会方面

镇党委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并与各站所负责人、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召开,会上,各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查找原因,共同商讨,拿出解决办法,合理高效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水平有了共同的提升。同时,镇上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由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方面

镇党委领导班子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积极及时地解决基基层存在的问题,为基层干部分忧解难,同时,也得到了基层党组织的在力支持。镇党委为了使民主活动开展得更深入,不定期的召开民主大会,由各站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政协和民主人士参加,分发问卷,征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每次都能收到很多可行性的好建议,促进了党委政府工作的健康发展。

回顾前一段的工作,我镇党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不够系统、全面,开展得不够广泛深入,存在以干代学和轻学习,重实干的思想,对存在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等。

今后,我镇党委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将各项政策理论化、系统化,扩大教育面,使更多的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得到教育和学习,提高干部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广泛听取民意,加大整改力度,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我镇的综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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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关于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巴教计字?201*?22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全县教育系统进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自查活动。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优化教育决策的出台及良好的教育质量。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活动领导小组。

二、 自查结果

(一)、经自查,自201*年以来,我县教育系统统计工作中未发现以下统计违法行为

1、各单位负责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2、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对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要求其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等问题。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报送的教育统计资料,存在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报的数据,教育局未经汇总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上报州教育局,提供非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不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情况

1、教育局建立了统计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配合抓,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排精干人员负责。教育局与统计局联合组织对统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

2、统计业务程序规范,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的划分准确、明晰;统计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统计数据都是从基层逐级上报,报到统计局的数据都与教育局进行核对,个别数据如有偏差,教育局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使教育统计工作做到没有虚报、瞒报等数据不实情况的发生。教育统计数据中,逐级与统计局对所包含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保证了教育统计上报数据与统计局上报数据一致。

三、存在的问题

1、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设立了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单位各职能科室人员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2、一些业务往来单位在填写资料用途时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统计人员登记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

3、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完全实现办公自动化,部分统计数据还需手工操作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现象。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加强统计队伍建

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教育统计工作队伍。要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教育局的统计人员尽可能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经常下基层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要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统计电算化。要不断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

和硕县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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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我检查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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