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本文简介:
?公文学习资料仅此一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方面,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正风肃纪;另一方面,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此基础上,中央进一步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强调要
学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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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方面,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正风肃纪;另一方面,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此基础上,中央进一步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作为一名执行执纪审查工作的纪检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9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制定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下称《工作规则》),对执纪审查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现笔者就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好执纪审查工作谈几点自己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执纪审查干部要主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忠诚大于能力,没有忠诚作保证,能力越强越危险。执纪审查是一件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工作,执纪审查干部必须是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人。讲政治是对执纪审查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执纪审查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二、执纪审查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执纪审查干部肩负着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重任。执纪审查干部必须认真思考和切实解决好“为谁执纪、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工作中,既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党建设好才是最大的政绩”。要听党指挥,坚持立足服务党政中心工作不动摇、不偏移,把实现好人民的愿望、满足好人民的需求、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忧群众所忧、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当作工作的力量源泉,和人民群众一起同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使执纪贴近民心,植根于群众,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纪为民。
三、执纪审查干部要坚持学习提高,不断增强执纪审查水平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俗语云:“要想逮到狐狸,就要比狐狸更狡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腐败分子的腐败形式花样翻新,腐败手段也更加高明和隐密,因此,面对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常态,执纪审查干部唯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神圣职责。
四、执纪审查干部要认真贯彻执纪审查工作方针,为党和人民执好纪、监好督、问好责
执纪审查不能怕得罪人。习总书记说过: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从跨入纪检门的那一天起,我就认识到这是一份容易得罪人的工作,虽然得罪人并非我工作的本意,但若有党员干部得罪了党纪政纪而我又怕得罪他或者不愿意去得罪他,那么我就得罪了党和人民,那是我的工作职责所不容许的。
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党和人民执好纪、监好督、问好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努力当好党的肌体的“啄木鸟”、“护林工”。在工作中应注重和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纪审查工作要讲程序,更要讲政治。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执纪审查工作是一项程序性、原则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照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的步骤进行,严守程序不仅限于文书和手续上的完备,而是贯穿整个执纪审查过程的基本原则,而且各个环节间必须坚持党委及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确保执纪审查的政治正确。二是执纪审查工作要重证据,以证服人。执纪审查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收集和固定证据,以证据反映的违纪事实还原和证明客观事实的过程。与刑事侦查、民事诉讼类似,证据不仅包括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述、受审查人陈述等主观证据,也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非主观证据。根据中纪委《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取得的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才能定案”,“仅有受审查党员的交代,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案;受审查党员拒不承认,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仍可定案”的规定,证据收集只有做到确实、完整、充分,形成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的“证据链”,才能有效证明违纪人的违纪事实,达到“证据确凿”的要求。三是执纪审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善于突破。工作实践中,当收到一个问题线索后,事前分析研判我们认为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入手执纪审查的方向和重点问题;方向搞不准、重点抓不住要想取得好的审查效果是很难的;其次,执纪审查的组织是一个关键,组织得好不好往往决定着我们能否逮得到那支违纪的“狐狸”的问题;第三,抓住关键善于突破的问题。“打蛇要打七寸”。执纪审查工作中要留意和善于发现那些对案件具有突破作用的“关键点”,抓住时机及时取得案件审查的实质性突破。
五、执纪审查干部要自觉遵纪守法,勇于接受监督,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执纪审查干部工作及生活中要自觉遵纪守法,尤其要严守纪律审查政治、保密和安全三大纪律,切实做到对自己负责,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负责,对与自己并肩战斗的同事以及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负责。
要树立“监督者更应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的思想,主动接受来自社会、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监督,做到自警、自律、自励,自觉树立和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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