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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下做好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9-05-17 10:57: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新时期下做好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税收综合征管系统、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等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两权”监督网络的建立,国税系统已初步从源头上形成了一整套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机制,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探索出具有国税特色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值得我们认真思考,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探索解决。下面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下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如何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为基层国税部门负责人,如何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影响到个人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程度。我认为,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要树立“公生明、廉生威”的工作理念。“公生明”即公正使人光明磊落。干工作、做事情,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无论是内部“人、财、物”的管理,还是外部税收执法权的行使,都需要坚持这一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公信力,提高政策执行力。

近年来,我局就很好的坚持了政务公开制度,从内部管理的制度出台、日常工作的运行,到外部面向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办理,都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特别是我局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出**,都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论证,把制度制订的过程变为民主行政的过程,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成为令人信服的全员公约。让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发生。“廉生威”即廉洁使人不怒自威。只有清正廉洁、廉洁从税,才能树立崇高的**。我们坚持从细节出发,从小事做起,真正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了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在牢固树立“公生明、廉生威”工作理念的基础上,还需持之一恒的把这一理念贯彻到日常税收工作中去,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说,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成大恶。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小善”的重要性和“小恶”的危害性,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努力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二、如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紧扣五个环节,确保五个到位

一是任务分解环节,确保责任分解到位。要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个相关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注重体现“三个负责制”,即:分级负责制、分项负责制和分线负责制;突出“三个责任人”,即: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责任人。同时,党组书记、局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系统各单位负责人,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廉政工作“一票否决”制。明确落实每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实施到位。

二是思想引导环节,确保认识到位。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已”,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提升全体国税人员的廉政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三是监督环节,确保机制到位。强化监督职能,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在内部监督上,在基层税务分局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以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三级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督查办和部门的督查职能,加强对人员的全方位监督。在外部监督上,要形成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利用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个体税收定额核定、税务稽查、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等“两权”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对权力运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促进全体国税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风之前,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四是考核环节,确保评价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优化考核办法,减少随意性和不合理因素。组织考核要做到“听、看、查、议”,不能走过场,要使考核结果准确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把廉政勤政情况作为党员干部政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考察评价、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等有关规定,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建立健全促进廉政勤政,符合国税系统特点的收入分配方法,逐步解决不合理的平均分配制度和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五是奖惩环节,确保问责到位。把以德倡廉、以法保廉有效地统一起来,建立廉政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要把责任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优、**级和提拔任用挂起钩来,抓好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是政绩,只有两方面政绩都突出的干部,才能提拔重用。要抓住责任追究这一关键环节,该追究的坚决追究,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党员干部抓好这方面工作的内在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

(二)做到五个结合,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与税务文化建设相结合。以税务文化为载体,把廉政建设与税务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通过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弘扬正气。廉政警示教育,引以为戒。传统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珍惜今天。行业作风教育,锤炼干部。文明礼仪教育,知礼达意。廉洁从政教育,知荣明耻。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二是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要通过强化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制度的执行与完善,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定人员理想信念,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游刃有余,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与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是有效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廉洁从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执行环境才能有章可循,才能使国税人员做到自律与他律并重。

四是与营造良好内外环境相结合。要着力构筑拒腐防变堤防,通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廉政责任,开展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健全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政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等,扩大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范围,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努力促进税收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促进税收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五是与干部综合评价相结合。探索实施干部廉政综合评价考核机制,把干部廉政情况纳入到干部考核中去,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评办法。强化结果运用,增强考核实效。把廉政综合评价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收入分配、表彰奖励、日常廉政监督和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有效地增强了党员干部诺廉、践廉、述廉、评廉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会

在多年的基层国税工作实践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要营造一个浓厚的学廉、思廉、守廉、践廉的氛围,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干部,特别是班长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榜样作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到身教胜于言传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身体力行上,率先垂范上,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凡是要求干部做到的,领导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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