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成功顺利转正结业了,正式成为平安保险寿险代理服务团队中的一员,真的很高兴。在昨天的转正结业会上以优秀班干的身份转正,站在领奖台上领奖的心情也很好。
第一个目标:转正已实现。这功劳得归以前的同事朋友,没有他们的支持我是不可能站在领奖台上的,所以我最感谢的也是他们。
第二个目标是:明年六月份之前一定要争取做到区主任。因为我进平安是冲着这些发展平台而来的,否则我也不会进平安,在平安只有做了区主任,你才能更有机会更快过上五子登科的生活。
三个多月的风风雨雨给我的感觉就是:只要你树立目标,并且勤快点努力点没有攻不了的目标。特别是保险行业,每一个月都有激励机制,让你充满活力,不动都会被推着动。成绩已是过去,最重要的是以后都能最少维持过去的成绩。
晚上与二元的一些参训同仁在红歌汇小聚,虽说小插曲不断,但跟高手交流,真是受益非浅。能够把保险寿命沿长,真的没有足够的拜访量真的是不行,没有拜访就不会有准客户,良好的展业方法也是因市场环境决定的,总之,保险应是一项伟大的职业,并不是求人家什么,应觉得自已应该有义务让客户拥有平安的保障。这也是我们做保险的动力,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保险的必要!让保险起到真正的帮助作用,让更多的家庭拥有适合自已的保障!相信只要你以帮人为出发点是一定能让对方感受到你的真诚的,一定会达到双赢的效果!只要真诚地努力去做就不可能簦不到单,我会继续坚持到最后。因为已经选择了平安,就一定要把平安的宗旨发挥好:让平安留下把担忧带走,让更多的家庭拥有平安!
第二篇:代理银行保险业务工作心得体会代理银行保险业务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同事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的朋友们:
非常感谢市行中间业务部、个人银行部与保险公司的举办的这次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课,也非常荣幸能够给我与大家共同研讨如何作好保险代理业务的这个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能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同事以及保险公司的朋友们进行近距离的交流和沟通。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作为一名一线员工在代理银行保险业务的时候,所感受到的一点点体会和想法。希望借此机会阐述一下个人的观点,也希望能够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能通过我的这种形式,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我行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促进我行保险代销工作能够迅速开展。
一、分析一下我行保险代销工作的现状:
我个人认为:我行尚处于银行保险营销的初级阶段。为什么是初级阶段,而不是发展阶段或加速阶段呢?我们来分析一下我行现阶段的表现就知道了。
表现一:销售额度小,市场占比小。
引用市行有关资料显示:代理保险业务开展几年来,在我行虽然得到大力发展,已成为我行中间业务中最具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业务品种之一。但是在xx年###市各家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代理保险保费总额近1.7亿元,其中:工商银行销售7652万元;农业银行销售1536万元;中国银行销售1683万元;邮政储蓄销售5600万元,而我行只销售了407万元。占比还不到2.4%,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够,今年的形势仍不乐观,上面这组数据足以说明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差距非常巨大。
表现二:保险代销的投放入力度不够,专业客户经理的队伍尚未建成。根据我的了解,工行和农行的网点都专设了一个柜台,由专人进行保险业务的营销,而且是开放式的营销模式,即在柜台外面增设个柜台,可与客户近距离、手把手的接触,当面交流和沟通。而反观我行,则多是由前台储蓄人员,隔着厚重的防弹玻璃、通过对讲机与客户讲解,连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的营销员都凤毛麟角。这样,无论服务水平还是营销效果上看,都明显落后,很难取得客户的信任。并且由于营销的专业人才极其匮乏和缺乏专门的营销队伍,而造成因人力不足而导致需要投保的客户资源流失的现象,在我行屡见不鲜。前面提到的与其他专业行的销售情况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比较,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表现三:员工代销保险业务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还不够高。尽管市行领导为我们员工极力争取到大幅度提高代理保险销售的奖励费用的机会,但目前尚未在我行员工中起到理想的效果,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在于在我们员工当中仍存在不少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所以员工的积极性自然不高,并且加之销售手段单一,宣传力度不足等原因,都是造成销售额度上不去的原因。另外由于我们的dcc业务刚刚上线,大家在此方面的业务还远不够熟练,就更加加剧了目前保险代销工作停滞不前的阻力。
所以,根据以上表现,我个人以为,我行的保险代理工作目前的现状就是尚处于银行保险营销的初级阶段。现状是这样的,我们作为建行的一员,该怎么办呢?等、靠、要显然不行,那么怎么办?要想办法解决!怎么解决问题呢,我觉得首先要找出问题的症结在那?
二、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首先,我认为,我们对待银行保险的认识上尚存在误区。银行柜面销售的保险和普通的保险存在本质的区别,即普通保险是保户由于担心发生意外而作出的一种保障行为。而银行保险的保户的心态是为了获取更多、更稳定的收益而进行的一种投资行为。
其次,研究每日与我们所打交道的客户都是什么类型的,那种会是银行保险的潜在客户,那种不是。
(一)研究什么样的储户才能成为银行保险的客户?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客户群体才能给我们带来保费收入呢?我给大家介绍两种类型的客户供同志们参考:
1、有一定风险意识或遭受过重大损失的客户群体,他们的保险意识强烈,是最佳的人选,这个的客户你不需要多废话,只需要告诉他,我这里也能办理你需要的保险种类,就可以达成这笔生意。有的员工一定接待过主动来投保的客户吧,这些人就是最佳的保险推荐人选。(可惜这样的人太少)
2、有定期储蓄倾向的客户群体,他们的资金多数长期不动,放在银行主要是为了保管,其次才是得点利息。这样的客户也是推
荐保险的优质客户。因为:首先,有闲钱,可减少退保的几率。其次,有一定的投资意愿,希望获得更多的收益,又不想承担风险,最后,非常信任银行,你说的话,他基本都认可。这样的客户群体将最有可能成为我们的银行保险客户群体。也是我推荐的最佳人选。
那么,什么样的客户不大可能成为银行保险的客户呢?也推荐两种类型客户与大家商讨:
1、活期储户,保险说白了还是有钱的人才能买的产品,对穷人来说(—也就是说最需要做保险投资的人)来说,由于没钱,保险只能是一种奢望。另外,保险是一项长期投资的产品,时间越长收益才能越高。作为短期投资者是不大可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客户的。这是保险的本质决定的。
2、闲钱不多,但又贪图高收益的客户。有人说,这样的客户也不错啊,可以利用他的贪财心里,诱惑让他买保险。可是就是这样的客户退保率最高,给银行和保险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最大。对待这样的客户,我们最忌讳的就是盲目夸大我们代销产品的收益,你极有可能会惹祸上身,并给建行带来麻烦。我建议你,接待这样的客户要慎重。
三、解决的办法:
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00亿元,而国家号召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其中,重点就提到了保险业务的拓展,说明:我国银行资金大量闲置,增加了银行的利息负担,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银行资源配置的能力还很低下,,要想从根本上提高银行资金的使用效率,代销保险业务是个重要手段。而“代销保险业务”又是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增加网点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并且保险还是代客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建行的新兴业务产品和未来的中坚业务品种,我们只有切实提高网点代销保险业务的销售能力,促进代理保险费用收入快速增长,才能抢占市场份额,提高行业竞争力,这不论是长远规划还是近期要求都是急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我谈谈个人的几点建议:
一、应提高网点员工代销保险业务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
提高网点员工代销保险业务的思想认识,首先应使网点员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营销保险业务是利国、利民、兴行的优质业务品种。可以使客户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意外保障和新的投资渠道;可以使银行网点获得低成本、高收益的中间业务收入,增加效益;还可以使保险公司获得资金,使之投入到资本市场,促进国家经济繁荣。其次是应克服员工普遍存在的畏难情绪。很多网点保险业务营销开展的不好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员工有畏难情绪。应使员工要树立信心,银行精选的代理保险业务品种是针对银行客户的需求特别推出的,首要的就是保障客户的利益;自己也应该喜欢上自己营销的产品。连自己都说服不了的产品,如何去说服别人。在做保险业务的时候,要给自己树立三心:即对自己营销的产品要有信心,对客户推销的时候要有耐心,对任务指标的完成要有决心。
二、应提高网点员工代销保险业务的营销能力和专业技能
在咱们网点前台保险营销的员工中,还普遍存在专业性不强,缺乏对自己要销售的保险险种的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营销手段单一,很难满足投保户需求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自觉进行保险专业知识的学习,这非常重要,因为保险代销业务在不久的将来将成为我们的主营业务之一,如果能很好的掌握保险的销售技能和营销手段,无疑给我们自己的饭碗加上一道保险。并且你的个人收入也将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另外还能从而避免因为无知而造成的违规营销,还能完善我行的售后服务功能,将银行柜台变成保险公司的前台,使客户真正享受到银行特有的增值服务。
熟练掌握dcc业务的操作技能,具体工作方法是:保险收据应视同重空凭证管理,实行现用现领的管理方式。并通过7002和7003内部帐户记帐,在内部帐保险户273000002中进行领入和支出。客户的投保现金入柜员尾箱,并挂入3140的保险费科目。再由储蓄柜员发起,会计人员记帐,通过同城交换系统转入到保险公司帐户。并随时登记《保险销售登记簿》以便备查,《登记簿》的必备要素:序号、日期、保险单号、保险收据号、销售金额、份数、险种、保户姓名、联系电话(本文章来源于“www.bsmz.net)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与保险期限;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3.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与保险费率;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4.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标的;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
5.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及其特征;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与保险费率;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
6.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及其特征;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7.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及其特征;信用保险的主要种类;保证保险的种类。
8.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及其特点;农业保险的种类。
(七)人身保险
1.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定义;人身保险的特征;人身保险的种类。
2.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的种类;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人寿保险的定价。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种类。
4.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及其特征;健康保险的种类。
(八)保险代理人
1.保险代理人概述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特征;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2.保险代理机构
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保险营销员。
(九)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概述
职业道德的含义;职业道德的特征。
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二、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法概述
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保险法的适用范围;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2.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与审批程序;保险公司的变更、解散、撤消与破产;寿险公司依法撤消与破产的特殊处理。
4.保险经营规则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各种准备金及其提取;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5.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的审批;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的检查;对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
6.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的资格与营业资格的取得;保险代理人的责任;保险代理人的执业规则。
7.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及其各自的法律责任;保险代理人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1.保险代理机构管理
保险代理机构的界定;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保险代理机构的变更;保险代理机构的解散与破产。
2. 保险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
保险代理从业基本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3.保险代理关系管理
保险公司的管理规则;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守则。
4.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规则
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规则;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的行为守则。
5.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督
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6.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业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
(三)《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1.总则
保险营销员的定义;保险营销活动的定义。
2.资格管理
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换发资格证书的条件;变更、更换和补发资格证书的条件。
3.展业登记管理
展业证管理程序要求
4.展业行为管理
行为规范;禁止性行为规定。
5.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
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定义;培训教育范围和时限要求。
6.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
保险公司授权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培训教育管理责任;保险公司档案管理责任。
7.法律责任
资格考试作弊的处罚;不得获得资格证书的处罚;保险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有关民事活动原则。
2. 公民(自然人) 与法人
公民;法人。
3.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4.民事权利
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
5.民事责任与诉讼时效
有关民事责任的各项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2.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监督检查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者需要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2.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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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题型题量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80道,每题1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参考用书和命题范围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1*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1*年版)两本书。命题范围如下: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八章和第九章。其他相关法规部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20分(全部为判断题)。《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占10分。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第四篇:保险公司员转正的心得体会今天我转为正式员工了,经过培训,经过实习,经过几个月的工作,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是公司对我的一种肯定,同时也是自已努力的结果,感谢这些时间对我支持的我的朋友、同事及领导。
加入平安,完全没有后悔。因为平安的文化很好。透过不断提供的学习培训,让个人的各方面素质一直在提高。一直要求自己,不管在外形和实际工作上 都要成为平安以致整个行业中都是最专业。这是对自己和行业的一个负责。也希望同行友好,也能像我一样,敬业和让自己的专业不断提升。
论转正,我在入司后第一个星期,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只是,公司必须按照流程,目的是让我们新入职的金融顾问,能够对公司有更好的了解,这是一个很好的安排。今天的保险业,已经不再单纯是保险业务,而是理财计划。理财不是随便叫人做点投资,办一两分保险就叫做理财。今天的理财概念,是保全,保值和增值。
今时今日,理财和保险,已经是众所周知的计划和理财工具。很多人已经慢慢接受,但是仍有很多人对保险不理解。抱着没钱怎样办保险的概念。其实,告诉大家一个概念,你越是觉得没钱,“越不去理财,财越不理你”,好运更与你越走越远。相反,我亲眼看着,月没有理财规划的人,更容易出现风险,到时候变得更无助。信不信由你。
很多人问我,加入保险行业,到底为什么,又辛苦,又容易被人误解。我觉得,就好像边红旗故事里面的边红旗,曾经说过。其实 从事保险行业,不但是为了谋生,谋生对我来说一点不困难,相反,保险和理财行业的背后意义,绝对不会比那些穿着白袍,所谓的白衣天使或者大夫的使命底,当我们出现疾病或者意外的守候,这些救护人员,是不能掏钱出来帮助遇事者。反而有好的理财计划,那份理财计划,才是自救的好方法。我们作为理财中介人,也能救人于水深火热之中。
每次看“边红旗的故事”,都让我流泪。因为他的话,正是我的心声。我不能伟大的全地球的人也去帮忙,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我只能透过我的工作,去影响身边的人,让他们关注理财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经过三个月的不断培训和努力,我终于正式从新回到保险行业(或者今天教做金融理财行业),延续我几年前在香港从事这行业的理想。希望我的努力,能唤醒更多朋友注意理财和做好风险管理。我的部门经理是一位非常出色和年轻的理财规划师。也有美好的家庭和事业,可惜,即使他现在在平安是为出色的业务经理,但是,因为她曾经患上重疾,死里逃生,结果 现在全球的保险公司,哪怕他抬着一个亿的钱去投保,都背保险公司拒于门外。可想而知,当风险降临,你会发现,到时你想理财,但是财已经舍你而去。
再次感谢所以支持我的朋友,和一只用心栽培我的“中国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南山营业区“所有后勤老师,他们对我期望和栽培,让我不断的鞭策自己,也感谢南山21营业部经理和所有的主任,师兄姐们,他们一只以来对我的关怀和照顾,让我得到很好的工作坏境,有助我的事业发展。未来一年,我将会面对更大的挑战,就是要为发展组织和和晋升。我相信透过各方面对我的培养和关怀,加上我的努力,我相信我会和新的伙伴一起成长,迈向寿险和理财事业新的一步。让我的理想能得以发扬光大。让更多人得到帮助。
第五篇:个人保险代理协议书个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社保电脑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依照国家劳动法律制度,现就甲方委托代理个人社会保险事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一、代理范围:代为缴纳社会保险服务。
二、代理对象:甲方本人。
三、代理职责: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在协议期内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及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事务等手续。
四、委托代理事项
(一)根据甲方在每月15日前提交的参保险种、缴纳金额、缴纳比例(按统筹区规定的执行),乙方按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征收比例,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限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等手续。
(二)投保基期内(如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基期),如统筹区的社会保险基数、比例、个人帐户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等有所调整时,双方应实事求是对相关项目或标准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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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双方约定
(一)根据双方约定,甲方仅委托乙方代理个人保险缴纳事宜,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人事关系;乙方只是受甲方委托承办甲方交办的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待遇申领等事项。乙方不承担除委托代理项目外的一切责任。
(二)甲方承担委托代理事项所需费用(含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委托代理服务费)。
(三)甲方承诺:
1、社会保险费需按月划汇。每月15日前将社会保险费和委托代理服务费划汇到乙方账户,超过时限划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但是,如乙方收到甲方划汇的社保费而逾期缴纳的,则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因此迟缴而被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应由延误方负责。
(四)委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元。
甲方按以下账号于每月15日前将社会保险费和委托代理服务费汇入乙方法人账户。
(五)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如有修改、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的补充条款执行。
(六)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谅解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之最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八)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前三个月代理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代表:(签字)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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