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作为一名统计系统的党员,如何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从自己做起,从最基本的东西做起,从基本的做人做事做起,非常重要。今天,我就从如何守规矩、尽责任、作奉献这三个方面谈谈我的体会和看法。
一、守规矩
(一)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的定义。现代汉语里“规矩”一词,用作名词就是指已经形成的行为规范,或一定的标准、法则和习惯;用作形容词就是指人的言行端正、讲礼数、有教养、有素质。所以简单地说,规矩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或者说是规范人们做人做事的行为准则。规矩可以分为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规矩两种。比如我们党政机关,成文的规矩主要是指那些用于指导、规范部门业务工作和机关日常管理的流程及规章制度等;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我们常说的约定俗成的规则与习惯等。
(二)讲规矩即是文明
建设和谐社会,首要的问题是讲规矩、守规矩。(1)讲规矩是一种基本的素质。西方人认为, 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与讲规矩关系密切。讲规矩是一种基本的素质。(2)讲规矩是一种基本的觉悟。借用我国法律制度上的一个重要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来讲,就是“规矩面前人人平等”。比如:交通规则必须对一切人适用,红灯要停车,没有人可以例外,这就是“规矩面前人人平等”。能不能做到“规矩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也很能反映文明程度的高低。
(三)讲规矩重在行动
应该承认,与西方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相比,我们在讲规矩这一方面有很大的差距。差距在哪里呢?主要不是缺少规矩,也不是规矩不好,最大的差距还是在对待规矩的态度上。换而言之,我们有很多人并没有把规矩当回事。我们自古就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所以“规矩是管老百姓”的思想在我们中国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所以,我们很多人常常视规矩如儿戏,满脑子的特权思想,满脑子的我行我素,把规矩丢到九天云外。甚至还有的人认为这样才够“体面”,才显“本事”,才有“荣耀”。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确立规矩意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讲规矩,关键在于见行动。从我做起,至关重要的是从机关干部的“自身”做起。机关干部讲不讲规矩,影响着周围的一群人,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形成。如果我们机关干部都能讲规矩、守规矩,就会感召一方群众,引领一方风气。
二、尽责任
(一)尽责任是做人的神圣义务
作为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人生的定位,都有着一定社会角色,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责。对于一家,有一家之责任,对于一国而有一国之责任,对世界而有世界之责任。一家之人各 放弃其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国必亡;全世界人之各放弃其责任,是世界必毁。所以,做人就必须尽责任。(1)我们应当坚守做人的基本良知。我们应首先从思想、 良心、行动上确立自已做人的基本信念、尊严和良知。责任心就是为人的一种基本良知,此外还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进取心、雄心、恒心、事业心、孝心、关心、慈悲心、同情心、怜悯心、善心等等,都可以说是为人的良知。(2)我们应当尽到人伦的责任。作为父母,我们应对子女尽培养、教育、关爱的责任;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对父母尽到孝敬、报恩、赡养的责任;作为兄弟、姐妹、朋友,我们应当尽到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的责任。这种责任虽然平实,但却不易。(3)我们应当承担对社会的责任。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除了与家庭、 朋友发生联系外,还要与社会的其他许多方面发生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为社会尽责。这种联系的主要形式就是工作(职业)。机关干部,是国家的公务人员,主要是进行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大众。总之,不管我们从事的是哪一种职业、哪一样工作,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只要是为社会正义所需,那么我们在从事这些职业的同时,也是在为社会尽责。
(二)尽责任是成事的基本前提
责任成就事业,责任决定成败。一个人要做好一项工作,完成好一项任务,需要具备各方面的条件和因素,但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一种高度的责任感。温家宝总理在四川考察工作时,曾明确提出要“用心想事,用心讲话,用心做事。”我认为这个“心” ,首先应该是责任心。 有责任就会有动力。有责任就会有勇气。 如果一个人有了高度的责任感, 那么他才会有勇气去面对挫折,有勇气去克服困难,有勇气去开拓创新。相反,如果责任感不强,那么即使是很小、很容易的事也可能办不好,甚至适得其反。
(三)执政为民是最大的责任
责任是具体的。身为机关干部,我们的一切执政活动,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尽一份应尽的责任。把执政为民落实到本职工作上。凡事,远的要从近的做起,大的要从小的做起。落实执政为民的责任,也要从具体的工作做起。我们每位党员、每位干部都有自己的岗位,都有自己的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 把责任落实到我们的岗位上,体现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细节中,就是对人民的负责。
三、讲奉献
(一)奉献是道义的责任
每当谈起奉献,我们总会感到敬畏,感到一种高度的存在,感到与自已平凡生活的距离。其实什么是奉献?奉献是自愿付出。我理解“奉献”,就是一种给予,而且这种给予是自觉自愿的行为。奉献与社会共生。
(二)奉献是传统的美德
中华民族对于“奉献”一向是至为尊崇。如:蔺相如不以私人意气与廉颇争高下,表现了以大局为重,无私奉公的高尚风格;诸葛亮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包拯为国家法治而不畏权贵,铁面无私;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等等,都体现了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至上、“先公而私”“大公无私”的精神美德。
(三)奉献是价值的体现
奉献反映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奉献之所以可贵,是因为这种伟大的情怀往往同牺牲联系在一起。紧要关头,危急时刻,当有些人后退的时候,挺身而出的正是那些有奉献精神的人。奉献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德。甘于奉献的人淡泊的是名利。他们的价值观是在帮助别人获得幸福中得到满足,而他们自己却少有索求。所以我讲,奉献是一种情怀,拥有奉献会令人心胸开阔,一生快乐;奉献更是一种享受,它会使奉献者心情舒畅,感受它的微妙,感悟它的真谛;奉献更是一曲美丽的乐章。
(四)在平凡中做出奉献
“人生在世,奉献二字。”首先,要在敬业上落实。奉献,大量的、经常的是岗位奉献。每个人,不论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能够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的形式为国家和人民做奉献。其次,要在互助中体现。奉献精神要求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以道义相待,互相爱护,互相扶持。第三,要在日常中践行。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的奉献除了要在体现岗位上,还应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这主要表现为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个人利益的一种合理取舍。能不能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自觉地放弃一些个人的利益,对于我们来讲,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一种责任使然。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把握自己的行为取向和价值取向时,要在一些具体的、细微的、基本的生活行为中,去努力实践和体现奉献精神,去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的升华。
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讲规矩、尽责任、做贡献”,用这一理想信念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修养,并努力付诸在行动中,达到全局的和谐,只有每个单位、家庭及社会组成元素都逐步和谐,才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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