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工作总结
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建设,为维护乌兰浩特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大宣传力度为了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司法解民忧的工作实质,切实帮助特困群体,乌兰浩特市法援中心汇同律师事务所举办了4次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材料近4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达百人以上,共解答法律实案42例,宣传现场收案10件,涉及到农民工、残疾人及妇女。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建设自三月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以来,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案件的审核工作,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发展,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受理此项案件22件均为民事案件,全部结案,申请人分别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达十万元之多,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业务建设
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的向基层延伸,更好地为基层贫弱群体提供高效的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组织14个工作站进行了三次法律知识学习,学习人员共120人,通过学习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得到了完善,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办案数量和质量,做到了应援尽援,使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化发展,为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四、努力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为实现公平和正义,尽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天职。乌市法援中心接通来电咨询165条,共办理援助案件105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3件,行政援助案件2件,民事援助案件90件,其中非诉讼案件20件。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讨薪、老年人索要赡养费、医疗事故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受援对象有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按要求完成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要求,依托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全面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加规范地履行指导管理职责。
六、及时报送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及案例
法律援助工作本着开拓进取,全年共报送信息稿件17篇,典型案例10篇,务实创新,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采用信息8篇,这与全力以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做好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是分不开的,法律援助工作本着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反映工作动态。这项工作与中心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密不可分。
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巩固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建设,促进了乌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年11月21日
扩展阅读: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年终总结
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度,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关怀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团结、创新、提高”的司法业务工作方针,以服务县委、政府工作为中心,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程序,整个援助资源,扩大援助范围,提升办案质量,为群众答疑解惑,为政府分忧解难,为构建和谐瓜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
201*年,全县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7件,办结288件,受援案件数占年度目标责任书的150%。其中:刑事辩护3件,民事援助案件334件(劳动报酬案件251件、工伤案件2件、交通事故赔偿29件、赡养抚养费案件11件、意外事故致死赔偿案件2件、欠款纠纷30件、火灾1件、其他赔偿8件),诉讼案件211件,非诉讼调解案件126件。其中:涉法案件18件,调解先予执行的64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件。接待来信来访435人(次),免费为群众义务代书28件,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涉及254人,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8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30.6万
元。
二、措施办法
(一)实行阳光服务,扩大法援范围,落实便民措施。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法律援助中心注重转变作风来推行阳光服务,以群众满意遵旨,树立责任意识,积极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坚持文明接待,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始终坚持“五个一”活动,即“一个温暖的微笑,一句热情的招呼,一把舒适的座椅,一杯冒着热气的开水,一个满意的答复”,使弱势群体带着疑问来,揣着满意归。使得每一个来到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人员都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二是扩大法援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尽最大的努力,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为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等确实需要援助服务的对象提供援助,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优化援助程序,扩大援助面,适当放宽地方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这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紧密相连的事项,拆迁补偿、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等于经济系息相关的事项和因自然灾害、疾病、伤亡等原因造成的临时经济困难人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极大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148”咨询专线畅通,安排专线人员值守咨询专线,扩大法律援助电话咨询范围,及时有效的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如201*年1
月4日,县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接到山东莱芜市莱芜区羊里镇孙王石村文明街孙谈营等20名外来务工人员,被困在甘肃省瓜州县柳园镇西150外的荒漠深处,请求给予帮助的电话后,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将被困的农民工派车接出,并安排食宿,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山东省莱芜市强顺通讯工程公司红柳河输电线路项目部负责人,同时对又找到包工头李尧,给李尧宣传法律法规,经过法律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使被困职工在瓜州县的20名山东籍农民工于201*年1月12日全部拿回了97500元的劳动报酬。“148”专线及时便捷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落实便民措施,方便弱势群体。大力推行便民措施,采取更为便捷的举措,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在进行经济困难情况审查。将法律援助机构延伸到基层,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法律援助工作减轻群众的负担,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方便群众即使获得法律援助。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县法律援助中心要通过对外公布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服务原则等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完善受理接待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援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组成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免费为群众提供各项法律援助咨
询、代书,方便受援人。
(二)强化办案流程,加强业务指导,注重沟通协调。一是严格制度管理,强化办案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援助真见实效,保证受援人在最短的时间得到最大限度的援助,我们进一步细化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立案、审批、办理的各个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法援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办案程序和管理制度,制订了明确规范的工作流程,加大了档案管理。借助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评查,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按照初审、立案、审批、指派、办理、结案等所有工作程序逐一进行了自查,补充和完善,规范档案管理,把档案管理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一种是手段严格管理,巩固和推进了案件质量。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流程的流畅,保证了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得到了当事人的满意,无一件有疑问,实现了零投诉,使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实现了高度的统一。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办案质量。为了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县法援中心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从办案程序以及业务管理的指导,加强了受援前、受援中、受援后的案件回访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个案审查指导。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办案,办好案。对
广至、西湖、渊泉等法律服务所承办的援助案件,严格从案件的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了所承办的案件质量。
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模式。为了有效提升办案效率,通畅办案渠道,节约办案资源,扩大法律援助品牌效应,县法援中心注重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关注和对援助案件办案人员的工作支持。一是我们与县公安、信访、计生、劳动、卫生、国土、工商、城建等部门密切协作,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方便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二是与县人民法院协商,对我们法律援助中心非诉讼调解的案件,特别是闹访、缠访案件,动员受援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保证非诉讼调解案件不反弹。如把祖祥等71名农民工645570元劳动报酬因包工头不知去向没人支付而导致的上访案件,无助的农民工为了讨回二年的血汗钱,情绪激动,围在县委、政府、甘肃省九甸峡水电工程瓜州移民项目建设办公室楼前不愿离去。县政府分管领导为防止矛盾激化,批示“由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此案”。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指派由办案经验,业务熟练的聂建伟副主任代理农民工办理此案。为防止纠纷激化,分别找农民工座谈,并帮助外地农民工安排好食宿,四次在九建办会议室、县政府会议室集合核对欠款数额,并向农民工宣传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及时
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提出司法建议,取得县政府的支持,通过不同渠道筹集资金13万元,以解决被困农民工生活急需。协调九建办、瓜州县人民法院五次上兰州调查被告基本情况,寻找被告甘肃省地方水电工程公司法人及项目经理,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该案取得突破性进展,将外出逃债的包工头找到,核对确认了劳动报酬欠款数额。201*年5月19日,71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不懈努力下,被包工头拖欠的646982元血汗钱全部被追回。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彰显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三是发挥异地协作机制。如我们已经和张掖市肃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协作协议书。对受援人不便调取的证据材料,我们通过联系其他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办理。如我中心承办的山丹县某运输公司司机石政因意外事件死亡案件,我们充分发挥异地协作机制,委托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办理石政重病卧床母亲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和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减少了受援人的各种困难,方便了受援人。四是加强“援调对接”机制,注重诉前调解。引导受援人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诉累。对农民工讨薪、工伤、交通事故、赡养纠纷案件,及时疏导当事人情绪,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妥善解决,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将全县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涉法涉访重大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探索法律援助案件非诉讼调解的司法确认机制,为法律援助案件非
诉讼调解由弱变硬找到了法律依据。至目前,对12件非诉讼调解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涉及群体性突发性纠纷的是11件,重复上访的1件。
(三)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法援项目的筛选工作。一是抓好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开展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按照调研课题,针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进一步详细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和适合法律援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和疑点问题,如群众寻求法律援助不方便,成本高的的问题;同时,按照我县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实际,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外来务工人员急剧增加,援助需求量大的情况,以及一些突发性或不可抗力的因素等造成的援助热点;还有新迁入移民群众因生活习性、风俗习惯、思想观念、法制意识等方面的差异引发一些援助需求。根据这些具体的情况,认真研究,努力探索,制定详实的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大力推行便民措施,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畅通援助绿色通道,实施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将法律援助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认真调研,为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根据甘肃省司法厅甘财行[201*]1号文件精神,为了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支持,真正是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担负起国家和省上重
点项目的援助工作任务。经县法律援助中心精心筛选,将上半年承办的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217件法律援助案件,按照该办法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筛选,领会政策,精心组织,扎实安排,认真填写,积极申报,通过积极努力,将201*年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列入201*年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范围,使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惠及到更多的弱势群体。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整体化管理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司法部、省法律援助工作处在天水全省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培训班上精神,抓好我县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一是根据会议要求,更换硬件设施,将原有的微机全部更换为性能优良、配齐全的计算机系统,现两台电脑已于全国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对接。现我中心所有咨询、解答和法援案件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二是“5521148”已由原来单向开通改为双向开通,提高了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的整体水平,同时,畅通了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既方便了群众,又提升了效率,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效能建设。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业务水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业务水平。年初,为不
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素质,本真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从抓培训强素质入手,认真开展了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的培训工作。一是抓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身的培训学习,今年5月份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举办地法律工作者培训班的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培训,进一步的系统学习了业务知识,为更好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业务能力上有了更大的提高。6月份两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厅在天水举办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培训学习,通过学习,掌握了这一系统的操作运用,为以后更大限度的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已确定7月份将对全县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援助业务培训,以提高各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能力,提高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实现真正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援助服务。(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1、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一是以案释法。将《法律援助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承办的案件相结合,在承办案件中,通过和当事人的谈话询问交流,对受援人进行法制宣传,在案件调查和回访中,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对受援人及其现场的群众以案讲法,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法律宣传。二是通过宣传月活动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法规。三是举办培训班宣传。5月份与渊泉镇
协调合作,对其四个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六月份集中组织全县法律援助骨干队伍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法律援助工作中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援助骨干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八月份联合新农办,抽调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对全县十五个乡镇进行了为期一周培训,村组干部以及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全面细致的讲解了法律援助常识。通过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和国家的法律,扩大了知晓率。四是与县总工会联合,花费一万三千元编印了《劳动者维权问答指南》,对劳动者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指明了方向,宣传了维权法律常识。五是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充分利用贴近基层,贴近弱势群体的优势,与民政、妇联、共青团、乡劳务办、工会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深入村组、田间地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困难群众,印制联系卡,公布联系咨询电话,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熟悉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2、为丰富拓展全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内涵和形式,县法援中心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援助自愿者参加“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悬挂宣传标语,当场为当地老百姓解答法律咨询、散发宣传材料及法律援助便民卡。
3、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教育局,对渊泉第二小学开展了法制副校长授课活动三次,同时开展了暑期法制教育、爱国主义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共有500余名师生参加。
4、为促进我县大中型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7月份,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了贯彻落实县组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送法律法规进风电一线”活动。活动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讲师组深入各乡(镇)村、组、社区,以《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号)、《甘肃省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和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讲座30余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500人次,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联系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扩大法律援助知识宣传的覆盖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密切了和劳动部门共同维权的联系。
5、注重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模式。为了有效提升办案效率,通畅办案渠道,节约办案资源,扩大法律援助品牌效应,县法援中心注重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关注和对援助案件办案人员的工作支持。一是我们与县公安、信访、计生、劳动、卫生、国土、工商、城建等部门密切协作,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方便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二是与县人民法院协商,对我们法律援助中心非诉讼调解的案件,特别是闹访、缠访案件,动员受援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保证非诉讼调解案件不反弹。
通过努力,瓜州县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现著: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宣传形势多样;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进一步拓宽和畅通;“148”接待咨询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进一步简化;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受援人风险告知、联系告知制度已初步建立;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多样化;法律援助监督工作体系已逐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超额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三、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技能和政策理论水平。
2、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93号文件精神,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力度。
3、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4、以提升法律援助品牌效应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机能培训和指导。
5、以法律援助年度目标责任为重点,不断完善,不断改进,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在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20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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