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工作总结7-9月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7月至9月我们协管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在劳动监察大队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各街道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1)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2)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深入营造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3)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发,劳动需求空前澎涨,面对日益壮大的务工队伍,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日益突出,履行好劳动监察职能责任重大,为此,劳动监察协管员应该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几月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自己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从而使自己胜任监察工作。(三)严查违法行为,注重执法效能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顿和规范,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农民工以工资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维权工作。
(1)加强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检查自查工作,以劳动合同签订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主的专项检查活动,以从事建筑、餐饮等农民工较多的单位为重点,检查用工登记、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查处出现的问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更好的执行监察工作。七月份在区监察大队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网格内的企业进行了一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检查自查工作,很好的掌握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八月份检查了网格内企业高温作业情况,有助于改善工作状况。
(2)以劳动合同为契入点,明确工资相关内容。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要求用工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数额、支付周期等内容,以减少劳资纠纷,防止工资约定不清,农民工无处算帐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治理拖欠现象的发生。(3)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按照两网化管理的要求,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执法程序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取证严谨,文书规范。在执法活动中,注重工作效率和执法效能,把查处及时和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对查处的用人单位既要进行教育又要给予必要的处理,防止一犯再犯问题的发生,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执法后的长效性。二、工作困难及难点
(一)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
有些用人单位农民工的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册等劳动信息往往都无记录。虚造工资册、虚报用工人数、虚报工资数额,或者找借口逃避及不配合监察工作,极个别人员更是有意滋事,妨碍执法人员正常办公。劝告规范管理职工,用人单位却并不积极改正,对协管员采集和监控网格内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及情况造成很大困难,不利于监察工作的展开。(二)对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处理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3条将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扩大至无营业执照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单位”,这一规定切实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对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如何操作没有作明确规定,如这些单位是否可作为处罚的对象,对涉及到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问题如何处理,被无证单位招用劳动者是否应当得到补偿等。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三)劳动者法制意识不强,未能及时举报投诉,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死角和盲区。(四),执行中过程程序繁多,时间长,难以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开展好劳动用工、欠薪清偿和违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执法监察,促进全区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在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我们有信心完成各项监察工作,尽职尽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我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XXXX201*-9-24
扩展阅读: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府劳监发201*05号
关于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二一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又是一年。二0一0年我队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进军全国百强的中心大局,以全县“创卫生、创环保、创文明”核心工作为抓手,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经过全体监察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如下:
一、执法情况
今年,按照主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四月份开始,我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活动。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为重点,集中对部分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建筑行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32户,涉及劳动者12680人;年检用人单位137户,对118户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7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5874份;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在86%以上。外出开展设点宣传活动3次;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2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43起,其中立案20起、调解处理123起,群体性突发事件5起,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669万元;涉及劳动者1021人。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1、扎实认真学习,构建学习型、专业型监察队伍。今年,我们以“双创”活动为契机,积极深入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年初,我队抽调骨干力量14人赴西安、韩城两市专门考察学习了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劳务派遣、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4月份组织全体监察人员开展了201*年度业务培训学习会,系统的学习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业务知识学习会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会,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学习,极大地提高了监察员的各类业务知识理论水平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素质。使监察员成为政治坚定、思想先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严明的精兵强将。
2、狠抓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今年,我们以各项检查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基层第一线散发《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送到劳动者手中。在设点宣传活动中,现场解答劳动者咨询,帮助他们释疑解难,提高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增加了劳动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尤其是建筑用工、劳务派遣等方面。我们从实际出发,对这些劳动用工重点领域进行了重点规范,责成由案件室专人专项督查,成效显著。除此之外,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一是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接待来访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等方式,及时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对于属于
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坚持5日内立案查处,30日内必须结案,切实做到及时立案、及时查处。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行为,责令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责任书》,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以劳动用工年检为突破口,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管。四是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各种途径向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针对那些知法犯法,下达整改指令拒不改正或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提高劳动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和震慑力。五是通过日常巡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尽量做到防微杜渐,同时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六是为了减少和避免在劳动用工检查中出现盲点和死点,我们以省局挂牌为契机,对县境内原由省局监管的企业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纳入了大队全年工作之中。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少或杜绝了违法案件的发生。
4、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在劳动监察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日常巡查,提前防范,坚持“早发
现,早介入,快速处理,就地解决”原则,将劳资矛盾引发的社会问题化解在最小状态。例如在“神府高速九标段中铁二十局5.25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中,我们一方面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及时给主管局和分管县长汇报,同时积极协同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着手调查取证、疏导。由于我们办案方法正确,措施得当,使曾经失控,矛盾升级的局面得以有效的控制。在我们的主导下,通过几方配合,经过短短的两天就化解了此次危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网化”建设夯实基础。上半年,经过争取,主管局同意给我队购置10台计算机,用于“两网化”管理体系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有5台已经到位。同时按照省局的统一标准重新粉刷、布置了办公场所,更换了科室牌匾与宣传栏,更换了新制服。经主管局提案,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大队更名为劳动监察局。各项指标都力争与省厅劳动监察标准化方案对接。
6、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及主管局举办的各类活动。6月份,我单位积极参加了县上组织的纪念建党89周年,“建靓丽府谷,当双创先锋”主题征文活动。10月份参加了妇联组织的“书香府谷,创先争优”主题征文活动。11月份参加了主管局举办的“爱岗敬业,创先争优”演讲比赛,高娟同
志荣获了此次比赛二等奖的好成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违法承包,层层转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的局面。
2、个别企业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职工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由此引发的权利义务争议较多。
四、下年工作计划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2、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针对目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稳定的现状,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县,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力争二0一一年底签订率达95%以上。
3、继续加强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三方签订《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责任书》制度。出台我县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支付监控保障暂行办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款分账管理制度。对境外注册
在府谷施工的劳务公司实行备案准入制度,加强对其的有效监控。
4、加大“两网化”工作力度,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加大对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的机构设立(网格设立)及经费的投入,真正建立“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网络系统。
展望充满希望的二0一一年,我们相信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及全体监察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将一如既往,勇于创新,取长补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谱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谐优美的新乐章。
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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