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依法行政
关键词:依法治税行政执法征管改革《税收征管法》
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应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措施。其内容应主要包括: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税收政策制定的规定、税收执法制度体系的建立,税收执法质量与效率考耍笆罩捶ǖ募嗫赜胫圃脊娑ǎ笆招胨笆辗瘢坝牖暗墓娑ǖ鹊取Sψ⒁饨谌菥富⒐娣痘⒖蒲ЩN?我以为当前应完善以下措施:
一、改革与完善税源监控措施及税收计划的制定和分配办法,提高其科学性、准确性
为此,要进一步改革税源监控措施,逐步将税源的动态发展置于税务系统的有效监控之内,要进一步将税收计划的制定与各地国民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要在全国实现以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率替代“基数加比例”作为计划制定与下达的主要依据。
二、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素质
首先,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学习和熟悉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须的基本法律和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税务行政法律事务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凡事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搞狭隘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如省级收入要与市(县)级收入并重,税源充裕地区要力争多收超收为国家分忧,地税国税应主动通报情况协调行动等等。二是公平观念。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型企业都是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权利平等,义务平等,违章受追究平等。任何不符合政策的对个别企业的“特别关照”都是对其他企业的歧视,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三是服务观念。税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代表国家执行公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义不容辞,任何特权思想和盛气凌人、颐指气使的工作作风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要提高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税务人员素质从广义上说包括受教育程度、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律知识、业务技术能力、创造能力、公关能力、办事态度及效率等。税务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税收执法行为是否公正,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地位、形象,关系到税务行政执法质量。鉴于部分税务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必须通过学习培训来解决。一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税务执法人员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和不执法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为税收事业献身的崇高信念。二要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除了业务方面外,还要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使广大税务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能够正确执法。三要开展具体执法操作程序的培训,狠抓岗位练兵,培养征管能手。四是实行培训考核与执法资格挂钩办法。对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给对外执法证,决不能心慈手软,偏袒放任,对那些严于律己、秉公执法者则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继续落实“四垂直”,深化征管改革,为依法治税打下坚实的体制基础
深化征管改革是强化依法治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总结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落实好“四垂直”条件下继续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征管改革的实质是要建立起一套对外监控有力,对内部科学分工,相互制约的高效运转的执法新体制,从而使依法治税有坚实的体制基础。新的征管体制的主要特点是:(1)完善纳税申报,推行分类管理,完善税源监控;(2)强化集中征收,优化为纳税人服务;(3)建立多层稽查体系,强化稽查制约机制;(4)加快税收电子化进程,构筑强有力的现代技术支撑体系;(5)严格控制延期缴纳税款。对于延期缴纳建立起了严密而系统的管理制度;(6)严格控制和清理欠税;(7)抓好各
项基础工作,如定额调整、滞纳报批、集体审议、公开办税、案件移送、违法处理、发票管理、档案管理、计划编制,并且制定量化指标,纳入各单位的评比考核,以此加强税收执法和控管,提高征管水平。四、加大稽查力度,增强执法刚性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是强化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针对涉税犯罪逐年增多的现象,一定要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是要建立健全税务违章案件举报中心,建立落实对举报人的保密和奖励制度。二是建立以人均检查户数、检查面、微机选案率、案件处结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税务案件处罚面处罚率、复查合格率等指标组合而成的稽查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充实稽查力量,税务稽查人员总数要达到基层征管人员的一定比例,直接征收单位的稽查人员比例也要达到总局要求的比例。四是建立二级专业稽查体系,即专职的稽查机构与征收单位的稽查部门二级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五要建立案源管理系统。六是建立科学稽查规程并严格执行稽查制度,通过税务稽查不仅对纳税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而且也是对税务机关自身贯彻税收法规的一种自我检查监督,税务人员行为同样要受到税法的约束,因此,在确定对象、下达通知、出示证件、实施检查、撰写报告、执行结果等环节中都必须依法执行操作程序。七是改革稽查方式,实行跨地域的交叉稽查,避免“人情稽查”及其他干忧。八是针对自由裁量权偏大,处罚偏轻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范围内从重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将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增加威慑力。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实践证明,如果权力缺乏监督制约,就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为保证依法治税落到实处,就必须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内部监督方面:
(1)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在明确执法部门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对不履行职责或执法不当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其目的一方面是给执法人员增加压力,督促他们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尽量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以便更好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少数素质不高或心术不正的人有所收敛,不犯或少犯错误,把不良苗头和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税务执法检查。针对各地执法检查多流于形式,检查标准尺度不一、检查结果不如实上报问题,一方面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保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税收法律法规作为检查依据,对检查出的问题真正落实整改。上一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检查结果的复查、抽查,抽查面应尽可能宽些。对涉及当地政府的,应作好说服解释工作并要求更正,或向其上级政府报告;对参与、支持违犯税法行为又知情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3)要建立税务行政损害赔偿制度。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要求,要建立起税务行政赔偿的有关实施办法和对个人进行赔偿的具体规定,切实保护纳税人利益。外部监督方面:
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加强外部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外部监督的形式主要有党组织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税务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实施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税务人员权力运作情况,为此税务机关应本着对党高度负责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强化公开制度,做到税法公开、政策公
开、征管制度公开、税务人员纪律公开、税务案件查处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尤其是要建立起规范化的各级税务机关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汇报税务执法情况的制度。六、加强税法宣传,优化依法治税环境
在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实践证明,税收宣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实现依法治税,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全体税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公民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了,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人们真正从内心认同了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依法治税才会有坚实可靠的社会基础。
第一、必须尽快建立统一完备的税法公告制度,增强税法的覆盖面、渗透力和透明度
第二、坚持不懈地搞好税收宣传月。我们认为,一是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和芸芸众生密切相关的地方税种,如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等,以期引起人们的共鸣。二是在宣传形式上,不宜总是用摆摊设点、标语广播等老一套办法,而应开动脑筋,因地制宜,推陈出新,这样才能引人入胜,在潜移默化、妙趣横生中受到税法的熏陶。三是在宣传对象上也要突出重点,其中首要的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将税法列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并加以考核,要在各级党校的课程中加设一门税收法制课,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通报,使各级领导树立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如果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那么就会影响一大片,领导干部的税法意识增强了,自然会支持税务部门独立执法,而不会随意干预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其次是各种“明星”,各界知名人士,以及“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因为他们的知名度较高,所以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都十分广泛,如果他们的税法意识提高了,其轰动效应将非常巨大。四是在宣传手段上,应该多借助新闻媒体优势,主动与他们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有关宣传活动,在电视或报刊上开辟专题节目(栏目)、举办系列讲座;还应发挥电子信箱、国际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及时将有关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传播出去。
第三,深入持久地搞好日常宣传。宣传活动仅仅靠突击是不行的,而必须持之以恒,并将其作为与业务工作一样重要的工作来抓,搞好经费、机构、人员三落实。一是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二是建立税收宣传工作机制,制定一定时期内税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措施、步骤及检查考核办法,使税收宣传工作真正有章可循,逐步走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四,宣传税法应注意从小抓起,各级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学校联系,定期到中小学宣传税法,要尽快与教育部门联系,编写分别适合于中小学生的税法宣传教材,将其纳入教学内容,成为公民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开展税务形象工程,要象企业搞“CI(企业形象)”一样,建立以依法治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务形象工程,既树立税务良好形象,也利于严格执法和接受社会监督。七、要紧紧依靠各级党政人大支持,建立完善的协税护税网络
各级党政人大的支持是税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税务部门作为依法治税工作的主力军,自身一定要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办事,切实保证统一税法的有效贯彻,同时只有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依法治税才能顺利实施。税务部门要积极向党政人大领导宣传税收政策,尤其要争取将比较成熟的税收规定转化为当地党政、人大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地方法规,大力提高税收的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在执法中涉及对当地经济有较大影响的企业时,应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商解决
办法。此外,要着重加强与如下部门合作:如与工商部门的合作;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与银行部门的合作;与建设、规划、房管、计划等部门的联系;国、地税之间的沟通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等等。此外,还应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1.完善税收立法,保证有法可依
(1)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明确税收立法权限。立法是执法的基础和前提。正在研究中的税收基本法,应该将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划分列为重要内容,以确立中央、地方税收的合理划分。目前我国所有税种的立法权、解释权及税目税率确定权一律集中在中央,这不利于财权与事权的统一,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不利于使国家的税收导向与国家的政府、经济导向趋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不甚合理,也是导致地方政府频频越权干预税收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虑到我国实行分税制,并且编制复式预算,因此适当赋予省级人大和政府一定的税法权是必要的,应当在税收基本法中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立法的范围、权限,一经确立,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再有超越权限、擅自立法的现象发生,否则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尽快健全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一是单行税收法律的制定要以科学合理设立税种为基础,并与我国现实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力相适应,增强可操作性,对现有税种该调整的调整,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如降低房产税税率;将农业税合并到所得税,征收农业所得税,将特产税合并到资源税中,将印花税合并到契税中;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取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开征社会保障税、教育税、环境保护税等等。二是提高多数适用的暂行条例、补充规定的法律级次,由人大以法律形式颁布,提高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三是新征管法的出台,无疑是对依法治税的一个强力推动。应该认真学习,强化理解,规范执法,以适应征管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坚持税务机关独立执法的权力,明确有关单位协税护税义务与责任。新《征管法》已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执法领域的唯一合法主体地位,所以,应坚决执行新《征管法》,税收入库权一律由税务部门行使(关税除外),其他部门如财政、审计等不得越权插手,从事对外税收执法活动;还应明确有关部门的协税护税义务及其如果不履行这种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证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增强执法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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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是政府重要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今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又正式生效。这一系列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对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工作,烟台市地税局牟平分局逐步完善了依法行政新思路,即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主向规范决策、制度建设、执法等所有税收行政行为转变,以监督制约为主向预防、教育、引导、监督、激励多管齐下转变,努力让每一个行政决策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一次执法行为都有客观的评判标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每年一度的全区行风政风评比中牟平区地税局勇夺十四连冠。
一、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形成健全规范的决策机制“管理就是决策”。牟平区地税局深刻领会依法行政工作精髓,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为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通过组织培训和考试,选拔确定区级人才库,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管理团队。坚持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并重,经过一系列实战演练,锻炼出一批精通各个工作领域的业务专家,通过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有效提高了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力。
二是开展重大事项专业评审。针对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投资领域宽泛、涉及税收政策和征管程序复杂的现实,从区级人才库中选取相关领域骨干人才组成专业团队,对相关企业的政策适用、企业重组、资产损
失、税收抵免等事项实施专业化审核,提高了税收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能,解决了基层干部专业知识不足的困难。针对当前税收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分析和指导,为一线征管人员日常征管和稽查部门实施专项检查提供重要参考。近期重点分析了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大理石和钠长石行业资源税核定、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交易税收管理、物流企业税负调查等税收难点,有效指导了基层的税收实践。
三是加强对专业化评审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和跟踪反馈,确保决策的合法科学和民主。区局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抽取一定数量的评审卷宗进行复核,确保“同一情况相同对待”,增强了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和准确性,保持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合理预期,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降低了执法风险,提高了税务管理效率。
二、着力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公信力现行法律、法规赋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实践中由于缺乏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细化标准,往往导致同样的行为此时是一种处罚,彼时又是另一种处罚的现象。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该局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执行标准。
一是科学设定工作流程,有效制衡权利运行。制定《牟平区地税局岗位工作流程》,认真分析150个权力事项的作用、结构、分布以及运行规律,建立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程序之间关联制约、部门之间联动制约的权力运行流程;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充分实行分权、限权。
二是设立自由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制定《牟平区地税局税务行政处置实施办法》,对违法行为分为8大类、52小类,分别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等次、裁量幅度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例如,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办理纳税申报的,根据情节不同分别规定了3个处罚标准,超出处罚标准应当经过基层单位集体研究。该基准有效限制了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自由裁量权,切实规范了税收管理行为,防范了执法风险,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三是注重执法反馈。区局设立了“行政执法反馈中心”,统一处理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有效的税收救济,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犯。
三、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切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组织收入是税务机关的天职,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税收执法的过程既是实施法律赋予的税收管理职权的过程,也是潜在执法风险累积的过程。牟平区地税局通过正确把握客观形势、加强内部管理以及规范执法行为,在组织收入的同时,有效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遵循经济税收发展客观规律,依据辖区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处理好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结构的关系,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税收收入均衡、平稳地增长。坚决杜绝转引税款、混淆级次、人为调节入库时间、延压税款等情况。
二是坚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引导纳税人依法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相关产业发展。201*年,通过落实政策共办理各项税收减免2995万元,充分发挥了税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是严密监控执法风险点。动员全体干部查找出全部岗位风险点540个,按照高、中、低的风险等级,逐一制定出相应的防控措施,编制了《执法风险及防范手册》,所有干部人手一册,让大家明确本职岗位的各个风险点,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同时还建立执法风险“信息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补充、完善,实行动态、长效管理。
四、着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制定《牟平区地税局党务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从内容、形式到保障,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公开部门职能和主要职责、各种行政事项的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对内公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干部提拔使用标准、大宗物品采购、办公用品配备、财务收支等内容,从而确保机关政务的科学决策、规范运行和清正廉洁。
二是促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评价标准,对各项行政工作要求进行细化、量化,按照“执法规范、措施完善、执法监督效果好、干部队伍素质强”的创建标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鼓励各基层单位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激发基层单位加强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并将创建结果纳入全年综合管理目标责任制,从而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是制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所有基层科所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将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和复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等项目确定为依法行政考核项目。考核方法包括案头审查、实地检查、听取公众意见等多种方式。通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的长效化和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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