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我区在区政法委、区整合治理办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区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法委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司法、群工、法院、检察院、公安、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我作为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区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区已建立各类调委会31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起到了有效的解决各类矛盾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区综治委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区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区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区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法院、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周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区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区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区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
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区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区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
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区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
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社区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由我办协调负责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
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一是长期坚持到村、社区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利用老百姓身边的案例解释法律,产生良好效果。二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法制宣传,逐步增强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扩展阅读:XX人民政府201*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XX人民政府
关于201*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乡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XX乡调委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计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71起,调解成功267起,调解成功率达98.5%。其中,乡调委会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38起,指导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92起,组级调委会调解成功137起,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的调处工作原则,一年来,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
年初,乡党委政府根据我乡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现象,及时召开了全乡“大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乡调委会(9人),6个村调委会(30人),26个组调解工作站(78人)、6个老干部、老党员义务调解队(30人)、16个乡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成员(48人),全乡共有以乡、村、组干部为骨干的调解员195人,形成了乡、村、组、乡级各单位、在乡企业调解组织全覆盖。研究部署了全年“大调解”工作。制定了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完成年度大调解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摸清底子,掌握情况,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年初,乡党委政府大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将全体乡干部分为6个组,各村由一名党政班子带队,深入到各村组,指导各村组对各类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了矛盾纠纷信息和不稳定因素。为有效开展大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排查,我乡易发生矛盾纠纷的类型有以下几个方面:1、征地拆迁;2、婚姻家庭;3林权边界纠纷和承包地边界纠纷;4、工程施工纠纷;5、宅基地纠纷等五大类型。并针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制定相应的稳控预案。落实了“一件一案”措施,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做到了预有准备。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乡党委、政府和乡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半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1*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全乡范围内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上报和通报制度,每半月各村、乡级各企业单位要将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向乡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纠纷发生后9小时内为处纠纷的最佳时间的原则,全乡201*年调解成功的267起纠纷,有217起在9小时内调解达成协议,占总调解成功的81.3%。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乡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201*年乡调委会共回访35起,指导协助村级回访47起。通过回访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13起,并当场指导村调委会进行了调解。
四、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乡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乡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201*年,全乡共表彰了优秀调解员50人(其中:乡级调解员3人,村级调解员12人,组级调解员26人,企事业调解员3人,老干部、老党员义务调解员6人),同时,着力打造村、组两级调解组织,使调解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充分发挥“四道防线”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乡党委、政府每半年就会组织乡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会;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乡各村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五、结合“大调解”,深入开展“五进”活动
(一)为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工作向下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市、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自201*年4月起,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进市场(商场)、进经济开发区(园区、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五进”)的活动。201*年全乡“五进”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实现“五进”活动全覆盖。
(二)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培育建立一支以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社会工作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分子等为骨干的的群众调解员队伍,以警务室(片区)民警、法庭法官、司法所、群工站、国土所、社会就业和保障服务站等专职干部(人员)为主体的调解工作“分片包干”帮扶力量,参与、指导“五进”涉及的调解室工作。逐步完善“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理;群众的问题群众解决”的基层调解工作自治机制。全乡以村为单位共组建了6支以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为主的义务调解队伍,协助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有力地开展了“大调解”工作。
虽然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XX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大调解201*年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大调解201*年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大调解201*年工作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566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