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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农林牧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13:52: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XX年农林牧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XX年农办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打假、护农、增收”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行政执法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了农林牧渔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了农民用上放心优质的农业投入品,确保了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了全区没有出现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没发生因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在规范执法行为上有新的进步,在提升执法形象上有新的进步,在改善自身环境上有新的进步,现将一年来的农牧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方案

为抓好XX年我办行政执法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林牧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主要抓了三个方面:

1、检查重点企业。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强化农产品质量源头治理,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农药、种子、肥料、兽药(渔药)、饲料的农资企业从资质、品种、来源、生产基地

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规范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2、抽查重点产品。除按计划完成对口业务部门的抽检任务外,扩大抽检范围,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全面的质量跟踪和质量抽检。肥料以复混肥为重点,抽查产品有效成份含量,看是否有偷逃含量的行为。兽药、饲料以高端产品为重点,抽查是否含有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3、规范重点市场。以乡、街集中的农资批发市场为重点,对照“六有六无”进行规范整顿,即有经营资质,有农资经营承诺书,有主推品种公告和农资经营《告示栏》,有完整的商品购销台账和规范的经营档案,有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无无证经营行为,无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无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及违法农资广告,无来源不明的农资产品,无损农坑农事件,无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同时,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畜产品储存冷库监管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为增强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度和配合力,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张贴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公告。继续推行主推品种公告制度,引导广大农民放心购种。201*年3月,我们在全

区分别张贴了《石鼓区201*年春播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公告》100份,深受农民欢迎。

2、设立农资打假咨询暴光平台。今年,我们开通了农资打假热线电话,电话号码8177178,电话设在区农办办公室,实行全天候值班服务。

3、印发农资打假护农宣传资料。根据农事季节,广泛开展农业普法教育,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全年共印制打假护农保春耕宣传资料1500份,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识别能力。

(三)突出执法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我们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

1、突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一是抓好源头监控。重点严厉查处“地下网络”、“地下暗道”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打击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含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堵塞违禁药品的流通渠道。二是抓好养殖环节监管。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主要是养殖场(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的过程中非法添加的实际情况,我们一方面对规模养殖场(户)建立档案,进行跟踪监视;另一方面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增加抽查频率,从全年310个尿样检测结果看,全区外调生猪未检

测到阳性尿样。三是积极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饲养实用技术。重点是加强对养殖小区的饲养管理,认真执行养殖场用药、用料记录制度,规范用药、用料管理,强化技术服务,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全区共发放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等3100份。

2、突出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我们把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作为重点,加大了对国家禁用的5种高毒农药的监管理力度。全年共清查农资店15家,共检查农药品种23个,其中不合格农药品种2个30公斤,对不合格农药等品种就地进行封查,严禁进入推广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全区上市的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经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抽检,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且没有发生食菜、食果中毒事件。同时,积极做好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今年全区共办理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面积8100亩,无公害西瓜产地认定面积3000亩。同时,我们挤出工作经费,又向省绿办申报无公害蔬菜南瓜、丝瓜、冬瓜、苦瓜、茄子等5个产品认证,8月份农业部已颁发了产品认证书,确保了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

3、突出未经审定品种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打击未审先推违法行为,我们采取不定期、拉网式、地毯式检查方式,加大了对种子和苗木市场的检查力度。全年共开展了种子苗

木5次专项检查,检查水稻品种36个,蔬菜品种28个,其中不合格水稻品种2个230公斤,未经审定的品种4个60公斤,不合格蔬菜品种2个2公斤,未经审定的1个2公斤,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4、突出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根据省、市的部署,结合我区渔业资源实际,入春以来,我们重点开展了打击江河流域等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电、毒、炸鱼和使用毒药等严重危害渔业资源和有意破坏他人养殖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渔业资源不受损害和渔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四)抓好质量抽检,打击假冒伪劣

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打击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今年我们加大了市场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力度。农业方面,全年有针对性抽检水稻种子样品20份,蔬菜种子10份和肥料样品各3个进行了送检,结果全部合格。在畜牧水产方面,有针对性抽取猪、鸡饲料样品5个,饲料原料样品8个,抽取畜产品样品5个,鱼药样品6个,所有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同时对全区36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问题与打算

总之,今年我们在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疲于应对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牢记执法服务宗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搞好优质服务,着力推进我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见成效,努力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扩展阅读:(改)博湖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博湖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郭新萍处长及渔政联合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博斯腾湖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郭新萍处长及各位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现将我局渔业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博斯腾湖及渔业行政主管局基本情况

博斯腾湖东西长为55公里,南北宽25公里,由大湖区和西南小湖区两部分组成,总面积1646平方公里,水量容积为96亿立方米,占县域总面积的43.2%。大湖区湖底呈浅碟形,平均水深7.5米,最深处达16米;西南小湖区由16个小湖群组成,面积446平方公里。湖中有浮游植物种类113种(属),浮游动物种类147种(属),底栖动物种类7种,水生植物20种,鱼类32种。目前,博斯腾湖主要经济鱼类有池沼公鱼、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十几个品种。

博斯腾湖管理局作为博湖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隶属于博湖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下辖渔政管理站、水产局、芦苇管理局、渔业技术推广站和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主要负责我县水产、芦苇资源管理、博斯腾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博湖县渔政管理站成立于1980年,下设办公室、渔政监察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渔业船舶检验站和六个湖区渔政管理分队,核定编制50名,现有干部17人,工人23人,公益性岗位21人。

二、博斯腾湖渔政管理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渔政执法环境。人员管理方面:注重提高渔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和业务

知识水平,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区内外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201*年至今,先后选派40余名渔政执法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渔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较前几年有了很大提高。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进行管理,先后制定完善了《渔政管理站渔政管理奖惩办法》、《渔政管理站渔政检查员量化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建立站务公开和建立执法举报、投诉制度等多项措施,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渔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管理机制,渔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硬件设施方面: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改善渔政执法条件,两年来,先后更换购了4辆执法车辆。同时,我局积极争取更新渔政装备项目,在自治区水产局和自治州水产处的大力支持下,渔政执法装备明显改善,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为我局更好的开展湖区渔政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湖区科学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随着博斯腾湖旅游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沿湖交通更加便利,以及沿湖周边各类经营活动的增加,湖区渔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问题。渔政管理站根据新的形势,及时调整渔政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模式,将原来的大队建制改为分队建制,将四个湖区管理大队分成六个湖区渔政管理分队,变定点管理为动态管理,采取以辖区管理为主,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电、毒、炸、偷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加强与渔业生产企业的交流沟通,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过程中,做到以渔

政管理为主导,生产企业积极进行配合,发挥渔政管理执法优势和生产单位的资源优势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在时间、人员、巡查和组织协调上实行统一部署,既扩大了湖区管理覆盖面,又提高了管理效果。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管理成效。春季池沼公鱼捕捞生产专项管理和禁渔期专项管理是渔政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做好公鱼捕捞管理工作和禁渔期间渔政工作,渔政站制定并全面实施了《春季池沼公鱼捕捞管理工作方案》和《禁渔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春季池沼公鱼捕捞生产中,全体渔政检查员在湖区管理一线驻点,各渔政分队严守工作岗位,严格管理,确保了池沼公鱼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截至目前,博斯腾湖池沼公鱼共捕捞1158.4吨。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博斯腾湖禁渔期、禁渔区规定,渔政管理站开展为期112天的禁渔期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禁渔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禁渔期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工作。在专项治理期间,我们实行驻点管理与流动巡查的方式进行管理,保证各驻点24小时值班制,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渔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博斯腾湖非法捕捞行为。今年以来,渔政管理站全体人员放弃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休息时间,对博斯腾湖非法捕捞进行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共查处渔业违法案件52起,非法捕捞人员63人,非法捕捞渔船36条,各类违法车辆46辆,没收鱼网377片。

三是加大渔业法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渔业法》、《新疆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禁渔期间,组织了为期8天的禁渔期专题宣传活

动。201*年以来共集中宣传渔业法律法规3次,出动宣传车32车次、宣传人员12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宣传有效的提高了广大渔民群众法律意识。

(三)争创平安渔业,狠抓安全服务渔民

作为渔业主管部门,我局以对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在博斯腾湖大小湖区各捕捞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三无”船舶非法生产作业,渔民捕捞作业不穿救生衣,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携带不齐等违规行为,同时就捕捞作业中注意事项对捕捞作业人员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次,检查渔船300余艘,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按规定强制配备安全设备9件套。不断加强渔船年度检验工作。今年,渔政管理站船检站将配合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局在全县开展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工作,对不具备出航能力的渔船进行清理整顿,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渔业船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博斯腾湖的渔业生产安全。认真做好湖区天气预报信息传达工作,每年向县气象局定购天气预报信息,将每次收到的天气预报情况及时的传达到渔业生产单位和湖区渔民,为开展湖区安全生产作业提供准确信息。201*年1月博湖县评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四)注重种源保护,切实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管护近年来,我局十分注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积极申请将博斯腾湖大草湖、黑水湾子、黄水、河口等区域划为种质资源保护区,经过多方努力,201*年12月以上区域已被批准为博斯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水生野生动植物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管理,不断加大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扁吻鱼救护工作,力争早日

将扁吻鱼人工繁育成功,逐步恢复扁吻鱼在博斯腾湖的种群。同时,积极做好前来博斯腾湖越冬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201*年1月,共向博斯腾湖扬水站水域越冬的天鹅投喂玉米201*余公斤,有效的保障了天鹅安全越冬。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县域内水产品安全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辆4车次、人员12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单位(个人)32家。重点对水产苗种“三证”、水产品养殖用药、生产和销售记录情况,养殖、育苗生产过程是否使用禁用渔药以及饲料配方中是否含有禁用添加剂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使用禁用鱼药情况,但个别养殖户三项记录过于简单,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渔药经营,切实维护渔民利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4月17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渔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主要对是否经营了违禁药品、养殖户是否使用违禁药品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县渔资质量情况良好,渔药市场及渔民无使用违禁药品行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引起重视,我县积极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有机水产品认证,目前,大河口养殖场和渔业技术推广站于今年2月份通过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被评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平水产养殖公司和博湖县鱼嘉麟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正在申报无公害产品认证和自治区健康养殖示范场。

四、积极开展服务渔民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渔业船舶用燃油价格补贴政策,切实减轻渔民负担。去年共及时发放燃油补贴资金181万余元。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困难渔民慰问走访,为贫困渔

民送去了食用油和大米等生活物资,受到广大渔民的好评。积极引导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将渔业互助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作为现代化渔业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201*年博斯腾湖渔业互保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90%。

五、存在的问题

(一)职工职称晋升问题有待解决。渔政管理站作为参公单位,却有70%的人员是工人身份,由于自治区很少举办水产专业培训班,现有工人职称不能正常晋升(晋升中级或高级),导致待遇无法提高,影响了渔政检查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执法装备落后,难以满足渔政管理工作需要。目前博湖县渔政管理站执法车辆中,微型车因购年久均无法正常工作,两辆皮卡车故障频发。执法快艇老化,现有的执法快艇均是7年前购,船体到处漏水,无法执行远距离渔政管理工作。办公室内办公自动化设备也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急需更换。

(三)湖区驻点基础设施有待改善。渔政管理工作十分辛苦,工作环境极其恶劣,夏天要忍耐高温酷暑、冬天冒着刺骨严寒,风餐露宿,现在湖区驻点主要是帐篷,密封效果差,夏天闷热,冬不防寒,许多渔政检查员患上了风湿、关节炎等职业病,为改善渔政检查员驻点条件,急需购一批活动板房来改善渔政检查员驻点工作环境。

(四)渔政制服制式老,需更换。目前博湖县渔政管理站制服购于4年前,制式和标志都以老旧,根据《关于渔政制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展示渔政队伍

的良好形象,需对现有的制服进行更换,但目前我局资金紧张,请上级渔业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五)现有通讯条件难以满足湖区渔政管理需要。博斯腾湖水域辽阔,地形底洼,湖区信号很弱,使渔政管理通讯不畅,给偷捕鱼类资源的不法分子留下死角,给保护博斯腾湖渔业资源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希望上级渔业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建立能够覆盖博斯腾湖的“渔政内部无线联络对讲系统”,以此提升博斯腾湖渔政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博斯腾湖渔政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水产局、自治州水产处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各项工作均取的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渔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渔政管理,全力保障博斯腾湖渔业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衷心感谢郭新萍处长一行领导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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