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室的工作制度
调剂室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发药的质量和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调剂室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常见的基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调剂室的收方划价、配药、核查、发药为一线工作岗位。而药品分装、补充药品、处方统计、登记、处方保管则为二线工作岗位。无论哪个岗位都应有明确职责范围,具体的内容、要求和标准。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具体化、数据化,这样便于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查。调剂室工作人员除确保药品质量和发给患者药品准确无误外,还应明确调剂室工作环境的卫生责任,并应经常进行对患者热情服务的教育。(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发药质量。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错误处方的登记、纠正及缺药的处理。
差错登记一方面是对医师处方差错进行登记;另一方面是对药剂人员调配和发药的差错登记。一般与经济利益结合的差错登记制度有利于提高医师和药剂工作人员责任心。(四)领发药制度
调剂室药品从药库领取,应有领药制度,控制领药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发到治疗科室病房及其他部门的药品必须有发药制度,领发制度除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供应外还具有药品账目管理的目的。(五)药品管理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1.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2.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
3.保管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5.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六)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9.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卫生局监督销毁。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七)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制度
调剂室对效期药品的使用应注意按批号摆放,做到先产先用,近期先用。应明确规定:定期由专人检查,并做好登记记录;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应及时报告药剂科,以便各调剂室之间调配使用。调剂室对距失效期6个月的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应有一个月的时间。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
扩展阅读:调 剂 室 工 作 制 度
调剂室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以确保发出方剂质量合格。
2收方后营安厨房制度进行检查,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剂量、药品性质、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无误方可调配。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常规,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禁止手与药品直接接触。
4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在调配还有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执行国家卫生部有关管理规定。
5在收方、调配、发药过程中,必须按药品检查核对制度进行检查。正常工作时间应经第二人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出。
6遇有剂量不对、用法不妥活有禁忌处方时,应登记病与医师联系更改后方可配制。
7发出的方剂,应将服法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内服的悬浊液、乳剂等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外用”、“不可内服”等字样。发药时应耐心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8及时向药库请领药物,保证临床需要,处方逐日统计数量,核算金额,装订成册,定期盘点报表。
9调剂台、储药架和储药瓶应固定位置摆放,经常保持清洁整齐。量器用后立即刷洗干净,放回原处,衡器应经常检查,定期验定,保持准确。
10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他人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遵守中医用药要求,遵守饮片的传统经验密切配合医疗准确及时地调配处方。
2配方人应严格执行处方制度,收方后先对处方内容详加检查、认为无疑,划价收讫后才予调配。如处方缺药、处方字迹不清或认为处方中剂量,相反相畏等方面有不妥时应提醒医师修改或经医师说明后方可调配。
3处方中有毒性药品时,应安传统习惯由医师加注记号,以示负责,否则不予配方。
4收方后,应按处方各味药顺序配药,并整齐排列以便检查核对。5衡器必须准确,称药要细心,每付药总量与处方总量误差应在±5%以内。严谨凭经验估计取药和一称称数药,取药时不得将药格内要互相混淆。
6处方中遇有需要特殊炮制活加工的药材,应按对顶加工炮制,对有担保需求这应予以另行封包,病注明煎法。
7处方中遇到有药物怀疑时,应及时请教上级技术人言,在未彻底弄清楚前,一律不得配出。配方中发现混在品时,应予以清除。8配方后,配方人应先自核对一遍无误后盖章,交核对人员核对。应核对付数,味数及药物是否与处方相符;剂量是否准确;有无禁忌;另包是否按规定要求处理。安全无误盖章后方可交发药人发出。9调剂室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衡器用后按规定位置摆放。称量或配置毒药的器具应专用或用后清洗干净。严格执行“毒性中药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及时向库房请领药品,保证临床需要,处方逐日统计核算金额装订成册,定期盘点报表。
11发药时,要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等,保证不发错药,遇有特殊煎法和服法的,要详细向病人交待清楚。
12配方室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发现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和处理,并上报科主任。
13配方人每天要有计划的清查药格,随时填表,药格必须贴明标签,药名必须与内装药材相符。
14药材必须按规定加工炮制,严谨将未加工炮制或不合格的饮片装入格内。
15装格时应先核对品名,并清扫格底,筛除灰渣。拣去杂质,保证饮片的清洁卫生。对不常用的饮片,也要定期检查,发现有毒败变质的应立即清理。不合药用规格的饮片不得用来配方。卫生管理制度
1药剂科全科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2药剂科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牢固树立灭菌、无菌观念,讲究个人卫生,保持整洁,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化妆,佩戴首饰,吸烟或其他污染药品的物质。3药剂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或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上班一小扫,下班前做好清场、卫生交班;每周一次大扫,保持经常性的整齐清洁。对特定场所要按对顶清洗和消毒。
4制剂室在保证制剂质量的前提下,分一般生产区、控制区,应先经淋浴、更衣、风淋后方可进入。
5洁净区的衣、帽、鞋,每次使用完后,立即清洗、凉干保存。药剂科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各部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人。
2各部门不得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电炉子等非医疗电器热备。3各药局及药品库房不得外人进入,不许会客,不许吸烟,杜绝一切火源。
4各部门对水暖设备及上下水管道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逐级上报。
5部门责任人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关严,电灯、电源是否关闭。任何人不得擅自自接、拆电源。
6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固定进行贮存、采购、运输、发放,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调剂室工作制度
1调剂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全程化药学服务。2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药政法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准确、及时的调配处方,坚持处方“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名、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避免发生差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应按《医院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处方,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或由配伍禁忌等不合格处方时,应经医师更正后再作调配。调剂人员无权私自更改处方。
4发出的药品应保证质量,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不得调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质量管理员处理。
5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积极主动地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和用药咨询服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填写不良反应报表。
6定期征求患者、医护技术人员对药学服务,药品供应的意见,改进工作质量。
7加强与药品供应室的联系,及时反应临床的要求,沟通信息。8调剂室各部门一律凭本院处方、领单或科室领药本发药。遇特殊情况,为保证临床抢救及患者用药,应遵照《药剂科借药制度》的规定借出药品。
9处方及领药单每日分类统计数量、金额后装订,每月底上报工作量并定期分析总结。
10调节室处方及领单分类装箱封存,定期按有关制度销毁。11门诊药房、病房药房应按医院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值班。12工作人员应遵守《药剂科服务规范试行》的规定上岗服务,应衣帽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窜岗。
13调节室内需保持整洁,禁止吸烟、会客,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4做好安全用电、用水、防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保险柜,冰箱,无特殊情况不得单独进入调剂室。用药咨询管理规定
我院在药局窗口设用药咨询台,配备一名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主管药师为患者提供咨询答疑。具体方法:
1询问患者是否有过敏史,根据病情推荐可用药品种。2询问患者是否有其他合并症,进行合理用药。
3对患者有急需要的新特药品种(我院没有贮备的品种),可进行登记,积极与主任联系,尽快从厂家调到,满足患者需要。咨询服务:
药品的效果、不良反应、用药注意事项。药品的规格、剂量、服用药方法、禁忌。特殊药品储存的条件、可能发生的变化。是否可联合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指导(老年人、孕妇、儿童等)药品销后退回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的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退药。2原则上药剂科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3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剂科发出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应包装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药品可证实其保存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在发出三个月以内。4下列情况可以调换;
41经证实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42经证实确属应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的。43经证实确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44经证实确属医师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医务部门批准退药者。
441因医师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
442因医师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错开的。
443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重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44违反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等,患者要求退药的。45患者在治疗中死亡的。
46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师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47急诊患者转为入院治疗,经会诊需要更改用药方案的。48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要更改用药方案的。5下列情况概不退换:
51发出药品已接触肝炎、结核等传染病患者的。患者因家中有药或药品价格昂贵而要求退药者。
52口服药、麻、精神药品(患者死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53退回药品不符合第4条规定的。6退药手续:
61因药剂科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退药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62因药品引起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师必须按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放医师开具退药申请,退回本长处方数量范围内的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
63因医师开错药而需退药者,由开方医师开具退药,隶属科主任比准后办理退药。
66退药申请一律采用与患者相关处方用红笔填写,一式两份,在诊断内必须注明退药原因,连同开药处方、退回药品一并交给药房有关人员。
67药剂科各药房设专任办理退药手续,待检查退药处方和退回药品符合要求后,在退药处方上盖药已收后交与科室护士或患者。门诊药房办理退药手续,必须填写门诊、急诊药品销后退回登记表。68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药必须携带本院开具的原始手续,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退药手续。7退回药品的处理:
71能确认质量无问题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可再应用。
72不能确定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8因本院工作人员失误而致患者退回药品不能再使用,经济损失有相关人员负责。
9不属于上诉各种情况的不能劝止的退药适宜,由药剂科主任和医务科领导协商处理。
10本制度由医务科、药剂科负责解释。药品购入退出管理制度
1购入退出药品包括在库储存近效期,滞销或药品价格等非质量原因退回供货单位的药品以及供货单位通知退回的非假劣药品。2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退出。
3在库药品因非质量原因无法继续销售的,有采购员与药品供货单位协商退货事宜。确认退货的药品,经药品供应室负责任批准后,通知供货单位办理退货。
4供货单位业务员凭收据取走退货。收据有办理退货手续的库房管理员保存。
5供货单位业务员凭“负发票”换取收据。
6“负发票”一联由经手的库房管理员保存,另一联由采购员转财务人员。
7药品退出后,库房管理员凭“负发票”处理计算机账目。8库房管理员应建立《药品购入、退出登记本》,登记有关事项。9记录、票据应保存三年。药品领入退出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各部门之间的退药。
2领入退出的药品是指各药局从药库领取的药品,退回药库,及格药局之间调拨的药品退回原调拨部门的药品。
3退回药品必须是上诉情况所属药品,且有原始账目可循。药品应包装完整、清洁、字迹清晰、封口密闭完整;特殊条件保存药品可证实保存符合要求;药品在使用期限内。
4所退药品必须经各药局负责人、药库负责人批准,由药库管理员及库房管理员履行退药手续,收药、冲账。
5退回药品能确认质量无问题的可入库再用。不能确认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药剂科继续药学教育实施方案
1继续药学教育对象:高中等药学院校毕业后,或非高等药学院校毕业,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职称正在从事医院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2继续药学教育的方式:
21参加院内、科内学习、培训,主要为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22自学为主,订阅有关药学报刊、杂志、自觉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3总结经验,撰写药学论文,开展学术讨论,吸收新技术。24参加各种药学学习班和定期培训班,听专家讲座,专题讲座,扩大知识面。
3药学继续教育的内容,根据药学人员不同的水平层次分别选定形式,内容和教材进行教育。
31药剂士这个层次人数较多,一般具有中专学历、培养目标,七年内理论水平,技术操作达到药师水平。必修药剂学、药理学。32药师是中坚力量,承上启下作用,培养目标五年内达到主管药师水平,根据个人情况,有条件主攻药学某一方面,必修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选修临床药理学。
33主管药师是技术骨干,培养目标、从任职起五年内达到副主任药师水平,发挥专长,成为专家,必修临床药理学,生物制剂学,药物动力学,选修临床用药咨询,药物评价。
34到主任药师以上,重点学习现代管理,掌握国内外药学发展动态,指导各级药学人员从事科研活动,必修现代管理学,药学科研管理等。
35各层次人员还应选修一门外语,循序渐进,坚持学习,在规定时间通过晋升职称考试,对计算机的掌握也应达到标准。4继续药学教育的项目:
41由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国家级继续药学教育项目包括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药学教育活动。
42继续药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按活动性质分Ⅰ类和Ⅱ类,Ⅰ类为国家级和省市级认可,Ⅱ类为自学和其他形式的药学继续教育活动。4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药学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学继续教育活动,去得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达5-10分,Ⅱ类学分达15-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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