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关于县社管委各项工作制度,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相信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县社管委各项工作制度社管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社区居民的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转变社区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现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制度:
一、管理权限公开。即把职权范围和应负的责任向社会公开。
二、办事依据公开。把办事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法规,条例公开。
三、办事程序公开。即把何处办,何人办,何时办,如何办等办公程序公开。
四、办事标准公开。把办事的条件时限,数量,质量,收费标准等公开。
五、办事结果公开。把事情的承办人,承办时间和结果,承办理由等公开。
六、办事纪律和监督措施公开。把行业道德规范准则,监督投诉渠道,发生差错或违纪的处理规定公开。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社区居民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居民区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 居民区街巷、楼栋、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 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 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 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期缴纳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用。
第八条 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 “ 一天一扫,全天保洁 ” 制度;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第九条 居民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形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十条 开展除 “ 四害 ” 活动,无 “ 四害 ” 滋生地, “ 四害 ” 密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
第三章 居民区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居民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居民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居民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 “ 五包 ” 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街、巷、楼幢检查评比活动 ;
(五) 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活 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三条 居民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 “ 一天一扫,全天保洁 ” 制度,使街巷卫生达到 “ 四净六无 ” 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四条 居民区楼长职责:
(一)管理好楼幢卫生,组织居民参加周末卫生日和卫生责任区清扫活动;
(二)建立楼幢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楼幢卫生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楼幢的脏、乱、差问题;
(三)实行楼幢卫生规范化管理,楼幢楼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场所要达到 “ 十无 ” 标准,即: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倒(扔)垃圾、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无乱贴乱画、无乱挂晒、无粪便、无污水外溢、无杂草、无乱搭乱建、无违章种植。
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5.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6.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7.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8.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社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干部到社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工委、管委会对社区工作的督促检查,集中管委会、社区领导干部力量深入基层,畅通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渠道,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干部每周至少要有三天时间(可连续累计计算)深入社区开展工作(也可为非本人联系社区),督促、协助社区开展工作,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第三条 联系社区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干部应主动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和工作人员谈心,重点加强与社区党员、居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区工作动态。
第四 条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在社区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坚决反对走一趟,见一面,签个名,报个到,蜻蜓点水、浮光掠影的现象,要主动参与社区具体工作,帮助社区、居民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干部在社区调研时,应及时将苗头性问题向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应提请领导班子集中讨论或研究解决。
第六条 各社区应将本周以及近期工作及时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干部进行衔接沟通,让联系社区领导和干部参与到具体工作中去,并对参与、协助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记录,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 个人也应将到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做详细记录。
第七 条 各社区在每月末集中学习前3天,将党工委、社管委领导及干部到社区工作情况上报党建办公室。
第八 条 党工委、社管委领导及干部到社区工作情况,将在每月末大学习会上进行通报,对达不到规定天数且无正当理由的对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管委会周工作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管委会各项工作落实,促进领导干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分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周工作报告时间:每周一早晨集中学习后进行。
第三条 周工作报告内容: 1、主要领导就全局和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安排;2、分管领导汇报分管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安排部署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本周工作的打算;3、联系社区领导汇报所联系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的主要问题、社区存在的问题和本周工作的打算;4、干部汇报个人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到联系社区工作情况。
第四条 周工作报告工作要坚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原则。
第五条 周工作报告侧重点:亲赴一线解决问题、协助社区为广大居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会议确定安排的工作。
第六条 周工作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工作标准之一。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社管委网格化管理制度
网格长工作职责
1.积极向本网格内居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社管委重点工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2.了解和掌握本网格内的人口、家庭、单位基本情况。
3.负责本网格居民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及时反映居民的诉求和愿望,积极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4.带领其他网格责任人为本网格居民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配合做好低保、求助、老龄、就业和卫生计生等各项社区服务工作。
5.积极维护社区稳定,配合社区处理好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6.积极组织本网格居民参加社区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7.维护本网格公共环境卫生、协助管理本网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8.按照社区居委会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社区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
网格员职责
(一)一级网格员职责
1.指导社区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
2.协调重大事宜;
3.定期深入社区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社管委相关所、站、室,协调予以解决;
4.督促与指导二级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
(二)二级网格员职责
1.负责二级网格全面工作,确保上级有关政策任务在本级网格内贯彻落实,确保各类问题在本网格内“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理、尽处理”。
2.负责对所辖三级网格上报的矛盾问题和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类、分析研判、解决处理,在二级网格能够解决的,要协调联系职能部门,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人尽快办理;在二级网格无法解决的,按程序上报社管委一级网格。
3.负责对二级网格各类数据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台账归档工作,每周都要将网格内各类信息进行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上报社管委一级网格;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4.负责二级网格内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好人好事素材的挖掘、整理、上报工作。
(三)三级网格员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各项工作,坚持到网格内走访巡查,确保每周有三分之一时间在网格内排查化解矛盾。
2.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问题,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协调处理;对需要职能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各网格长要积极联系协调解决;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后仍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到二级网格进行处理。
3.负责组织网格内的群众开展或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活动,了解掌握网格内“人、情、地、物、事”等情况,了解掌握网格内群众对市容环境、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自身困难诉求,及时发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潜在风险。
4.负责落实社管委、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
(四)四级网格员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各项工作,对网格内的情况熟练掌握。
2.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问题,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协调处理;对需要职能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各网格员要积极联系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到三级网格长进行处理。
3.负责了解掌握网格内“人、情、地、物、事”等情况,了解掌握网格内群众对市容环境、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自身困难诉求,及时发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潜在风险。
4.负责落实三级网格员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
网格长考核制度
网格长考核工作重点以“查、访、问、看、听”五种形式对网格长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网格长操作程序是否严谨、规范、会议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工作能力是否适应网格区域群众的需求等。
(一)具体工作是否规范
1.一般性工作,网格长做到现场处理,并登记备案;
2.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网格长做到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处,处理结果报社管委,反馈服务管理对象;
3.突发性工作,网格长立即上报,社管委、社区相关所、站、室紧急处理,网格长现场跟踪;
4.需要审批的工作,网格长掌握信息,社区受理界定,社管委相所、站、室审核,报上级审批,同时实行社管委、社区公示,网格长应做好全程跟踪及信息反馈。
以上程序,需要向上级部门请示、审批的,应由各单位网格化管理负责人统一受理,协调办理后,及时交于网格长做跟踪服务。
(二)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看会议记录、听情况介绍):
1.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落实情况;
2.其它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三)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查相关资料、听有关汇报)
1.是否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上履职尽责;
2.每月工作例会交流情况;
3.网格长信息采集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是否达到全覆盖;
4.台帐清楚、整洁、规范;
5.网格长所服务区域居民满意情况。
(四)工作能力适应需求情况(访网格住户、听居民反映)
1.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能否与网格区居民交流沟通、融洽感情,动态信息是否及时掌握,能否协调利用各职能部门和辖区资源参与网格服务;
3.是否能够处理好承办和协办的关系,做到事务办理的快捷化;
4.网格区域是否存在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影响社区稳定;
5.网格化管理工作共驻共建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6.结合业务知识培训对网格长网格化基本掌握情况进行评定。
网格员考核制度
实行社管委、社区两级考核,以社区考核为主,社管委考核为辅。社管委对社区每季度一考核,社区对网格员每月一考核。
(一)主要考核内容
1.主要考核网格员到岗到位、工作规范运行和绩效考核落实情况。
2.对在规定时间内网格员没有到岗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
3.对各级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工作抽查考核情况进行排名。
4.对每月抽查考核中发现工作不力的网格员,由社区进行通报批评或调换。
(二)具体工作考核标准
1.工作时间每个网格员每天巡查不少于2个小时,对网格内居民户每天走访8户以上,每月走访率达90%;
2.对网格内人口、出生人口、死亡、迁入、迁出、搬入、搬出、流入、流出、房屋、单位(经营门店)等基本信息每周采集、更新一次,信息采集准确率达100%,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基本信息掌握率达100%。
3.对网格内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排查率达95%以上,信息录入率达98%以上,无激化矛盾。
4、对网格内治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排查率达95%以上,重大治安、安全隐患发现和上报率达100%。
5、网格内居民对网格员的熟悉率达90%以上,对网格管理员服务管理的满意率达95%以上,对网格管理员的投诉率不超过5%。
6、网格员每天填写“走访群众工作表”及“工作日志”,准确记录每天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
(三)奖惩标准
1.社区每月根据网格长上报考勤情况核发工资,对无故拖延安排的工作的,每次扣除50元工资。
2.社管委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社区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网格员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脱岗、社区故意隐瞒、包庇网格员等情况,一律解聘网格员及取消社区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社区1000元处罚。
社管委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无故缺勤,不搞任何未经领导同意或安排的娱乐活动。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根据视频信息资料,统计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情况。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要持请假条请假,机关干部及社区书记因事因病请假者,3天之内由社区党工委书记签字批准,3天以上单位加注意见后到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居委会主任和社区工作人员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审批,3天以上由社区书记加注意见后报社区管委会主任审批。假满后要及时返回单位销假,确需续假的,要履行续假手续,超过假期或未办理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办理手续的,事后需补办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足,得不到批准,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制度。实行机关与社区分别考勤的办法,各社区自行考勤,考勤天数与本人年终考核挂钩,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每超一天,扣发一天日平均工资(婚、丧 嫁、娶或因病并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除外)。对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或早退5次折合一天旷工;每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全年累计旷工在10天以上者,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年终考核按工作不称职对待,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干部职工需要休假的,由本人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妥善安排好分管的工作,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休假(休假时间一般集中在6-9月份)。休假与请假天数分别计算,不得互相抵消,本年休假天数不足的,不得累计安排到下个年度。
五、严禁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喝酒,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不得越级行事,若违犯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保质保量、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拖泥带水。
七、要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反对说得多、干得少,甚至只说不干,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的行为;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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