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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时间:2019-05-14 12:56:2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这是每个党员需要做好的工作,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做好相关工作,你有哪些工作方案?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篇一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红色引擎工程”要求,对我所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党章》要求,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全委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我所的全体党员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当前形势对党员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键时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禁止。

2是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3是否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最新的“一准则两条例”、党的十八精神和专业技术知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是否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5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7是否能够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二是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三是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四是有“三不”党员行为,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五是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双规”、处罚、拘留、逮捕的。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我支部委员会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1月—**年6月

1、核实摸底,开展全所党员律师组织关系的核实摸底工作,做到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杜绝党员律师游离组织之外。

2、换届选举。由于书记彭甜要回家待产,在6月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年7月—**年10月

根据评议内容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抓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四个环节工作。

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全体党员

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召开江汉区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律师行业综合党委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并讨论初定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应报上级党委备案。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现场进行宣布,不计入大会应到会人员,参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人数的2/3方可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第一环节:个人自评。党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承诺的内容,对践行承诺、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采取口头、书面或语音等方式进行自查自评,重点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第二环节:党员互评。召开支部会议大会进行互评,每位党员必须对其他党员提出2条以上意见和建议。

第三环节:领导点评。互评结束后,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代表进行现场点评,并对全体党员书面点评打分。点评主要针对亮明身份、践行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第四阶段:公示公告**年11月—**年12月

支部委员会要将民主评议定格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报江汉区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备案。

第五阶段:表彰与处置**年12月

1、表彰激励。对于组织定格为优秀的党员,支部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表彰通报

2、谈话提醒。对于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指出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积极改正。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把握标准。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避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结合我所实际,区分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评议办法,细化具体的评议内容,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2、抓住重点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过程中,支部委员会要把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单薄、宗旨意识不强、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等现象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记录。

3、正确把握方向。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从严治党的原则,要把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党员的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党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必须客观实际,坚持标准,认真查摆,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展评议形式,做到定性评议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面对面评议与背靠背评议相结合,确保民主评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照浏组通〔**〕3号《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进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凝心聚力打赢‘五大战役’和建设‘三个一流’”株树桥主题实践活动。

二、时间安排

**年1月16日---**年1月31日前完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参加对象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加对象为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1月16日-1月19日)。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反复谈;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掌握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谈心;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支部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认真制定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组织形式及议程安排、会前组织学习及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情况、民主测评的具体内容、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有关要求。

五、主要内容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月22日-1月26日。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联系支部领导要到会指导。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2.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3.班子成员认领班子问题,并表态发言;4.党支部书记带头查摆自己问题,接受班子成员批评;5.班子成员重点针对突出问题,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情况,对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7.到会联系领导提出指导意见;8.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二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大会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2.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进一步纠正“四风”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3.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各支部要邀请5—10人群众代表对党员和党支部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5.上级点评。联系支部领导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三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1月29日-1月30日。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以及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局党委将予以表扬,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应从其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关口,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开好支委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帮助熟悉政策、明确程序、组织开好会,抓好整改落实。

(三)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研究解决或上报请示。

(四)把握时间节点。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本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于**年2月2日前报局政工人事科

篇三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好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党总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原则上于7月底前结束,会期不少于1天,具体开会时间由各党总支部与局党委商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深入把握“三严三实”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总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接受民主评议。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年老体弱党员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可以邀请2-3名非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四、准备工作

1、认真制定方案。(6月8日前)各党总支部要在6月上旬制定简要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方案要报局联点领导、局人事股备案。

2、精心组织学习(6月3日前)。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讲话精神、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6月3日前)。在前段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收受红包等问题。

4、广泛开展谈心(6月8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组织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党小组长谈话,党小组长找普通党员谈话,党员之间互相找谈话,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6月2前)。各党总支(支部)及书记(副书记)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报局联点领导、局人事股审核,同时向群众公示。

五、程序步骤

各党总支部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开始时,要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具体议程有:(1)支部书记代表党总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2)支部书记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3)支部成员分别对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开展批评。(4)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后,其它支部成员依次开展批评。

4、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局联点领导应对各党总支部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范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党员。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

(2)评议内容:对各党总支部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3)评议顺序:先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后评议普通党员。

(4)评议程序:

会前:①党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尤其是“党员自评”一栏中要如实写好党员自评材料,各党员填完后要及时交回党支部。②各党支部要将支部党员已填好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发放给列席会议的非党员群众代表,引导群众客观公正的填写“群众评议”一栏,填完后要及时收回。

会中:①党员自评。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根源。②党内互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评议。支部党员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指出其它党员的缺点和不足,对支部党员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会后:①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党内互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认真开展核查,对党员进行等次评定,并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认定意见一栏签署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5%。②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基本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局党委,并反馈给参加评议的党员。③对在评议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党总支(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对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6、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负责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会后15天内,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报局联点领导、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六、督查指导

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在会前10天左右将工作方案报局人事股。局人事股将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抽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

局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联点领导要参加参加指导联系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把握开展批评的方式方法,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说空话、套话、好话等情况要及时提醒;对会议出现无原则纷争,要建议及时休会,待解决问题后再行召开。

各党总支部要及时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委报告。并于会后10天内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报局人事股。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的试行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实行党员年审制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全县“党员亮身份、群众评党员”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集中利用六个月的时间,在全委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党章》要求,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全委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我委的全体党员含流出党员。调入我委工作或生活的且党组织关系不在我委的党员可以参加调入地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当前形势对党员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键时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禁止。

2是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3是否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最新的“一准则两条例”、党的十八精神和专业技术知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是否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5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7是否能够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二是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三是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四是有“三不”党员行为,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五是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双规”、处罚、拘留、逮捕的。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我委党支部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12月25日—**年1月24日

1、动员部署。委党委总支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详细说明活动目的、意义和程序要求;党支部总支要采取短信、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支委会成员要组织党员骨干,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普遍走访一次群众和干部职工,就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等内容进行前期通报。

2、学习培训。委党支部总支要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会成员带头先学一步,重点学习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了解掌握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网格驻点日、“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引导党员积极主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党员交流讨论学习心得,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心得体会,分享学习。

3、调查摸底。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年审排查工作,基层党委负责具体实施,以委党支部总支为单位就党员有关信息、隶属关系、现实表现、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审核排查。

对审核排查中发现失去联系的党员,委党委要积极利用公安、社保、人口计生、民政、工商等信息系统查找,主动通过联系其亲友、同事等关系人获得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年1月25日—**年2月24日

根据评议内容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抓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四个环节工作。

组织召开支部总支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上级党委挂点帮扶人员、本支部总支全体党员,部分群众和干部职工代表。

会前,委党支部总支应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并讨论初定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应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派人员参加。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现场进行宣布,不计入大会应到会人员,参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人数的4/5方可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可不参加集中评议,但所在党支部总支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第一环节:个人自评。党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承诺的内容,对践行承诺、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采取口头、书面或语音等方式进行自查自评,重点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并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

第二环节:党员互评。党员数在20人以下的支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互评,党员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可以采取分组、分片、分党小组的形式开展互评,每位党员必须对其他党员提出2条以上意见和建议,并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附件2。互评中,争议比较大、矛盾比较激烈,互评环节可以扩大到支委会上或党员大会进行。

第三环节:领导点评。互评结束后,委党支部总支书记负责对党员代表进行现场点评,并对全体党员书面点评打分。点评主要针对亮明身份、践行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第四环节:群众测评。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广泛邀请干部职工代表对全体党员进行客观评价,群众代表要相对分散,一科室或一部门1人,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3。

第三阶段:组织定格**年2月25日—**年3月14日

组织定格由党支部总支根据“四评”结果,提出初步定格意见,经重新评议、票决定格等环节最终确定格次。

第一环节:初定格次。一是综合排名。委党支部总支要召开支委会,对大会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1:2:3:4的比例量化打分排名,根据排名情况,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0%,不合格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二是调查核实。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由党工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工委名义写出结论材料。三是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

第二环节:重新评议。对被组织初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本支部总支1/5以上党员联合署名同意,支委会研究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重新进行评议,再定格次。再次定格后,不能再次申请评议。

第三环节:票决定格。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初步定格结果,结合个人道德品质情况、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等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召开支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最终定格。

第四阶段:公示公告**年3月15日—**年3月底

委党支部总支要将民主评议定格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党工委必须在接到党支部总支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委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将定格结果通知每位党员本人,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也可采取编辑短信、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存在不良反映,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将反映情况上报党工委,由党工委派人,会同支委会成员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阶段:表彰与处置**年4月1日—**年6月5日

1、表彰激励。对于组织定格为优秀的党员,党工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表彰通报,并将表彰人员名单附优秀党员单行事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党教科,推荐作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的表彰对象。

2、谈话提醒。对于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指出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积极改正。

3、组织处置。对于组织定格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总支要采取帮教转化、投票表决、上报审批、反馈决定、立卷归档“五步”工作法进行组织处置。

第一步:帮教转化。委党支部总支要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采取“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等方式进行帮教,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帮教联系人要将帮教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如实地向支委会进行集中汇报。帮教期一般为2个月。

第二步:投票表决。委党支部总支要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

根据帮教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对能认识自身不足、愿意积极改正的应当给予限期改正处置,期限3—6个月;对不承认错误、拒不改正的,应当给予劝其退党处置;对被劝告退党坚持不退的,应当提交支部总支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后,予以除名。

第三步:上报审批。委党支部总支需将处置决定报党工委审批;县委各部门经过领导班子会研究、县直各单位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汇总所辖党支部总支处置决定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原则上上级党委须于基层党支部总支上报处置决定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反馈。

第四步: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党工委审批后,委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工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不合格党员本人,积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第五步:立卷归档。委党工)委要及时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党支部总支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材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等材料,要及时交上级党工委存个人党员档案留存。

第六阶段:总结提高**年6月6日—**年6月15日

表彰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委党工委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党教科。

五、保障措施

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要从组织、人员、经费、机制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认真组织党支部总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评出实效。

1、组织保障。委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熊任华为组长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和处理民主评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人员保障。基层党工委要重点从机关干部中抽调3—5名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好的同志具体到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3、经费保障。委党委要从行政经费、党建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中明确不少于5000元的民主评议党员专项经费。

4、机制保障。委党委要明确工作纪律,研究提出具体的问责处理办法,明确各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从制度机制上提供坚强保障。

委党委书记要亲自指导调度民主评议工作,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带头熟悉工作程序要求,明确工作纪律,研究提出具体问责处理办法;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实际工作,经常深入联系点,传达上级文件和党委会议精神,具体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和召开;党支部总支要积极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号召、要求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领头羊作用,带头参与和督促民主评议工作;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带头落实整改;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切实履行好党员义务,积极主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关心和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生活。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把握标准。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避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委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区分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评议办法,细化具体的评议内容,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2、抓住重点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过程中,委党支部总支要把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单薄、宗旨意识不强、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等现象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记录。

3、正确把握方向。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从严治党的原则,要把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党员的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党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必须客观实际,坚持标准,认真查摆,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展评议形式,做到定性评议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面对面评议与背靠背评议相结合,确保民主评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引导。委党组织要采取定宣传口号、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设计橱窗展板等方式营造活动氛围,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面。委党委要密切关注党支部总支民主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注重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报送信息动态,并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务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巩固工作成效。

篇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开好我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根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两个必须”重要回信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加人员

县科技局机关全体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9日。

四、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攻坚成效进一步拓展,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程序步骤

一会前准备工作

1.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纪党规纪律处分条例等和文件精神,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2.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对党支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

3.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4.认真分析和梳理,反馈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逐条梳理分析归纳,并将结果反馈到本人。

5.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支部书记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召开会议

1.召开支委会。1月29日星期二上午,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并代表党支部作年度工作报告,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听取意见,其他班子成员逐一作履职情况报告和自我批评并听取意见,进行表态发言。针对查摆问题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2.召开党员大会。1月29日下午召开党员在职大会,到会人数须达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主持人应首先宣布党员到会情况。

①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

②党支部书记通报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③每名党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党员批评,并做表态性发言,班子成员带头示范。

3.民主评议党员。

①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全体党员进行测评;

②党支部书记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小结,总结评议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

4.会后工作

①抓好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后一定时期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会议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会议情况;

②按规定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资料的归档工作。

篇六

根据局组织人事处《关于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年3月15日之前,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梳理有关情况。党支部要梳理一年来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志愿服务等情况,为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准备。对卧病在床、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可不参加民主评议。

2、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在此基础上,要组织党员学习领会《通知》要求,搞清楚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目的和方法。

3、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加深了解,交换意见互帮互谅,为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4、广泛听取意见。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纳入支部班子、班子成员查摆问题的重要内容。

5、查摆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回应。支委会要召开会议,对班子查摆的问题集体把脉会诊。

二、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以支委会扩大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支部工作情况,通报会前听取意见的情况,检查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见人见事有“辣味”,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2、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自评、互评按照先支委班子成员、再其他党员的顺序进行。自评要实事求是,多做自我批评。互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评功摆好、不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分类别组织党员填写测评表。同时,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对党支部的评议表,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

3、组织评定确定等次。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党员日常表现、一贯态度、群众意见和会上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组织评定结果要报上级党委,还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坚持表彰先进与激励后进相结合,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三、针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落实

1、列出整改事项。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会前听取的意见建议和会上开展批评的情况,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事项要做到措施过硬、责任到人、时限明确。

2、抓紧整改落实。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逐条对照整改事项,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能改的事项要马上整改落实,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

3、主动接受监督。党支部要在半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支部班子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党员要在每季度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个人兑现整改承诺的情况,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的案例以及各类统计表报上级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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