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司法局三个建设年活动总结
“三个建设年”活动总结汇报
自全县“三个建设年”活动启动以来,我局根据省、州、县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报送“三个建设年”等活动有关材料的紧急通知》(榕“三个建设年”等活动办通20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三个建设年”活动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重点是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主,大力完善各项活动制度为辅。一是成立了“三个建设年”各项活动内容领导小组。包括榕江县司法局“三个建设年”、“创先争优”、“端正态度、转变作风、真心为民、服务大局”集中教育整顿、“三敢精神”教育等活动领导小组(榕司通201*31号)、榕江县司法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榕司通201*1号)、榕江县司法局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榕司通201*10号)、榕江县司法局开展“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十大民生工程”四方面六项工作领导小组(榕司通201*14号)。二是制定了各项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开展有组织、有制度、有监督。分别制定了榕江县司法局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榕司发201*2号)、榕江县司法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榕司发201*1号)、榕江县司法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榕司发201*4号)、榕江县司法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设立“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司通201*2号)、榕江县司法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整改方案(榕司发201*16号)、榕江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榕江县司法局环境建设年承诺书》的通知(榕司通201*11号)。
(二)活动开展取得的成效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立足“四个早”,推动“三个建设年”活动纵深发展。一是早谋划。省、州、县“三个建设年”活动启动后,我局及时着手筹备,以局长涂瑶为组长的“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省、州、县指示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开展“三个建设年”各项制度、方案,促进活动有序开展。二是早启动。及时召开了全局“三个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各工作组专题会议,传达省、州、县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活动各项工作。并抽调局机关各股室处所工作人员共计12人到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办公,组织办公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投入5千元作为活动启动经费,确保活动正常开展。三是早宣传。活动启动后,我局及时编发并报送活动简报、在榕江县文物馆前、大十字等闹市区制作并悬挂宣传横幅积极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引导各乡镇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局共编发各种活动信息简报20余篇,在闹市区悬挂宣传横幅2条,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四是早推进。为使活动取得成效,防止活动开展走过场,局领导小组组织各办公室力量成立督查组,对全局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综合性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召开了全局第一次工作推进会,总结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认真部署下阶段各项工作,推进了活动深入开展。
(2)注重“四个强化”,着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发展要快、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目标,采取“四个强化”措施,改进干部作风,努力开创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了包括“首问负责制”、“窗口化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活动开展情况及局班子成员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情况进行函询督办,对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理想的进行问责等。二是强化教育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开展岗位职责教育和履职情况检查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组织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教育培训1场次,培训干部职工39人次;抽查干部职工履职情况10余人。三是强化问题解决。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了作风建设台账,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分时段、分人员、分责任逐一加以解决。通过认真查找,列入作风建设突出问题1个,目前已解决1个。四是强化公开承诺。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认真清理服务事项,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对公开服务承诺进行了公开展登。目前,我局已实行公开办事、公开承诺,建立“首问责任”、“服务接待”窗口8个,为群众办理事项30件。(3)突出“四个优化”,深入推进环境建设年活动。围绕“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的目标,采取“四个优化”措施,努力营造宽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我局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运行机制,集中审批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题,当好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行政效能。截止目前,1个涉及行政事业性审批和收费项目的股室纳入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公,8个窗口服务部门已进行公开服务承诺。二是优化法治环境。着力解决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处案件、律师代理案件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的问题,规范收费自由裁量权行为,严禁对企业、法律援助对象群众提高收费或乱收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水平。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深入企业、群众5次,走访企业、援助对象家庭5家,了解询问企业、群众当前存在突出、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以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状况,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5件次,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优化舆论环境。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布环境建设投诉监督电话,动员全社会来监督和参与发展环境建设,进一步形成思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共识,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接到社会各界监督举报2件次,核实处理2件次,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维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采取“二轮驱动”,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扩充总量、推动跨越”的总体目标,采取“二轮驱动”助推项目建设,开创全县司法行政新局面。
一是大手笔谋项目。积极谋划我局工作制服资金、我局办公大楼资金的申报工作。目前,工作制服资金由县财政给予支付解决,并联系正规厂家给予制作,以于8月底统一着装。司法行政办公大楼拟申报资金338.1万元,现已完成《榕江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建设》可行性报告,并报州发改委进行审批,当前局领导班子成员正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领导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落实我局业务用房用地及该项目资金。
二是大力度建项目。积极准备,大力完善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局领导包项目、各股室处所包服务、施工单位包承建的重点工程“三包”责任制,健全项目建设和实绩挂勾、项目建设和考核挂勾、项目建设和奖惩挂勾的重点工程督察考核机制。
我局“三个建设年”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与兄弟局相比还有许多不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认真学习兄弟局、及县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扎实推进我局“三个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榕江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扩展阅读:榕江县司法局环境建设年半年总结
榕江县司法局“环境建设年”活动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环境建设年”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州司发(201*)19号和榕环建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州司法局、县环建办的安排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基本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正为基本要求;以有效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基本内容;以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讲求实效、便于监督为基本准则;以切实加强司法干部的政风建设、法律服务人员的行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基本要求;努力营造竞争有序、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就
(一)“环境建设年”有序进行,各项工作逐步展开。
1、早布、早规划、早落实。根据州司发(201*)19号和榕环建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榕江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榕司发201*4号,使“环境建设年”建设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落实,进展顺利,现各项材料已准备就绪,各项工作有序开展。(1)法治城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社会法制环境逐步好转。
①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大力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法律知识大课堂、法制园地等宣传渠道,采取送法进学校、进乡村、进机关等形式推进普法教育。半年来,全县开展“法律八进”活动22场次,其中送法进学校8场次,受教育师生2万人次,送法进乡村20场次,受教育农民7万人次,送法进机关7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3000人次,上法制课20场次,受教育学生2万人次,出动宣传车宣传15辆(次),散发宣传资料3万份,开展电视宣传15场次,张贴宣传标语5200幅,悬挂宣传图片34幅,法制文艺演出3场次,出宣传栏51期,完成信息简报12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3场次,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2100册,解答法律咨询653人次,开展法制讲坐4场次,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次。
②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为主体,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半年来,配合各有关单位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5场次,开办法制讲座9场次,组织法律培训4场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7场次。③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区域、行业、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加快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为我县的环境建设构建坚实的法治基础。半年来,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大对车辆、药品食品、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的督查力度,参与春秋两防,防涝抗旱等防灾救灾工作,接受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接受行政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出庭参加行政诉讼,认真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机关依法行政、行业依法经商、公民依法办事,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减少。
(2)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打造和谐、有序、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整充实村级调委会,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0期400人次,参训率达98.8%。加大春秋季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坚持纠纷排查调处月报制。半年来,共排查民间纠纷317件,调处3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306件,成功率96.53%,履行301件,履行率为98.37%。其中,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293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24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92件,成功91件,邻里纠纷调解86件,成功83件,合同纠纷调解14件,成功14件,赔偿纠纷调解21件,成功21件,劳动纠纷调解14件,成功14件,山林水草矿权属纠纷调解50件,成功4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25件,成功25件,征地拆迁纠纷调解4件,成功4件,其他纠纷调解11件,成功11件;纠纷诉讼0件,判决0件,判决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0件,申请支付令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3人,防止纠纷激化1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0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3)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半年来,全县共建基层法律服务所三个,其中:中心所1个,乡镇所2个,经年检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3个,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预注册8人。半年来,共承办民事诉讼案件代理11件、经济诉讼案件代理1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代理2件,行政案件代理1件,非诉讼案件代理1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家,办理刑事案件辩护11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8份。调解纠纷7件,接听“148”法律服务电话45个,解答法律咨询22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其中:接受指派5件,自主办理3件。
(4)抓好安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加强安帮
教基地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保障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安帮教方面,半年来,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工作管理化软件系统,坚持每季度上报《黔东南州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登记情况统计表》制度。实行全县安帮教办公室的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脱散、失控现象。半年来,全县新增“两劳”回归人员85人,其中:刑满释放84人,解除劳教1人。安刑释解教人员84人,其中:落实责任田72人,外出务工12人,帮教刑释解教人员72人,培训刑释解教人员1期56人次,有力预防了重新犯罪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方面,半年来,我县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县19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2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县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年初及年中,联合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对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高矫正对象的监管效果;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开展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检查中,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能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加大帮扶教育力度,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防止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社区矫正人员的安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实现安就业市场化,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渠道。
二、存在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制度没有规范完善。“环境建设年”作为保障我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我县“六五”普法的开展。要求相关领导、负责人必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规范完善责任制。
2、队伍力量不够强,工作力度不够大,不能适应“环境建设年”工作的长期规划。
3、监督工作不到位,工作没有贯彻落实。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要高度重视政法环境建设工作,要成立环境建设年领导机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协同作战,要树立政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要将“环境建设年”活动作为20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2、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要以加强我局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在全系统开展“五不让”活动,即: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被冷落;不让歪风邪气在我这里产生;不让营口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要倡导一丝不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形成团结、和谐、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要围绕法制环境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强化监督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县司法局将成立督导组。督导组可以通过明察暗访、信息反馈、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也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自检自查制度,以此来保证环境建设年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环境建设年工作中,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要注意总结经验,并及时向县司法局汇报好的经验和做法。
榕江县司法局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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