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
第二十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党组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和年度消费总体情况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人员年度职务消费明细需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
第二十三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职务消费有关规定的领导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对某项职务消费标准予以调整,按照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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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工作,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公司成立职务消费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宏
副组长:韩金科冯长军
组员:朱元军王春国杜来好第二条根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关于规范职务消费工作暂行办法》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关于规范企事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规范职务消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公私分明、促进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及工作、住房等与领导干部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五条货币化发放的职务消费必须纳入公司薪酬管理范围。第六条职务消费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在满足工作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本办法之职务消费情况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向职工代表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公布。
第七条公司党群监察部作为公司规范职务消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审计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职务消费的预算、核算等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执行监督,办理职务消费核算业务等。
审计办公室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公司监事会对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第八条差旅费报销规定1、出差申请制度
出差申请实施逐级审批制。2、差旅费报销标准(1)交通费报销标准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
职务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级火车轮船飞机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标准软席车二等舱经济舱根据需要软席车二等舱经济舱根据需要(2)住宿费报销标准:
各地区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如下:职务一般地区经济特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总经理、党委书记300元/天/人400元/天/人副总级240元/天/人300元/天/人3、伙食补助费报销规定:
(1)因公到济南四县一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2元,不足一天按半天计算,补助6元,不足半天不予补助。
(2)到省内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0元。
(3)省外出差,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5元;经济特区及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
(4)凡到各子公司所在地出差,享受工作餐照顾的,不享受伙食补助。4、出差途中的长途电话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超标自负。5、费用开支的检查和考核
(1)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财务部设立台帐,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开支。超支的费用任何人不得签字,财务部不得给予报销。
(2)所有差旅费报销票据应如实开具,虚开票据或票据金额高于实际金额时,应主动说明,并据实报销;否则查实后严肃处理,同时给予通报。
第九条招待费(含礼品)报销规定1、招待费(含礼品)报销标准
职务报销标准
总经理5000元/月
党委书记5000元/月财务副总3000元/月监事会主席201*元/月销售副总资产管理副总党委副书记生产副总海外副总技术质量副总企划副总
201*元/月3000元/月201*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3000元/月3000元/月201*元/月2
专职监事
2、费用指标使用要求:
(1)招待费系指各领导及所分管部门因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含礼品),即接待上级和业务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公司进行公务活动所必需支付的合理的用餐费用。
(2)招待费用的使用应本着“从简节约”和“公私分明”的原则,招待费用指标预算由办公室、财务部、党群监察部联合制定后报公司职务消费领导小组批准。
(3)个人所分管面业务范围内招待事项使用个人指标,由财务部建立核销台帐,在“管理费用-招待费”科目中单独列支,指标可跨月使用,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财务部负责每季度向各领导汇报费用使用情况。
(4)销售副总按本指标在销售公司核销。
3、外单位或个人赠送给公司的礼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保管,负责登记台帐。酒水、食品类有保质期限的礼品经总经理批准后在日常接待中使用。外单位或个人因公赠送给公司个人的礼品,按照公司《收受礼品登记上缴制度》执行。
第十条通讯费用报销规定
通讯费用由办公室根据领导人员业务工作量合理确定费用指标,实行预算管理,超额自付。通讯工具购置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报销标准如下:
职务总经理党委书记财务副总监事会主席销售副总资产管理副总党委副书记生产副总海外副总技术质量副总企划副总专职监事报销标准10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5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500元/月800元/月800元/月8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
第十一条交通费用补贴规定
公司实行车改后,应严格商务车购置程序,需购置时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审批程序进行。对目前公司留用的商务车由办公室细化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
1、交通费用补贴限额标准职务交通费用补贴限额总经理、党委书记、财务副总、集团公务用公车,无补贴挂职交流的班子成员监事会主席2200元/月销售副总资产管理副总党委副书记生产副总海外副总技术质量副总企划副总专职监事2200元/月2200元/月2200元/月2200元/月2200元/月2200元/月2200元/月(暂不执行)2200元/月(暂不执行)2、费用使用规范
1)交通费用补贴实行持票报销制,一个年度内可以累积使用,但不可以提前使用。
2)公司为总经理、党委书记、财务副总、集团挂职交流的班子成员提供商务用车,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3)交通费用补贴可以核销的费用为: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养路费、停车费、车辆年审、出租车票及其他与行车有关的费用,其中燃油费、维修费要求开增值税发票。各领导人员可将符合要求的发票按时整理好,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代为核销并建立台帐。销售副总的费用按以上指标在销售公司核销。
第十二条国(境)外考察培训
国(境)外考察培训要严格执行本公司年度国(境)外考察培训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般不派人参加。出国(境)考察费用标准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住房
公司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承租和购买公有住房加强管理,严格实行申报和审批备案制度,严禁由公司出资以个人名义办理房产证件。要严肃房改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本规定范围内的领导人员要如实申报住房情况,按照规定承租和购买公有住房。易地调动的,按照
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关于解决易地调动的企事业领导人员住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兵装人[201*]278号)执行。
第十五条职务消费情况应在党委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为个人述职评廉的一项内容,接受监督。公司将职务消费情况纳入领导人员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检查审核职务消费项目的开支情况。
第十六条职务消费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凡违反规定的,依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动。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领导人员职务变动的,原享受待遇自职务变动的次月起相应变本办法由公司党群监察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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