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
东明集镇国庆60周年、全运会安全
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国庆60周年及全运全期间我镇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公众危害和社会影响,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全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六不发生一确保”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或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非正常的进京、赴省、进市上访事件,确保全镇政治和谐、社会稳定及国庆庆典活动顺利进行。二、工作措施(一)提高警觉、严密防范
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组党结社、聚集滋事,实施破坏活动,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以及利用媒体进行反动宣传和煽动炒作。
各村、镇直机关要提高防控能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各种群众集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启动相应措施,增强防护力量,严防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进入,严防发生意外。要做好可疑分子的摸排和复核调查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高于日常治安管理的管控措施,公密结合、转群结合,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密切掌握其行踪动态,特别是要落实涉恐重点人员“落地查实”工作。切实形成打击、防范、情报、处置等“四位一体”工作合力,确保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打击处置及时果断。要严格管控工作层级负责制,确保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加大隐患排查,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即日起,各村支部、村委会、镇直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且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党政领导及时调度协商确保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100%,稳控率100%。镇党委要求,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各村进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为零;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镇领导干部和包村领导与村委会成员对本辖区内重复上访案件及上访人员给予调处,对不安定人员进行稳控,并落实责任;镇党政领导干部做好“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并做好记录;镇党政领导干部、镇直机关、各村负责人在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疏散、劝解工作、维持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和值班备勤。
进一步整合国庆、全运会信息资源,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国庆安保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甄别和报送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地搜集各类信息,特别要收集涉及国庆、全运会安保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和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并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对策。要严格国庆、全运会期间的值班值宿制度,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各种应急力量要预先设置、合理安排。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庆60周年、全运会安保期间各项安保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组建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构,真正做好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确保在国庆60周年期间的大局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二)细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责任,细化分解,建立责任体系,切实将国庆、全运会安保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责任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和工作不到位问题。
(三)密切协作,务形成合力。
各村、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主动通报情况,积极配合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凝聚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四)加强检查,务保证落实。
各村、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全面落实。安保期间,镇政府牵头将对各村、各镇直单位维稳和安保工作进行暗访,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联系人:彭保平,联系电话6256216。
东明集镇国庆、全运会安保领导小组
组长:温仁龙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洪山人大主任朱建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成员:朱峰李春生王世伟
韩金华刘汉成吴银芳
扩展阅读:单位安全保卫
浅议当前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突
出问题及对策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和手段。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单位的安全稳定,影响着一个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医院、商场、车站等一些公众场所,治安复杂性绝不亚于社会面的某些区域,它集中体现了社会面的上偷盗、扒窃、诈骗、抢劫等各类案件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还有很多必用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极易诱发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危险因素,加之有外来人员众杂、流动性强、无时间限制等特点,致使不易管理控制,其治安甚至更复杂于某些社会面,严重了会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一、部分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视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重效益、轻安全。市场经济时代,抓经济、争创收是各项工作的中心,这勿容置疑。创收是重要的,而保卫辛勤的劳作成果更加重要,只注重效益,而忽视安全,是很片面的,是一种追求眼前利益行为。从长远看,长期保持经济发展要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经济利益要靠良好的治安秩序给以保护,免受不法侵害和意外损害。二是侥幸心理作祟。一些单位领导人总认为发生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那都是别人的事、其它单位的事,与自己和本单位无关,离自己或自己单位很遥远,这些不会那么巧发生在自己身上,缺乏远虑和忧患意识。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科学论断,阐明了隐患的危险、防范的重要、责任的重大以及隐患、防范、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要求各级领导要居安思危,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一方平安。三是“雷声大,雨点小”。对于安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发文要求的不少,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多。有时上行下效在单位内部转发个文件,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有时弄虚作假撰写个汇报,也就瞒天过海顺利过关;有时吆喝得很响,却舍不得投入,防范上人财物都很薄弱,“抓好安全工作”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迫于权限,保卫部门虽觉以上难做但也无法扭转,只能服从。四是对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观念简单陈旧。对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看门护院的原始阶段,认为无什么事情可做,在保卫人员的安排上,要么是老弱病残的敷衍了事应付工作,要么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装装门面,真正遇事,不是不起作用就是更加添乱。治安保卫工作既是公安基础工作又是单位内部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政治性和政策性,既有公安工作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特性,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社会工程。它工作的对象是人,包括内部人员管理、巡逻守护、消防建设、隐患治理、法律普及、安全教育培训、矛盾纠纷调处、案件事故预防调查、文书档案形成和单位周边治安协调共建等等一系列繁杂的安全管理事务,并且内部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也由单位内部保卫机构承担,任务繁重。保卫工作除具有较高危险性外,同时也具有较强的业务性和技术性,这就要求工作人员除具备政治可靠、敢于牺牲、身体健康并掌握一定防卫技巧外,更要求具备冷静的头脑、敏捷的思维、过硬的业务和宽广的知识面,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犯罪手段也日益智能化、科技化、信息化,新时期的治安保卫工作越来越急需综合的高素质人才,以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二、行业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低,阻碍人才进入或留不住人才。
治安保卫工作是历史悠久的行业,自原始公社末期就有了保卫这种现象,有了国家、有了阶级就有了专职保卫,它为历朝历代安全稳定都做出过杰出贡献,是一个传统的重要行业。在我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保卫工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解放战争后期在内部单位就逐步设置了保卫组织,配备了专职保卫干部。新中国建立后,内部保卫工作更是得到极大的加强和发展。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越来越重视,党中央强调“在新的历史时期,保卫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可治安保卫工作的社会地位却一直处于较低位置,没有职称、没有级别,就连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也没有这个专业,似乎非正儿八经的职业,也就使广大群众普遍对这一行业产生不良认识,对从业人员产生歧视。治安保卫工作具有公安工作的基本性质,区别只是工作阵地和职权范围的不同,同样也是与坏人坏事、违法犯罪做作斗争,维护局部安定的正义之举,有多少保卫工作者为了单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流血受伤,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这是光荣的职业、神圣的职业。治安保卫工作从业者全国有一百多万人,超过国家公安民警总人数,这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伍,“正处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其成效如何是关系着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问题。”却恰恰没有这支队伍的职称序列,在社会上找不到他们应有的位置。少部分有关系的就只好往非本专业上去靠职称,虽然工资提高了,却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另类现象,还有争抢别人岗位不务正业之嫌。然而更多的人没有关系也就没有任何职称,无奈的做着这份担危险、费心思、高付出、低收入的工作,正应了保卫行业那句俗语“操心受累不讨好”,工作有危险无规律,脑力和体力都时时超常付出,却没有相应的待遇和报酬。没有职级,待遇就上不去,人员工资报酬水平低,就难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情绪也就影响了工作质量。受外界大环境对保卫行业不良认识的干扰和工资待遇的制约,部份保卫干部也自视不高,积极寻找机会改行,很难安心工作。更重要的是行业的社会地位问题等于设置了一道高高的障碍,阻碍了高素质人才的进入,而使一些哪里也不要的“人才”充斥于这个行业,致使一些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不但效率不高,还会经常出现纰漏。以上种种,对治安保卫工作发展提高是非常不利的,这也有悖于“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理念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三、目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不适合新时期保卫工作需要。
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职级待遇等存在问题,各内部单位配备的保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较低,无论是政治觉悟、业务技能、文化水平还是个人素养等方面大部分都不适应工作要求。形成这种现状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一是荒谬认为保卫工作不重要,配两个人应付一下上面检查就行。尤其是在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把单位内部老弱病残或不服从领导管理的“发配”到保卫科,工作无能力或政治觉悟低,结果遇到治安情况,不是管不了的就是惟恐“天下不乱”的;二是错误认为做保卫工作是镇压性的,不需方式方法而厉害能打就行。尤其是在一些企业单位,把社会上或单位内部蛮横霸道、打架斗殴的“人才”招聘“选拔”到保卫部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依法管理,结果把维护治安搞成扩大“战果”,形成“黑保安”现象。例如:某公司有外来人员不服从管理还挑衅闹事,公司保卫部门出警制止,一时意气用事聚众群殴,结果将滋事方打成重伤,保卫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事情不但没有解决好,反而触犯法律,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以上原因导致治安保卫行业不能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而驻足不前、发展滞后,远远无法适应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治安保卫工作需求。四、部分群众对治安保卫工作认识不足,安全观念上偏颇淡薄。
有的群众不了解保卫工作,认为无事可做,可有可无,并不重要;有的群众认为安全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安全主管部门的事,与他们无关;有的群众认识观念上有偏见,认为做保卫工作不需要文化,没有业务学不到技术,又没有社会地位,做这行没有出息,甚至对保卫行业产生歧视。殊不知这种种认识观念非常偏颇,非常不利于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发展。对策
一、切实提高领导重视程度,推进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有效落实。
领导重视问题,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核心为题。领导重视,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和讲话中,而是要延伸至实际行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列》(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条例》第二条要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其中单位负责就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单位负责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求单位树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主体意识,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单位依法自我管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为贯彻落实好以上方针,保卫人员要依据《条例》积极争取单位领导重视和支持,建立健全内部保卫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安全责任查究制度,强制内部单位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确实将安全工作与单位领导人的政治生命及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坚决维护法律法规制度的尊严,扎实推进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有效落实。
二、准确界定和提高保卫工作地位和待遇,增强保卫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拥有具备高素质的综合人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治安保卫工作也不例外。但治安保卫没有一个合适的定位以及与之付出相平衡的工资待遇,是很难留住人才的。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使治安保卫工作专业化,在打击预防内部单位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管控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过硬、反应迅捷、安全知识丰富的治安保卫队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迫切需要;对保卫工作合适定位,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设立“安全保卫”职称序列,确定人员职级(如:初级安保①员、中级安保员、高级安保员、安保师、高级安保师),落实工作待遇,提高工资报酬,达到工酬相符,使治安保卫从业人员有归属感和自豪感,从最大程度上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维护单位内部安定,促进社会稳定,是治安保卫工作的当务之急。值得欣喜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正着手研究治安保卫工作的改革,酝酿制定有关标准,解决治安保卫人员职级待遇问题。这保卫工作的改革,犹如一股暖暖的春风徐徐吹进千万保卫工作者的心田,它的出台必将对治安保卫工作和社会安全稳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提高保卫人员的从业素质,保障治安保卫工作队伍的稳定。
社会高速向前发展,科学技术不断革新提高。科学的发达为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利益,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犯罪分子作案的技术手段,使犯罪手段日益科技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给群众和集体的生命及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损失。要想遏制犯罪,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提高治安保卫工作的科技含量,除了配备高科技技术防范手段外,更重要的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尽快提高治安保卫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保卫人员驾驭治安管控的能力。新的历史时期对保卫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要和有关部门搞好协同,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二是要求保卫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公安业务的多种知识和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多面手;三是要广泛汲取法律、信息、公共关系等相关学科知识,丰富内涵,提高工作水平。具体做法是:首先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执业资质认证,提高从业素质;其次规范提高行业准入条件,净化队伍,对那些确实不适合保卫工作的人员,要坚决清除;第三“知识就是力量”,新的历史时期、新形势下,治安保卫工作呼唤有勇有谋、智勇双全的保卫干部,要将那些政治立场坚定、责任感强、有文化、有智慧、懂法律、知识面广又热爱治安工作的人才充实到保卫战线,尤其在保卫机构负责人的选拔配备上,一定要严格把关,择优录用;第四确定职级待遇,提高工资报酬,以稳定队伍,并形成梯队建设,避免出现断层,使治安保卫工作进入良性持续发展状态。
四、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目的、意义、方针、原则和开展保卫工作维护单位稳定的必要性、重要性等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深入了解内部保卫工作,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常识、防范防护等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知识水平和应对治安突发情况的能力;认真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群众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织就一张纵到底横到边的严密安全“防护网”。这样多措并举,使治安保卫工作切实发挥保一方平安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注释:①“安保”:即安全保卫。笔者认为“安”:指安全工作本身和安全监督检查以及隐患防范整治等行为,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监督检查、隐患整治等等,具有主动性和超前性;“保”:指保卫、保护,是一种行动应对治安问题的行动,带有被动性和滞后性。这个职称名称对安全保卫工作来说比较贴切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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