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1总则
1.1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火电厂生产管理轨道。1.2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法监督,坚持贯彻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1.3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以环保设施、燃料及污染物为对象,以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保证环保设施正常投运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4各部门和个人都要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现象进行制止,同时向厂及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和汇报。
2机构设置
2.1我厂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网员若干名,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专职一名,负责监督电除尘器、废水处理设备、除灰渣系统、灰水回收系统、噪声治理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的排放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2.2在相关部门设有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网员,配合环保监督专职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3各级职责3.1总工程师职责
3.1.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领导全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1.2督促或定期主持召开环境保护监督网会议,确定全厂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审批有关规章制度。
3.1.3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环保设施,确保排放物稳定达标排放。3.1.4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保设施在设计、基建、安装、调试及运行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3.2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专职职责
3.2.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条例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2.2负责组织编制厂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有关考核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3负责组织环境监测,检查及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有超标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向领导汇报。
3.2.4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分解并落实到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3.2.5了解环保设备的安装、检修及运行情况,掌握其技术性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3.2.6参与各项环保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项目的执行情况。
3.2.7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监督环境监测的日常工作。
3.2.8监督本厂粉煤灰(渣)综合利用情况。
3.2.9负责环境统计工作,整理、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建立健全监测、分析数据档案。3.3各网员职责
3.3.1积极配合环保专职贯彻执行环保法规、条例及厂环境监测的各项规章制度。
3.3.2协助环保专职编制本部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台账、记录等。
3.3.3负责本部门环保设施的运行、检修与管理,做好运行、检修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3.4协助环保专职审核或填报相关专业的环保监督报告、报表。3.3.5负责所辖设备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确保所有环保设施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污染物处理达标。3.3.6加强本部门环保设备的技术改造,提高环保设备处理能力,进一步降低污染的排放浓度。
3.3.7负责编写本部门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3.3.8扩大粉煤灰(渣)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4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4.1电除尘器
4.1.1电除尘器新建或改造工程完工及机组大修后,应进行电除尘器的性能试验,性能试验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设计指标。
4.1.2电除尘器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账、运行规程及检修维护记录。4.1.3电除尘器的技术考核指标:
除尘效率≥99%;电场投用率≥95%;平均场强≥4Kv/cm;
平均板板电流密度≥0.4mA/m2。4.2废水处理设施
4.2.1各类废水处理设备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账、运行检修记录。4.2.2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考核指标为:废水处理率、设备投用率以及处理后废水合格率达到98%。
4.2.3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行。
4.2.4生活污水处理器应保持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冲灰前池。
4.2.5中和池在线PH表正常运行。
4.2.6化学清洗和停炉保护等临时性排水应有处理方案和措施。4.3灰(渣)水处理系统:系统运行正常,检查监督灰水比及回水PH值,保证回水PH在合格范围内,监督灰水回收情况。
4.4噪声治理设备:定期检查消声隔音装置的使用情况,保证其正常运行。4.5灰场应有使用、维护规章制度,防止二次污染。
5环境监测监督
5.1按《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监测项目、监测周期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颁发的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5.2烟气排放的监测:每台锅炉的烟气排放情况每年监测一次(主要监测项目有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除尘器出口过剩空气系数);机组大修后测试除尘效率。
5.3废水排放的监督:按废水监测项目、监测周期表进行定期监测;对废水排放进行计量,填报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月报;及时监测分析化学清冼和停炉保护等临时性排水,保证其达标排放。
5.4生产区、厂界噪声每年监测一次,在接近厂年平均负荷时进行监测,噪声测试时在生产区布5个点,厂界噪声测点应选在围墙外一米噪声敏感区,测点高于围墙,沿围墙布10个监测点。
6技术管理
6.1贯彻执行下列法规条例6.1.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6.1.2安徽省火电厂环境监督考核评比条例6.1.3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1.4有关环保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6.1.5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6.2制定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记录
6.3分析试验报告、原始记录等填写要清晰齐全,不得随意涂改并存档。6.4每月监测报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报表、煤灰综合利用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要及时汇总并上报。7附则
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制度、条例、规程相抵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8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华东电业管理局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省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省火电厂环境监督考核评比条例》
扩展阅读:环保专工岗位职责
生产设备处环保专工岗位职责
生产设备处环保专业专工在处长的领导下,对环保专业的设备健康水平、相应技术监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与施工管理负责。1、宣传、贯彻执行政府颁发的环保方面的法规、标准及各项规
章制度。
2、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
规范》的要求,定期对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负责编制全厂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环保规划。4、参加各项环境保护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监督检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厂环境监测站的日常工作。6、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7、掌握全厂各专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
况。
8、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工作。9、负责环保专业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购置设备的选型,维修,
迁移,调拨,及报废的审批,验收与管理工作。
10、每天坚持深入现场,了解设备及系统的检修、运行状况,
随时发现设备检修和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1、在集团环保专业技术监督的领导下,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
做好环保专业技术监督工作。12、参加本单位改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
的审查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的环保专业主要设备台帐。
14、负责环保专业各种技术资料、技术协议、检修报告、设备
台帐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时归档。15、负责环保专业对外联系、协调、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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