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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汇报

时间:2019-05-29 20:21: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汇报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18号文),按照省、市民委的安排,现就我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为深入开展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我县专门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有序开展创建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共同组织开展,县民宗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多、民族工作任务相对较重的地区,更是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广泛开展争优创先活动

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我县每年组织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评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我县参照市里的做法,根据自身的特点,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模范村(居、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等一系列主题创建活动,培养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其中,201*年12月6日在全县召开的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授予张民力同志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三、集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我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对于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通过开设专题班和专题讲座,向各级干部普及民族政策理论知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在学校和广大青少年中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三是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四是扎实开展好每年10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加强调查研究,不断丰富和拓展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举办民族工作成就展、民族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征文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的文化交流,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四、注重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201*年6月,我县在清真寺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我局为清真寺定做10个宣传栏,宣传内容主要是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以及各级领导重视民族团结的图片及讲话。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是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场所。通过组织各族群众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对教育基地的建设,不断充实和扩大教育基地的内容,使教育基地切实发挥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我县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申请上级无偿资金,继续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少数民族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县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鲁发[201*]18号)关于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一项战略,四项工程”,大力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能力建设,引导各族群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要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六、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

为了规范清真食品的管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4月份,我局对我县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在检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我县一家食品企业违规使用印有清真标识的食品包装。检查组对此家违规企业进行了彻底核查,确认了其违规行为,向县领导汇报后,我局会同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迅速地按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令其立即停止该产品的销售及生产,将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及时召回,违规产品包装全部销毁,并邀请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现场监督销毁过程。同时视其情节对该违规企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此项工作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和谐。

扩展阅读:民族团结进步汇报材料

凝心聚力奋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

利通区金星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汇报材料

利通区金星镇位于市区中心,行政区域面积11.5平方公里,下辖绿地园、裕西、金星花园、开元、金塔材机、金花园七个社区居委会,辖区现有121个住宅小区,22888户家庭住户,总人口64588人,其中回族人口29900人,占总人口的46%,是利通区回族人口较为聚集的乡镇之一。

今年以来,金星镇在吴忠市宗教局、利通区宗教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秉承“各族居民一家亲,共铸和谐社区”的宗旨,以“六好一多”活动为载体,奋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形成了回汉居民和睦共处,民族团结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工作合力好

我镇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民族工作例会、学习、宣传、定期走访慰问等制度,制定了《金星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实施方案》、《金星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分工负责方案》,与各社区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政”班子统一领导、党委书记牵头协调、镇居干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创建工作有人抓、责任明。

二、创新载体,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好

为了把民族团结知识宣传到位,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一是向辖区居民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政策》等民族团结宣传手册资料5000余份;二是在辖区主要地段的显要位置及镇办公楼制作安装民族团结室外公益宣传广告16块、建成民族团结文化长廊4个、制作安装民族团结宣传展板10块、建成民族团结文化宣传书屋7个、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网吧1个;三是张贴宣传标语10条,悬挂条幅10条,在居民小区明显位置刷写永久性标语10条;四是制作音视频多媒体宣传课件,通过在社区党员电教中心设立播放点,定期向居民播放;五是在各社区黑板报中开辟“民族团结教育角”,做到了块块有新意、周周有内容;六是结合“民族团结月”和“社区邻居节”等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进楼入户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回汉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了民族团结教育,“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的思想深入人心。

三、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社会管理好

镇党委、政府着力于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居民委员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把民族团结工作贯穿其中,并纳入“和谐社区”和“平安社区”建设的主要范畴,坚持做到“三凡”:凡民族团结工作党委书记亲自安排;凡民族团结活动镇、社区两级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凡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必安排民族团结节目。

在工作项目多、人手少的情况下,各社区专门明确了一名干部负责创建工作,并在各辖区楼宇中建立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系点,与楼长、单元长签订了责任状。多年来,辖区内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非正常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无非法宗教渗透现象,无超生和计划外生育现象,黄、赌、毒现象也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摒弃陋习,努力做到环境整治好

金星镇辖区内有121住宅小区,以前居民在小区内乱堆乱放杂物,挤占公共设施,公共维护环境卫生意识较差。针对这种现象,镇居两级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月”活动。组织人员上门宣传维护环境卫生的意义和作用,号召各族居民开展“居民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活动,并借助活动在居民家庭开展摒弃“十大陋习”活动,将发现的“陋习”进行通报张贴,以便居民随时纠正自己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居民养成了良好卫生习惯。同时,结合全市开展的“创园”工程,按照小区的整体布局,以“净化、美化、绿化、畅通”为目标,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区广大党员、干部、4050人员、低保户、居民群众、物业公司全面开展清理城市“牛皮癣”、治理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及植树、栽花、种草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美化绿化工作,有力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为各族群众创造了一个美丽、幽雅的家园,受到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五、丰富内容,努力做到文化生活好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社区文化建设作为镇区工作的努力方向,切实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上下功夫。通过“三种载体”促动,使镇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内容不断丰富。一是以满足各族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动员辖区各族群众成立了秧歌队、腰鼓队、武术队、舞蹈队等16支文体娱乐队伍,常年编排节目,每年都在“五一”、“七一”、“十一”、“重阳节”等重大节日举办各类文艺活动。二是在社区连续4年开展社区邻居节活动,举办以单元、楼院、小区为单位的“好邻居一日游”、“居民家庭才艺展”、“快乐的双休日”、“邻里情文艺演出”、民族团结联宜会、篝火晚会、百家宴和民族文艺、服饰、舞蹈、风俗摄影、回族武术以及民间才艺作品、收藏作品展演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民族特色鲜明的活动,使小区80%的居民知道了对门、楼上、楼下邻居的联系电话,有力促进了邻里间的团结和睦。三是通过多方争取,在各小区广场周围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辟了4500平米的社区健身园,配置了22件价值20多万元的健身器材,聘请专业老师,组织居民开展健美操、保健操、健身秧歌等活动,使参加健身活动的人员由最初的1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500多人,在市、区举办的各项文体比赛活动中多次获奖。此外,各社区还先后建起了社区文化室、科普室、党员电教室及中老年活动中心,满足了各族群众多层次的文

化需求。

六、以人为本,努力做到综合服务好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镇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在关注民生上下功夫。通过“四项措施”拉动,使镇区服务居民功能不断提升。一是面向各族居民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投资40万元建立镇民生服务中心各社区也建立了综合服务大厅,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中介、家政、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等14大类56项服务,全年通过直接服务、中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各类便民利民服务达6496多人次。二是面向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对已接管的企退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复查核实,真正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依托老年学校、老年人协会、“企退人员之家”等阵地,举办了20场次面向企退人员的服务活动。三是面向弱势群体开展社区保障和救助服务,在各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站。依托爱心捐助中心、“贫困职工暨农民工救助站”、“阳光工作站”开展了“节日送温暖”等一系列爱心救助服务活动,为广大社区弱势群体发放粮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帮扶困难家庭980多户。为516人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帮助48位回汉族居民报销大病医疗共计10.3万元,为286户低收入无住房的回汉族家庭申报了廉租住房。四是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服务。深入开展了“学技能、送岗位、促就业”活动,举办各类就业培训班20多期,参训2780余人次,通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职业中介等各种

途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687人。七、培树典型,努力做到先进典型多

以社区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结合“社区好人家”、“平安家庭”、“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在辖区选树了一批关心社区建设热心公益事业邻里互助的好榜样进行广泛宣传,在裕西、金花园等社区建成民族英模事迹宣传灯箱一条街,用身边的人教育影响身边的人。家住金星花园A区2号楼的郭玉林和妻子马月霞,每逢回族节日便拿出大锅,炸数百个油香烩几大锅粉汤,分送到楼里每一家,将小区回汉居民距离拉得更近,郭玉林夫妇促进民族团结的做法也被吴忠日报专题报道。裕西小区的王兰花热心小组成员由回汉各族群众70多人组成,他们热心帮助小区内困难群众多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深受各族群众的好评,像他们这样的先进典型在金星镇还有许多。通过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各社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表率、人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的良好氛围。

经过不断的努力与探索,我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创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裕西社区已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我镇的民族团结工作还先后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的高度评价。总之,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共浇民族团结之花,共唱民族团结之歌,力争早日实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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