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促进民族地方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吴学军201*-11-26
如何引领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是摆在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一大难题。今年年初以来,毕节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为统揽,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进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一、工作开展情况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牢牢把握推进新时期“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地促进民族地方新农村建设,切实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地方(村寨)新农村建设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的新路子,是在目前情况下促进民族地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全面发展的新举措,是推进毕节地区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工程。201*年12月,省民委在全省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试点创建活动,拉开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序幕。我区经过201*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区上下进一步深化了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工作的认识,今年年初,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出台了《毕节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现场会并将示范村建设工作单列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示范村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年终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示范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如大方县把示范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相结合,选择3个乡镇4个村12个组作为示范村建设试点,涉及3059户11786人,少数民族人口占47.86%,201*年以来共投入3981万元用于试点村寨进村进组公路建设、窜户路建设、院落硬化、改厕改灶,民族民居建设,调整产业结构等,两年完成通村油路15.7公里,完成通组公路5公里,联户路完成10187米,院落硬化基本完成,民族民居建设完成753户。除“示范村”建设外,县财政还投入民族地方和民族文化建设资金1.5亿元。通过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使“三个离不开”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毕节试验区实现“强区升位、跨越发展”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二、几条有益经验
通过两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示范村建设必须注重规划,做到规划先行。规划是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龙头,专家指导、科学论证、规划先行显得尤为重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要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与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相结合,实实在在地做到保护、传承和发展相结合。
(二)示范村建设必须整合资源、协力共建。示范村建设任务重、投入大、涉及面广,仅靠民族工作部门有限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整合资源,多元投入。将新农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统筹安排,捆绑投入,积极协调发改、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通信、广电、教育、卫生、财政对创建活动投入,有效地整合各方面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把来自不同渠道的资金有效衔接,互取优势,互相配套,形成协调发展,共同受益,互利双赢的格局。
(三)示范村建设必须彰显民族文化、突出民族特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建设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一个特色层面,既要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又要充分展示民族文化的特色。因此,要始终突出: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和民族认同感。要组织开展好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丰富民族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教育,坚持以村办小学为阵地,实施“五个一工程”,围绕素质教育,开设民族文化常识课,把民间工艺、民间舞蹈、民族常识、民风民俗引入课堂,使奋发向上的民族精神得以升华。民居改造设计要突出民族文化元素、利于产业发展、贴近群众需求、提升生活质量、美观舒适实用。注重与现代生活需求相结合,彰显地方性、民族性、差异性和现代性。要坚持保护、开发和利用并重,挖掘、传承和创新并举的原则,对民族文化精品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使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四)示范村建设必须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助农增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的主题把发展民族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全部工作的核心,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具体来说,就是要帮助当地群众找到一条稳定的增收路子,让农民尽快增收致富。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务必结合自身实际,把着力点放在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上来,只有生产发展了,“示范村”才能焕发生机、持续发展。
三、几点体会
(一)政府主导是关键。两年来的建设实践表明,只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觉地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示范村建设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发挥作用。
(二)群众参与是基础。示范村建设中,当地群众既是建设工作的直接受益人,也是建设工作的主要参与人,无论是村庄建设、民居改造还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都离不开当地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当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因此,需要强化当地群众的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当地群众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中来。(三)合力共建是保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是一项全新的工程,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民族工作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共建合力,努力推动“示范村”建设与经济建设,与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新格局。
(四)构建和谐是目的。示范村建设是促进民族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缩小民族地方与非民族地方之间的差距,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早日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几点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保护生态环境。要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坚决防止大量开山、砍树、填塘的作法,依山就势,顺其自然,要注意保持水源与土壤不受到危害,研究落实防治严重自然灾害的措施。
二是要与时俱进。要注重现代文明的引入,建设材料要尽量使用耐用节能材料,绿色环保材料;要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池配套、节水配套,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在节约用水、节约用地、节约各种资源上下功夫。
三是要注重人文环境的保护。对村落及其附近的人文环境要积极保护,新老建筑格调要相得益彰,以增加人文气息,传承历史记忆。
四是要量力而行。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力,要坚持自愿为前提,决不能强迫命令,劳民伤财,要坚持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同胞算细账、引导他们自愿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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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奋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王家庄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王家庄村两委会及全体村民对各位领导莅临我村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村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将王家庄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王家庄村位于西宁火车站东侧,是一个回、汉族群众聚居的村庄。现有村民275户共1175人,其中回族占67.5%,汉族占32.5%。党员46人,其中男38人,女8人,少数民族党员14人,目前全村已无耕地。今年来我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民族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优异的成绩。近年来,我村先后被国家、省、市及区评为国家级文明村、中国特色经济村;省农村五个好党支部;省文明村;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使我村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大大提高,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更加密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出现了新
的局面。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村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宗教事务的管理高度重视,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王家庄村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开监督办法》、《清真寺管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村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了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村民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村民的交流,201*年,我村投资90多万元建成600平方米的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和“民族之家”,购了健身器材、图书、桌椅、彩电、音响、功放等各种设施,紧紧围绕“团结、发展、和谐”的主题,充分利用“民族之家”活动阵地,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团结教育、科技培训、民族文化演出等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帮助少数民族失业村民实现再就业,并组织了回、汉民族夕阳红合唱队、秧歌队等文艺队伍提高了村民素质,丰富了我村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使我村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村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对我村村民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政策理论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每次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具体抓。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重点内容,提出了目标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平安村建设主要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和方针政策、《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在学习的基础上举办村干部培训班及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学习教育,每年举办培训班6期,座谈会8次,近两年累计举办培训班14期、专题讲座12次,干部教育培训面达到100%,同时在广大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中开展了解《条例》、懂得《条例》、遵守《条例》,使我村干部提高了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村民的教育。充分利用村“民族之家”、村民活动中心和清真寺阅览室,对村
民进行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荣辱观、民族宗教政策、民主法治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利用横幅12条、标语50条、黑板报8块、平安建设宣传栏2块、清真寺宣传栏2块等多种宣传手段,累计举办村民培训班16期、专题讲座14次,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教育以及社会公德意识,村民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守法的风气高涨,受教育面达到97%。并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村累计评出遵纪守法户168户,五好家庭51户,双文明户17户,三户占总农户的93.3%。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村民的教育。近年来,我村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性村民入手,共组织村民学习教育培训班25期,参加培训的干部村民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村民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理、有文明、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村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村民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党的民族法制宣传月”活动与“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寺院”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多次深入我村清真寺,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
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动态,有效的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村民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村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年全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村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村两委会对村级支柱企业西宁市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改、扩建,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增效益。在201*年建成精品服装城A区2900平方米经营面积的基础上,201*年完成总投资4300万元,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的五层框架式现代化商场营业主楼A幢;201*年投资8700万元,占地37000平方米的营业主楼B幢开业;201*年投资1.2亿元建成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营业主楼C幢,使之成为集批发、零售、仓储、货运为一体的全市最大的小商品物流中心。目前,小商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10亿元,市场为100多名村民解决了就业岗位。
二是村民收入稳步增长。
201*年起,村两委会对18岁以上村民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岁每月8元陆续提高到目前20元的水平,总计每月发放村民生活补贴费达50万元。村两委为村民提供贷款担保,鼓励村民从事交通运输、房屋出租等第三产业增加收入。201*年,王家庄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69元。
三是小康新村建设步伐加快。
201*年起采取村集体承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绿化、美化、亮化等设施款项,村民自筹资金建设一、二期新居工程的办法,投资4672万元,建成二层新居楼房46000平方米,目前,全村砖混结构楼房住户已达98.8%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56平方米。201*年依靠村集体力量,集体投资1.1亿元,新建70000平方米的福庄小区工程,201*年建成了12栋楼房660套住房的村民居住新区。现已将楼房钥匙交到村民手中,楼房分配按照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免费分配,额外的按市价补差额。目前正在实施道路硬化、绿化工程。小区的建成将彻底的改善了全村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1、1997年因王家庄清真寺礼拜大殿基础因受水侵蚀受潮羊闹石膨胀,大殿基础墙严重下沉,形成危房。为维护王家庄地区稳定和谐、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村党支部、村委
会及小商品批发市场的领导们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决定扩建本坊区清真寺,以满足坊上教民的宗教生活。201*年通过社会渠道赞助,市场经营户、个体户筹资、村民自愿筹资等方式,投资1200万元重建王家庄村清真寺礼拜殿,尤其是有些汉族村民个人筹资金额达3至5万元,这就充分体现了回汉村民民族团结的新风尚。重建的清真寺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主体建筑礼拜大殿阿式钢混结构,殿内东西20米,南北30米,分上下两层,一层仓库建筑面积620平方米,二层礼拜堂建筑面积810平方米。重建后的大殿典雅华贵,肃穆庄严,宽敞明亮,一次可容纳850人礼拜。彻底改变了信教群众的活动场所。
2、投资303万元对王家庄防洪渠一条主干道和两条副干道进行整修,彻底消除了山洪和泥石流对村民的威胁,保障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投资130万元,修整硬化新村道路3.8公里;投资5万元在村庄周边及道路两旁种植金丝柳505株、丁香1600余棵,开辟路旁花坛1600平方米;投资50余万元,新购增压垃圾车和农用三轮车1辆、垃圾桶500个。并增加村卫生清扫人员,进行全天候保洁,改变了脏、乱、差现象,村容村貌得到彻底改观。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给村民带来了实惠,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实现村容整洁、村民安居乐业、祥和安宁的大好局面。
五是为民办实事成效显著。
我村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原定项目落实到位,并
及时确定和落实新项目,全面加速民生工程建设。
1、“三八妇女节”投资2万元组织开展“拔河比赛”及座谈会,全村有300多名妇女参加了座谈会,并为妇女们发放礼品。
2、为了尊重回、汉村民的风俗习惯,201*年由村集体投资在福庄小区新建“回、汉”食堂各一所,回汉民族在婚丧嫁娶时提供了便利的活动场所。
3、王家庄村小商品批发市场作为全市最大的小商品物流中心,为了少数民族购物方便,201*年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在小商品市场新建了全省最大的少数民族特色用品购物一条街。
4、九月九老年节投资20多万元,为全村女55岁、男60岁以上140名老人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和礼品。
5、投资千万余元多次组织村民赴银川、成都、昆明、桂林、广州等10多个城市参观学习,拓宽了村民的视野,克服了“小富即安”的观念,让他们积极投身于小康建设中。
6、每年春节投资70多万元,为全村村民每人发放面粉一袋,清油五斤。
7、每年开斋节、春节前投资60多万元,走访回汉老年人及慰问12户低保户。
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4人,其中回族100人,汉族84人,新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918人,其中回族512人,汉族406人。
9、完成贫困村民、残疾人帮扶培训50人次,就业培训100人次,通过培训基本上找到了就业岗位。
1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户,其中,残疾人11户,五保户1户,一般贫困户74户,重点优抚2户,低保户12户。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村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村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水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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