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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讲话稿

时间:2019-06-14 07:20:2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同志们: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落脚点,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此项专题工作的牵头单位,省市纪委先后召开了视频会议,明确了相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经县委同意,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全县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动性

(一)深刻领会上级部署要求,强化政治自觉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多次进行强调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6月16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遵义调研考察时,更是对基层贪腐、村匪村霸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央纪委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了题部署,要求各地抓好落实。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强调要认真解决“小官大贪”问题,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市委、市纪委要求严肃纲纪、一寸不让的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县委态度鲜明,明确提出要认真解决小官大贪、基层腐败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感受最直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典型案件,着力铲除群众身边的腐败。全县各级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从讲政治的高度,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工作动力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事关党和国家存亡的高度,作为“五大建设”之一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明确要求各级党委(组)不仅要会抓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也要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俗话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根基,只有认真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党,人民群众才会支持、拥护我们的党。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县委、县纪委长期高度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11+2”正风肃纪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推乱等专项整治,着力纠治“四风”,严肃惩治腐败,201*年立案查处107件120人,挽回经济损失3623.01万元,今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77件83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和解决,“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为双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这充分证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实实在在的政绩。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反腐影响中心工作等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保障领导干部从政安全、保障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工程,主动作为,抓紧抓实,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成效助推新双流新一轮改革发展。

(三)清醒认识存在不足,增加工作深度

前不久,中纪委监察报刊文指出,部分地区反腐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各地表面上反腐抓得风生水起,但涉及到体制机制改革、长效机制建设、深层次问题治理等“硬骨头”难题,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效果欠佳。反思我县近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监督检查、群众信访和案件查处等情况,在基层、在群众身边、在诸多涉及民生的领域,还发现有许多突出问题。一是权力部门不收手不收敛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县法院本应是为民作主、公正执法的现代“包青天”,但是个别法院干部在几名班子成员先后被查处的情况下,依然劣性不改,主动把“黑手”伸向前来办理民事诉讼的一名弱女子,这样的执法干部怎么能让群众信服?怎么能让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满意?公安队伍的问题也不少,有些干警接警出警不及时,执法不力;有些违规使用强制措施,简单粗暴;有些不严格管理配枪,埋下隐患;有些不遵守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有些利用手中权力弹性执法或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大。还有,个别县级部门业务科室集体作案,利用职务便利,把财政补贴农村基层专项资金作为个人谋利的工具,通过为村(社区)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好处费”达数万元,性质相当恶劣。二是为官不为现象比较突出。我们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规矩严了,纪律严了,有些同志不是主动适应“新常态”,而是消极应对、和尚撞钟、无所作为。比如,以前是给钱办事,现在是不收钱也不办事,或者能拖则拖,不一次告知,让群众跑冤枉路、在部门之间来回跑。对群众、企业反映的事情和困难既不关心关注,也不想办法认真解决。这个问题看似小事,实则关系到政务环境的大事。以前没有比较不知道,现在大家问一下在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作的曾经同事,或者到那边去办一次事就能感受到,我们已经落在后面了。比如,公共交通的舒适度下降、城市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未打通、还有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是群众最切身最直接的感受,如果我们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不认真想办法解决,群众怎么可能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三是行业不正之风未能有效遏制。从去年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测评情况看,我县的排名靠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为了强化这项工作,我们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强调,并于前不久聘请专业机构自行组织了党风政风行风民意调查,从测评分析结果看,群众的满意度仍然不高,与去年相比没有大的好转。具体表现在镇(街道)层面,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反腐倡廉方面的诉求指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成效指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指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指数偏低;县级部门层面,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部门和行业满意指数依然排名靠后,服务对象满意指数最低的是办事公开指数。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还没有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满意。四是基层腐败问题依然严峻。201*年,在全县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镇村党员干部有87件96人,其中普通类案件48件、失职渎职类案件16件、贪污贿赂类案件3件、违规购买社保类案件20件,更有个别基层干部在十八大后顶风违纪,利用职务便利将建设施工简易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餐馆,获利近百万元,以及收受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着实令人痛心!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如此严重的情况下,我们部分镇(街道)仍然没有引起重视,所办案件大多为计生类案件,主动查处重点类案件很少。而且,全县乡镇立案数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去年底,全县组织对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部分村(社区)收入不入账,支出不合规,资产管理不严格,实施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账账、账实不符,以银行账代替现金日记账;财务核算混乱,相同类型的事项分记不同科目,调整财务无依据,村组报账员与“三资”委托代理核算中心长期不对账等问题。这些问题说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二、切实紧盯重点,把握关键,强化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针对性

(一)突出工作重点

此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能吃“大锅饭”,搞“一锅煮”,必须区分行业、区分单位、区分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务求工作实效。一是突出2个重点对象。即: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二是突出8个重点问题。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乱、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现象。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现象。围绕土地征收流转和旧村改造,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资金以及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现象。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现象。围绕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现象。围绕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重点解决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现象。围绕小官巨腐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党员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违纪违法现象。围绕基层党员干部规范行权,重点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借用、占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强揽工程、强行收费、强拉赞助等现象。

(二)把握关键环节

要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循序渐进,先治标后治本,切实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成效。一是抓好面上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适应新任务,聚焦突出问题,集中精力和力量,迅速掀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热潮,形成强大声势。要有担当精神,主动挑起基层反腐斗士重担,不缩手缩脚,不瞻前顾后,不怕得罪人,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威严。要有工作韧劲,遇到困难迎难而上,不达目的绝不松手,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突出抓好“11+X”项问题整治,特别是针对“为官不为”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要反复抓、抓反复,经常抓、抓经常,就算多几个回合也要把问题治理好。二是抓好建章立制。要推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建制度、堵漏洞,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要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深入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群众当家作主,让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三资”监管平台等作用,用公开促公平、用公开促廉洁。三是抓好警示教育。要分层分类制定党员廉政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做到知规明纪。利用现有资源,分层次、分区域、分系统制作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到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要健全案件信息披露机制,利用新闻媒体、“廉洁成都•清风领航”网站等平台,每月集中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发案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反思剖析典型案件,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内部通报、张贴公告等形式,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的干部群众通报。

(三)用好具体抓手

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关系,畅通渠道,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确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健全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探索县级部门派驻(出)纪检机构建设,实现两个“全覆盖”。深入推进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化和村(社区)联合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纪检组织基础,进一步厘清监督职能,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履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纵深发展。二是全面梳理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要利用好专项检查、财务审计等工具,及时排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让群众深刻感受我们“拍蚊灭蝇”的坚定决心。要发挥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廉情监督员的作用,及时梳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提出处理意见,于每月25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审查的重心转移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来,针对收集汇总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赔偿安置、违规购买失地农民保险、违反基层民主治理机制、贪占集体利益、乱发经费、变相公款旅游、失职渎职不作为、小官巨腐、村匪村霸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线索,集中时间和力量,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委局各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口单位的联系和纪律审查工作指导,落实片区协作办案、调查组长负责等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纪律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切实压实责任,强势推动,提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效性

(一)各级责任要压实。会后,各级党委(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解决“四风”和腐败问题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切实推动解决本单位本行业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具体抓、抓具体,切实解决好分管范围内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县级相关牵头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解决本部门本行业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相关线索。各级纪检组织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五个一”(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为重点,定点定位开展监督检查。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作风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查处曝光的同时,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抓好整改。

(二)宣传发动要深入。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在“双流”报开设专栏,在双流电视新闻要有专题报道,在门户网站和“廉洁成都•清风领航”网站要有动态和经验宣传,在县城主要路口的LED显示屏、广告宣传栏、路名牌要有公益宣传,在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要巡回宣传,在村(社区)集中活动场所、宾馆、酒楼、茶楼、商场、超市要有宣传海报,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营造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机制要管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确定阶段性重点任务,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问题台账机制,县纪委要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建立问题总台账,落实领导包片和包案负责制,紧紧盯住重点问题,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各镇(街道)和县级部门要结合县纪委的通报和自身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分台账,定人定责,逐项抓好整改。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目标,年底一并考核,统一加扣分。

(四)追责问责要严格。全县各级党委(组)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约谈问责机制,对少数头脑不清醒,认不清形势的党员干部,主动开展约谈提醒,对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主动查处上报。县纪委将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重复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或腐败案件的个人和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按责任区分严肃问责。特别强调一点,对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处问题的单位,在追究相关责任时,县纪委一定酌情处理。但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单位,或者自身没有发现问题,被上级纪委检查发现并进行纪律审查的单位,县纪委将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同志们,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下定决心、扎实工作,打好、打胜这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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