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之要,其关键在于按规章制度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炙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实现严以用权,需要我们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思想根源在于扭曲的权力观,其本质是一个“特”字,放纵行使权力,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赤诚度的重要检验。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三、实现严以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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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做到“三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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