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发表,对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出了全面要求并作出了明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有一系列重要论述。六中全会公报和审议通过的两部党内法规,彰显了习近平一以贯之的治党思路。
“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
六中全会公报开宗明义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并进一步指出,“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直着力要求和强调的。
在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讲话中,习近平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个“严”字,彰显出习近平的治党决心。
“四个着力”开创新局面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六中全会将这段话写进了公报,并提出了“四个着力”的要求:“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首重思想建党
公报说:“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一句话,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首重思想建党。
六中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公报中有12个“全会提出”,第一个就是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条“路线”、四个“自信”,围绕的是“思想建党”这一核心内容。在十八大以来的多次讲话中,习近平对此有过详细的论述。“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要固本培元,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四个自信”,习近平更是反复强调……习近平的系列论述,与六中全会公报的内容相辅相成。
制度治党,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关于严明纪律,习近平曾不厌其烦地一再强调: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新的历史条件,以问题为导向,对党内政治生活重大问题作出的系统化、具体化明确规定。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选人用人……全会公报所强调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在习近平关于思想建党、制度建党的指示中找到相应的论述。
强化监督,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
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不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严不严。在今年8月举行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党内监督既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基于此,党中央对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等,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权力“笼子”加固并挂上了一把大“锁”。对于监督的重视,是习近平治党思路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曾明确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对于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习近平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有过系统的论述。
习近平指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上率下,抓牢“关键少数”这个关键
党内监督,谁是重点对象?
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对于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习近平一贯尤为重视。201*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进一步指出:“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做起,从高级干部做起,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夙兴夜寐为党和人民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两部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标志着一个“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正在与时俱进地健全、完善。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制度治党的两翼;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则是习近平治党思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六中全会公报完整地体现了这一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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