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材料
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的发展演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党中央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讲廉倡廉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基础上,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有力论断,是找准工作重点、抓住问题关键的正确判断,也是新时期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不断取得新实效的根本举措。作为反腐倡廉基层基础工作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从而从基础层面对巩固反腐倡廉工作效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提供保障和支撑。本文拟从的区情社情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出发,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探索和尝试。
一、我区在优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面作出的做法及成效
区位于中心城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辖20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区级单位部门(含直管部门)98个;常驻人口60余万,其中城区人口40余万;有共产党员2.1万余人,其中在编干部(含公务员及事业干部)3000余人。近年来,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意识不断增强,中央及省、市、区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力贯彻,“四项清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区上下政令畅通,党员干部作风和形象不断优化,廉政廉洁和服务群众等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勤政廉洁拒腐防变的整体氛围不断浓厚,社会各界反响较好,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我区连续5年获得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评一等奖,先后受到了中央、省、市各检查组(考评组)的充分肯定。
上述成绩的取得,与区委区政府一贯重视和加强教育和管理是分不开的,也集中体现了我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能。区纪委监察局团结带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从区情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富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办法举措,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工作督促、监督检查、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等全套绩效监管体系,形成了反腐倡廉无小事、廉政建设人人抓的工作格局和良性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我们坚持以深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为重点,不断创新形式、拓展载体、畅通渠道,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全区力量,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日常宣传教育,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宣传教育工作质量。
三是全面深化警示教育。将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系统推行了“一案三查”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通报剖析以及到监狱、法院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等有效方式,用活生生的事实和教训触动灵魂,深入心扉,以便直观形象地警示教育每个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四是创新抓好特色教育。不断拓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思路和载体,坚持融合创新,在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党纪法规学习教育、红色文化熏陶教育、先进典型感染教育、网络媒体传播教育、过去经验学习吸收、国外做法借鉴扬弃等特色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覆盖,教育效果大提升。
五是构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过程中,通过不断学习吸取和总结经验得失,目前,已经不断优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激励制度、监督制度、惩处制度,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当然职责之一,形成了一种常态工作态势,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适合区情实际的一整套行之有效、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良性运行,从而保证了工作成效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二、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区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可以从以来本区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涉及管人、管钱、管项目及建设工程的单位和部门出现问题较多,其领导人员、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违规操作现和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现象。同时,处于农村基层的乡镇村社和城市社区基层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特别是在财经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所以,上述现象也从侧面表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作为反腐倡廉基本基础工作的宣传教育也还需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主客观原因,以便于对症下药地不断予以加强和深化。
一是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导致行动上迟缓,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安排反腐倡廉工作变成了应付之举,落实工作的制度措施不力,后勤保障不到位,从而造成宣传教育走过场,整块工作马马虎虎,效果不好。比如,从近几年有发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单位、部门抽查情况看,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和措施普遍过于程式化,工作绩效督查也没有长期坚持,这与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是分不开的。
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从各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运行情况考察,大部分是按部就班,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动作抓,结合本单位、部门及干部队伍实际,创新办法举措不多,拓展渠道方式不够,直接导致抓反腐倡廉工作方法陈旧,措施单调,“年年抓,年年都是哪几板斧”。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欠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效果当然不会好。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部门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履行“一岗双责”上分轻重,没有真正当做重要任务抓落实。同时,在工作检查督促上严格逗硬坚持还不够,一宝程度上造成一些单位、部门落实责任制不到位、不认真、不彻底,也直接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是监督检查不到位。个别单位、部门对反腐倡廉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多是安排多,检查少,倾向于只要发了文件,会上传达了精神,年终将总结写好迎接检查组就算完工。至于下面领会了多少,执行得怎样,就懒于跟踪督查督促,这种情况当然必然影响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个别单位、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安排上程式化,工作检查督促走过场,认为只要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无违纪现象、当年无人员受处分就是廉政工作到了位、就是有成绩。另外,在加强责任制问责追究上也还存在不严格的现象,比如对个别党员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部门分管及主要领导,在责任追究上没有真正动真格、严追究,或是说得重、处得轻,又即或是在特定时节,对某一起上级追问或是社会反响较大的情况追究了责任,但是因为没有形成长效问责追责机制,对其他时候发生的问题又不认真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就引起党员干部误解,使问责追责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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