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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7-25 22:25:0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0日至4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进行巡察。2019年5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3方面存在11类问题,涉及28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镇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孙龙斌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旺荣同志和人大主席施春俊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查组和文字材料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孙龙斌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埭委发〔2019〕32号),对28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方案》(埭委发〔2019〕38号),对28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孙龙斌同志在每周的党政联席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置本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中, 20个问题已立行立改,3个问题已制度整改,5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在整改过程中,加大信访件的办理,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8个信访件,进行调查,已全部办结。对市纪委移交的3个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全部核实完毕,共立案6件。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班子成员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不当言论缺乏站出来纠正、驳斥和制止的勇气。

  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在党言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6次。二是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政治立场,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7月1日,孙龙斌同志对全镇党员干部作“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在“强富美高”新埭头建设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2)部分干部对市中心工作,如“两大攻坚”、“三大工程”的具体内容不了解。

  一是发挥“互联网+”宣传媒介作用。利用埭头镇工作微信群,及时对市、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发布、部署。4月份,建立埭头微信公众号“画诗埭头精美小镇”,对市、镇中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将全镇干部思想行动统一起来。二是固化会议学习内容。利用每次会议,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传达学习。

  (3)存在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决策责任主体不明确、征求意见不充分、决策程序、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埭头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三是规范组织好镇党委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

  2、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4)镇里在执行涉企政策性奖励时,存在执行周期长幅度大、与镇财力不匹配的问题、合同执行不严格的情况。

  一是组织镇党政班子、镇经贸服务中心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8〕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及省、市等有关文件,梳理本镇目前有关涉企的优惠政策,逐条对照分析,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的条款立即废除,条款不明确的终止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整改要求,出台《关于在全镇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埭委发〔2019〕46号),今年执行涉企奖励时,严格按本文件执行,对重大项目落地时将慎重考虑用会议纪要形式出台的优惠政策。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偏少”的问题

  (5)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大多是下发学习资料,依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少,督学少,组织理论辅导和学习交流活动少。

  一是制定下发《2019年度全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埭委发〔2019〕33号),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督学方式。出台《埭头镇机关管理制度》(埭委发〔2019〕23号),对学习制度进行规范,强调每月一次的机关学习。6月16日,利用机关学习之际,组织镇、村(居)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测试。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家理论辅导、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专题讨论等多形式的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2019年5月,组织村级后备干部到江阴党校进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全镇年轻干部开展五四青年节青春寄语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道德讲堂”学习活动3次。

  4、关于“团队协作和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

  (6)班子成员存在考虑自己分管业务多,支持分管以外的工作少的情况,全镇一盘棋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作为愿望不强,遇困难绕道,遇矛盾上交,遇分管工作以外的问题“三缄其口”。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破除本位主义专题学习教育,5月24日,孙龙斌同志对党政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要求所有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团结与规矩、谋事与谋人、大气与正气等三种关系,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分管工作的开展放在全局背景下去思考谋划。二是开好党政联席会,加大党政领导对班子成员工作的点评力度,常态化开展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保证政令畅通,同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上级对口部门工作反映以及各项测评结果,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发挥好埭头镇党政领导微信群的作用,将各自开展的工作发到微信群中,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其他班子成员手头工作,加大班子成员间的工作业务交流。加大镇五大办公室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下一步,结合个人特点,适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不深,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7)党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定期分析党建形势,没有认真系统研究谋划党的建设。部分支部书记对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缺少认识和了解,视党建工作为小事、虚事的仍然存在。

  一是定期召开全镇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全镇党建工作。理清和下发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清单。积极推进党建走廊建设,形成村级民主、园区党建、学校党建、“两新”党建和镇机关党建等基层党建品牌。7月1日,全镇召开党建推进会,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对全镇2019年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镇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二是制订出台《关于印发〈2019年村定额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埭委发〔2019〕24号),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本考核办法中,并加大党建考核比分的权重。三是镇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8)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虽能做到每月一次,但大多是以会代训、以会代学,且学习记录不全、不规范,班子成员个人学习没有计划,没有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文章少,调研成果少。

  一是制定下发了《2019年埭头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埭委发〔2019〕33号),确定了年度学习的10个主题,班子成员同时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对各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二是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2019年6月14日,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镇中心组学习成员全部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同时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领导旁听。三是加强工作的调研。镇党政班子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都制定了2019年度调研课题,下一步,将在完成好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同时,加强思考,深入群众,下基层、进企业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9)镇机关党支部四年未换届。

  2019年5月15日,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的镇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同时举一反三,在全镇46个基层党组织中排查支部换届情况,未发现类似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做好党组织的换届工作。

  (10)党费收缴不能按时足额,党费账册记录不规范,有的班子成员不知道自己党费交多少,有的企业党支部2017、2018年的党费至今未交,有的2018年2月缴纳2018年全年党费。

  及时摸清了全镇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做好党费收缴规定的宣传工作,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主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完善党费收缴账本等台账资料。

  (11)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展党员。

  2019年 6月2日举办了党员发展流程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12—13)专题教育“三落实”(时间、内容、效果)不到位,没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面文件资料,个别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套用模板、延用套话,查摆的问题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谈心谈话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很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温中纪委、中组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8〕58号),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北省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讲话精神,提高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思想认识,戒除好人主义。6月份,镇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集中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做到了谈深谈透、见人见事见思想,据统计,班子成员之间、与各自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50余人次。

  (14)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活动不经常,有的党支部一年下来仅组织了“七一”、冬训、发展党员等三次组织活动。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埭委发〔2019〕43号),转发了《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埭委发〔2019〕39号),督促全镇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二是督促全镇基层党组织做好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文件,加强考核力度,用考核的“指挥棒”倒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7、关于“队伍建设规划不够科学,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5)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由镇领导、事业站所负责人兼任较多,村级年轻后备干部储备薄弱。机关事业年轻干部断层、交流轮岗渠道不畅,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有待提升。

  充分整合当前干部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制定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今年有3名80后同志成为村定额干部,7个行政村都配备了2-4名村后备干部。

  (16)镇管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不充分,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没有专门的考察记录,没有公示环节等。

  严把干部任用关,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干部任用各项规定,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探索适合乡镇机关事业干部、镇属部门、村定额补贴干部选人用人办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有待夯实”的问题

  (17)镇党委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没有及时进行通报。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市管、镇管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镇党委及时在机关支部宣布处分决定;对镇管党员,镇纪委监督下级党委、党(总)支部及时对违纪党员处理决定进行通报,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18)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是政治责任缺乏应有的认识,没有坚持“约谈”制度,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较少,没有定期向党委汇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溧委发〔2018〕76号)、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溧纪办〔2018〕5号)精神,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宣传,做好履职工作纪实台帐。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意见》(埭委发〔2019〕20号),做好镇党委、基层党组织的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三是加大“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力度,镇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层层传导压力。

  (19)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认识不到位,主动思考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大历届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开展2019年度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3个镇属部门、所有7个行政村进行集中审计,共发现不规范问题33个,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1个,已要求相关村和部门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建设。镇农经部门主导建设,镇纪委主动介入督查,建成了两大平台,一是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我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年初与省联网正式运行,上半年出台相关制度8个,镇纪委负责对中心运行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实现产权交易额700余万元,资产溢价190万元,实现了农村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今年,对全镇所有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将党务、村务、三资等进行整合,分12个版块建设信息系统,安装信息化触摸屏,群众自行操作触摸屏就可以实现对行政村“三资”内容进行察看、了解,实现农村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能切实防止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20)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一些涉及“两个责任”压力传导的考核、监督、约束、追责体系还没有真正落实,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责任追究尚未形成,执纪过程中动真碰硬不够,有“老好人”思想,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究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

  一是制定了下发了《埭头镇2019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埭委发〔2019〕28号),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基层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暨约谈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埭头镇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的通知》(埭委发〔2019〕50号),禁令涵盖全镇机关事业干部、村(居)全体干部,加强对全镇作风建设督查力度。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及时到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处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9、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待提标”的问题

  (21)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不够,有的人是下去了,工作场所和接触对象大多是在村委会和村干部,很少驻村入户。

  制定下发《关于在镇村干部中开展“三提三知”活动的通知》(埭委发〔2019〕44号),在镇干部中开展“提人知情、提事知策、提岗知规”活动,在村干部中开展“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有计划的到基层调研,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了解情况,切实为群众解难。

  (22)个别镇属公司公务接待费严重超标,存在烟酒、礼品等费用入账的情况。

  重申相关财务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镇属部门、公司、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核定招待费开支,烟酒、礼品一律不允许入账。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财政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从2018年6月份开始,镇自来水厂财务纳入镇财政管理,目前,全镇所有下属部门财务都已纳入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

  (23)存在给条线管理部门发放工作经费不规范的情况,表现在标准不统一、对象不明确等方面。

  全面掌握条线管理部门工作情况,年终根据各条线管理部门对埭头的贡献份额,建立条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发放标准,明确发放对象,经党委会讨论通过,财政所严格执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发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10、关于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24-25)存在个别事业干部开办公司,并从事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盈利性商业活动的情况;个别村干部涉嫌违规帮助亲属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的问题;个别村存在公款外借情况。

  镇纪委已全部调查处理,共立案6件,目前已结案3件。针对纪律审查暴露出来的问题,镇纪委将认真总结、分析,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11、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26)存在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资产购置没有按照要求建立规范的台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埭头镇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的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埭政发〔2019〕25号),进一步加强规范我镇房屋和土地征收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腾出房间,用于档案的存放。二是转发了《溧阳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镇机关、镇属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列入采购目录而没有经过市政府采购程序的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27)存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应该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送审,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村(居)两级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埭政发〔2019〕27号),重申凡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政府投入30万元(含)以上、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同时对工程项目变更、审计验收、资金拨付、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8)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超额留存备用金,个别村拨至生产队的经费只有收款或付款凭证,没有支付清单,大多都是队长一人领款,存在失管现象。

  有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改革试点,在全市试点出台了《埭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埭委发〔2019〕55号),对农村财务制度进一步重申和规范。镇纪委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纪律处理及时跟进。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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