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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清单大全

时间:2020-03-14 14:11:52 网站:公文素材库

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清单大全

  1 主要部门(机构)安全职责

  1.1 矿安委会安全职责

  1、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矿长为安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为副主任,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及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矿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通过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3、安委会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止重大事故例会,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通报和总结上周(月)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安排布置下周(月)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向上级公司汇报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和决定企业安全工作重大举措,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安全表彰事宜等。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组织评估生产安全隐患,并督促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

  7、审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向各单位通报矿及上级公司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求各单位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1.2 调度室安全职责

  1、在生产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是全矿调度系统管理职能部门。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及时掌握采掘工作面生产动态,平衡解决矿各队安全生产中所需的人、财、物。

  4.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按时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6.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负责煤矿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

  8.负责保证煤矿生产通讯、监控系统的畅通以及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

  9.负责各类生产报表的报送等工作。组织检查落实领导值班制度。

  10.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组织或者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

  12.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 安全监察科安全职责

  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资料并上报。

  4.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组织每月安全仲裁会,并对各施工单位、部门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在本职范围内行使奖罚权力。

  6.负责安全信息通报,组织本单位安全业务学习,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上级指令和文件,组织查处各类“三违"行为,受理各类安全管理、操作行为举报,并查实处理。

  8.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组织落实定期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监督井下炸药运送、发放工作。

  9.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1.督促落实煤矿炸药库、油库、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督促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 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

  1.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和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生产方面有关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

  4.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确保抽、掘、采平衡。

  5.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并对贯彻学习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采掘工作面单项(单位)工程的施工设计或专项设计,并监督按设计进行施工。

  7.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生产副矿长或总工程师报告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10.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1.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12.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 通风科安全职责

  1.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2.负责煤矿“一通三防”、防突、抽采等技术措施编制,预测验证、抽采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积极推广使用“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新技术,开展技术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技术水平。

  4.建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档案。每日对“一通三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负责督促检查通风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6.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安排布置设置通风设施和通风构筑物,确保正常生产。

  7、负责组织启封、瓦斯排放准备、封闭、通风系统调整、防灭火的施工工作。

  8.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情况。

  9.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按规定组织对煤矿进行测尘、测风、检查瓦斯等工作。

  11.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12.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正常使用等工作。

  13.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4.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6.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 机电运输科安全职责

  1.在机电副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

  3. 负责井上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各种机电工程图纸的绘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规划、计划编制并督促落实。

  5.组织开展机电运输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组织落实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修、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7.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8.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电运输设备保护检测检验等管理工作。

  9、负责机电运输科直接管理的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

  10.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1.做好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淘汰(报废)等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台账。

  12.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13.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 地质测量科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 负责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矿井储量管理、矿图绘制、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负责为矿井生产及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随时掌握采掘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测技术问题。

  7、搞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做好月度、年度地质预测预报,坚持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贯穿、过巷、揭煤、停采线、临近未保护区等下发通知单制度。

  8、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提交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生产补充勘探等各类地质报告,编制矿井“三个”煤量及储量报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业务监督。

  9、参加各种工程设计,负责检查、验算设计图纸,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及时掌握各项贯通工程的进度并下达贯通通知单。

  10、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11、负责利用先进物探手段,为矿井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12、负责编制“地测”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

  13、负责定期对矿井涌水量、异常涌水点进行观测,参与矿井雨季“三防”检查。

  14、负责对仪器、设备、材料的领用保管使用和管理工作。

  15、负责绘制生产所需各种比例的生产施工原图,按规定填绘施工进度,放准导线。

  16.组织调查地面水害及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 全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7.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8.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 防突办公室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

  2.对矿井防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3.负责编制防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完成各项技术测定的总结及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编制防突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对编制的作业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验收。

  5.负责推广应用防突先进技术设备和现场管理经验。对各类仪器、仪表的使用、保养、维修负责。

  6.负责组织防突的施工工作。

  7.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落实各类培训工作。

  8.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 矿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2.协助煤矿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并按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3.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协助做好煤矿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备案存档。

  5.负责单位车辆的安全运行、调度、维修等工作。

  6.负责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检查、验收指导等工作。

  1.10 劳资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

  2.组织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监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4.参加事故调查,负责工伤鉴定等工作。

  5.负责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和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奖励等工作。

  6.组织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调配工作。

  7.负责特殊工种的配备工作,配齐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8.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9.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1.11 供应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2.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和调配等工作。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物资、设备等供应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4.负责按煤矿安全生产规定采购物资设备,保证质量。

  5.负责煤矿火工产品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流转程序。

  1.12 财务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2.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会计核算与监督、财务管理与控制、物资与成本等经营管理。

  3.负责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费用、劳动保护资金到位,并监督落实。

  4.负责矿井经营成果(利税、生产总成本、单位成本等)核算、分析,及时上报财务报表。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6.筹备资金,确保煤矿工资、奖金按时兑现。

  1.13 矿工会安全职责

  在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群监网活动的开展。日常工作由矿工会办公室负责,其安全职责应包括:

  1、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权益,负责监督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对严重“三违"的群监员、职工进行帮教,并做好记录。

  3、负责制定各基层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抓好群监活动的组织、思想建设和群监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责任制落实。

  5、负责对安全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负责组织开展群监工作“创先争优”竞赛和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7、负责对安全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8、负责组织开展群监工作“创先争优”竞赛和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 主要岗位安全责任

  2.1 管理岗位安全责任

  2.1.1 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

  1.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和支持矿长行使各自岗位相应的决策、指挥等职权。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得非法违法生产。

  3.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健全跟班带班制度。

  5.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等,并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督促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8.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管机构。煤矿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汇报。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9.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0.落实职工安全培训;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安全生产。

  11.负责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计划;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 在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时,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备案登记。

  1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1.2 矿长安全责任

  1.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严格考核落实。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带头并督促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6.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力量解决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管机构。

  7.负责煤矿的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8.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9.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10.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2.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负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5.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16.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如实报告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

  17.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8.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建立和维 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21.煤矿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积极在煤矿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和机械化水平。

  2.1.3 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安全责任

  1.党委(总支)书记是煤矿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监督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部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4.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积极支持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做到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7.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9.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下井带班制度。

  2.1.4 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总工程师是煤矿的技术决策人和指挥者,负责煤矿全面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负责建立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4.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各种灾害的规划、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5.负责组织对矿井地质报告进行修编,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采掘计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替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替正常。

  6.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和实施情况报告。

  7.组织编制、审查煤矿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并批准和督促落实。

  8.审查批准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审查批准并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术工作,组织制定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等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6.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2.1.5 生产副矿长安全责任

  1.生产副矿长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6.参加编制和审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7.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确保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保证均衡生产,正常接续。

  10.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11.组织或参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1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5.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6.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

  2.1.6 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

  1.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

  3. 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制定矿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7.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运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9.组织机电、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10.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1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

  15.及时参与指挥事故抢救,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7 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

  1.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和本矿的规章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6.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7.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8.负责组织煤矿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组织安全动态检查,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1.督促落实煤矿炸药库、油库、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4.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8 工会**安全责任

  1.煤矿工会**是煤矿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4.组织经常性的群众安全检查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6.监督煤矿与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监督煤矿企业为职工购买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

  8.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9.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10.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1.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下井带班制度。

  2.1.9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2.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加强对分管业务的技术指导,协调落实好相关工作。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煤矿的生产部署、开拓方案及接替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抽、掘、采平衡。

  5.协助总工程师进行“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7.根据采、掘、抽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8.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组织开展矿井瓦斯灾害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1.贯彻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 取相应治理措施。

  13.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10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机电运输工作。抓好矿井机电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运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6.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安全运行。

  7.组织机电、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负责日常机电、运输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批机运安全技术措施。

  10.加强设备管理,组织制定设备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11.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并将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

  12.抓好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13.贯彻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11 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的技术工作。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认真做好地质测量和防治水方面的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矿井瓦斯地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4.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确定矿井开采界限和安全煤柱界限,及时提供回采、掘进区域的地质说明书。

  5.掌握接近地质构造、水体、采空区、积水区、老窑、煤层和巷道贯通的施工进度,提前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6.负责探放水的管理,编制探放水计划和安全措施,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监督执行情况。

  7.及时安排对井下掘进巷道进度、采煤工作面推进度进行测量,及时填绘图纸,保证矿井有完整的地质资料。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贯彻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0.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1.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12 采煤、掘进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采煤、掘进副总是矿井采煤、掘进系统安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采、掘系统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3.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长远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及采掘接替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井采掘正常接替。

  4. 协助总分工程师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原煤生产计划。

  5.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订。

  6. 对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参加调度例会和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7.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审查矿井延伸、采区方案和采区施工组织设计。

  9. 负责抓好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技术指导和使用。

  10.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时参与事故抢救,协助总工程师制订救灾方案。

  2.1.13 调度室主任安全责任

  1.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的政策、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3.掌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接续、采掘设备使用等基本情况,确保矿井正常生产接续。

  5.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负责接受和传达领导以及上级下达的通知、通报、命令和工作安排,并检查督促落实。

  7.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其它辅助单位的关系,确保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8.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人员及时解决。

  9.组织或者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

  10.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按月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对今后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11.负责调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工作,按调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每月进行检查验收。

  12.负责向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2.1.14 调度室副主任安全责任

  1.协助主任做好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共同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调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掌握矿井的年、季、月生产工作安排。协助主任协调、指挥生产,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和生产动态。遇现场重大问题和事故发生时,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救援抢险工作。

  3.了解掌握采掘工作面接续以及安装工作面的施工进度,掌握采掘设备的调配使用情况,了解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转状况。

  4.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知、通报、调度命令和有关会议精神,跟踪落实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要及时做好汇报。

  6.参加有关的调度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安排的相关事项,对生产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现场研究分析研究,并提出分析材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7、组织采掘工程竣工验收和采煤面安、撤工程协调,平衡各单位所负担的工作。

  8、负责完成矿领导以及调度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主任不在家时,行使主任权利,确保调度工作的正常进行。

  2.1.15 安全监察科长安全责任

  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指令、文件和有关安全会议精神。

  3.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计划,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组织安全生产动态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等安全活动,制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7.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统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8.督促落实煤矿炸药库、油库、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

  10.组织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考核。

  11.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进行案例宣传警示教育。

  12.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3.督促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16 安全监察科副科长安全责任

  1.在安全副矿长和安全监察科长的领导下,对全矿机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各类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执行。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指令和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并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安全信息日常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值班人员每天的工作完成情况:包括检查当天值班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疏理当天安全重点、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复查和电脑台账情况;对基层单位班前会会议质量进行抽查、当班出入井人数统计考核、基层三员及带班人员汇报考核等,并在当天班前会上通报)。

  4.负责组织每月各队和每季度部门安全责任制的考核;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5.负责井口矿领导入井记录、人员定位系统记录、入井人员统计管理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协助工伤办理等相关工作。

  7.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8.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管理。

  9.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参与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1.17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责任

  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生产组织、协调、管理及技术工作,协助有关矿领导抓好全矿的安全工作,是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所管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参加、组织各种会议,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4.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5.组织完成全矿原煤、掘进、打钻、抽放、通风、巷修、机电设备安装和管路安装等工作计划。

  6.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并监督学习和落实情况。

  7.负责采掘工作面单项(单位)工程的施工设计,并监督按设计进行施工。

  8.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平衡解决所需人、财、物。

  9.督促各队制定有关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和办法,按措施、作业规程组织生产;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告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参与事故抢救,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2.1.18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责任

  1.在生产技术科长的领导下,协助抓好安全技术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参加、组织各种会议,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3.组织完成各项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的编写及审核工作,协助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平衡解决所需人、财、物。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不得违章指挥。

  6.督促各队制定有关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和办法,按措施、作业规程组织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7.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8.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报告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2.1.19 通风科科长安全责任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工作。

  2.参加、组织各种会议,对“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制定通风、瓦斯抽采、防突、防灭火等工程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煤矿“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编制、预测验证、抽采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落实“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组织制定有关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和办法,按措施、规程组织作业。

  8.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推广应用“一通三防”、防突措施、预测验证、抽采装备、新技术,开展技术攻关,不断提高煤矿防突出、预测验证、抽采工作水平。

  10.对“一通三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11.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风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12.负责各类安全仪器、仪表的使用、保养、维修负责。

  13、负责组织启封、瓦斯排放准备、封闭、通风系统调整、防灭火的施工工作。

  14.按规定组织对煤矿进行测尘、测风、检查瓦斯等工作。

  15.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20 通风科副科长安全责任

  1.在通风科长领导下,协助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编制、审查及预测验证、抽采安全技术等管理工作。

  3.针对“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解决处理。

  4.制定“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和办法,按措施、规程组织作业,检查督促整改隐患。

  5.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6.负责“一通三防”具体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立即组织整改。

  7.组织、参与“一通三防”事故的调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通风设施的施工和维护管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9.负责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设施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10.负责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

  11.负责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

  2.1.21 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责任

  1.在机电副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

  3.负责组织编制、会审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4.组织开展机电运输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组织落实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6.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7.负责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及机电、运输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做好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淘汰等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台账。

  10.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11.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

  12.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保障安全生产。

  13.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22 机电运输科副科长安全责任

  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运输工作。

  2.检查机电运输岗位工种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监督检查矿井提升、运输和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4.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6.检查矿井供电、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抽采系统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状况。

  7.负责开展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工作;防止非防爆、不延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入井。

  8.监督检查雨季“三防”工作。

  9.落实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开展机电运输系统专项检查。

  10.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1.参加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机电运输)。

  12.参加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检查作业前安全确认执行情况。

  13.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4.每年至少参加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1.23 地质测量科科长安全责任

  1.在煤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按时、准确组织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填绘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

  4.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7.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9.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10.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11.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12.及时发出贯通、揭煤、探水等各类通知单,并按相关程序报送。

  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2.1.24 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安全责任

  1.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等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协助科长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4.建立健全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具体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协助科长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7.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组织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9.协助科长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10.协助科长组织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落实解决措施。

  11.及时发出贯通、揭煤、探水等各类通知单,并按相关程序报送。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2.1.25 防突办公室主任安全责任

  1.在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和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对矿井防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防突施工工作,并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防突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瓦斯抽采和防突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

  5.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落实各类培训工作。

  6.负责矿井煤与瓦斯防治防突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7.负责矿井防突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处理措施的编制和现场处理监督检查。

  8.负责推广应用防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

  9.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

  10.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26 防突办公室副主任安全责任

  1.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 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计划。

  4. 对防突危险区域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5. 负责编制矿井防治突出专项设计工作。

  6. 做好本系统防突培训工作,并对全矿防突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7. 经常深入一线,做好突出原始资料的收集、分析、处理和保存工作。

  8.做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工作。

  9. 每月定期组织各个系统综合防突工作的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执行和现场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10. 协助矿长或总工程师召开好防突办公会议,认真落实、解决防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1. 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

  12. 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

  13. 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2.1.26 矿办公室主任安全责任

  1.矿办公室主任是煤矿行政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协助煤矿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并按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2.协助做好煤矿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3.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备案存档。

  4.负责单位车辆的安全运行、调度、维修等工作。

  5.负责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检查、验收指导等工作。

  6.组织检查落实领导值班制度。

  7.对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发放。

  2.1.27 劳资科长安全责任

  1.劳资科长是煤矿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

  3.负责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监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4.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5.参加事故调查,负责工伤鉴定等工作。

  6、负责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和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奖励等工作。

  7.组织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调配工作。

  8.负责各类特殊工种的配备工作,配齐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9.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10.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2.1.28 供应科长安全责任

  1.供应科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物资供应的负责人,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和调配等工作。

  4.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物资、设备等供应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5.负责按煤矿安全生产规定采购物资设备,保证质量。

  6.负责煤矿火工产品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流转程序。

  8.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2.1.29 财务科长安全责任

  1.财务科长是煤矿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会计核算与监督、财务管理与控制、物资与成本等经营管理。

  4.负责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费用、劳动保护资金到位,并监督落实。

  5.负责矿井经营成果(利税、生产总成本、单位成本等)核算、分析,及时上报财务报表。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7.筹备资金,确保煤矿工资、奖金按时兑现。

  2.1.30 采煤队队长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对本队安全生产行使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组织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检自查工作,并作好记录。

  4.平衡、协调解决本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5.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贯彻,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生产,安全完成生产任务。

  6.组织本队跟班值班制度落实,组织召开班前会。

  7.负责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强行放顶、回撤安装、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处理冒顶等重点工作施工的现场跟班指挥工作。

  8.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采煤工作面及其相关联生产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斯、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情况,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0.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1.负责落实本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

  15.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统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1.31 采煤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

  3.按时参加班前会,接受矿、队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

  4.负责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的落实整改。

  5.参与本队跟班值班,组织召开当班班前会。

  6.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负责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强行放顶、回撤安装、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处理冒顶等重点工作施工的现场跟班指挥工作。

  8.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9.协助队长负责采煤工作面及其相关联生产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斯、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情况,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0.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1.负责落实班组长和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1.32 掘进队队长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对本队安全生产有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好日常的安全质量自查自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4.平衡、协调解决本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5.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贯彻,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6.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并负责组织隐患整改。

  7.负责巷道贯通等重点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8.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

  9.组织本队跟班值班制度落实,组织召开班前会。

  10.负责本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1.33 掘进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

  3.负责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的落实整改。

  4.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5.协助技术员检查质量原始报表和隐蔽工程记录。

  6.参与本队跟班值班,组织召开当班班前会。

  2.1.34 采、掘队机电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抓好现场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

  3.现场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当班发生各类人身事故,险情和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认真组织指挥处理,并及时汇报安监处,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调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预防措施。

  4.协助队长制定全队机运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队发生各类机运影响或人身事故,及时汇报安监处,并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调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预防措施。

  5.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处理解决。

  6.组织召开班前会、有针对性强调各类安全注意事项,按时参加矿、队学习会、平衡会及队干碰头会各类安全会议等。

  7.认真履行好现场跟带班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开好当班班前会,有针对性的强调当班安全注意事项,进班后严格按制度执行,做好现场掘进工作面、斜坡提升安全条件确认及班中安全巡查工作并签字和汇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通风设施,设备、作业机具、管路完好可靠;开工地点安全环境符合规程、措施、标准要求;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对现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达到标准或规定的要求;对排查的安全隐患现场不能及时处理整改的,要分别向矿调度室和队地面值班人员进行汇报。

  8.督促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矿长授权书立即撤出危险区域和隐患地点的人员并及时上报。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1.35 机电队队长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对本队安全生产有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3.负责本矿机电设备管理,对设备运转质量负责。

  4.组织机电职工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机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5.负责编制设备使用计划,配件采购计划。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施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召开好班前会,有针对性地交待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9.平衡、协调解决好全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10.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深入现场,并做好日常的安全达标自检、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

  11.制定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1.36 机电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

  3.经常深入现场,负责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的落实整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4.加强设备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停产检修,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可靠。

  6.参与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督促措施和隐患的落实、整改,组织生产事故追查处理。

  7.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

  8.负责对本队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2.1.37 运输队队长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对全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规程教育。

  3.对本队安全生产有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4.组织编制运输生产、轨道和设备维修、劳动组织计划、调整和配备各种运输设备设施。

  5.定期检查分析运输任务完成情况,掌握材料配件消耗定额,劳动分配情况。

  6.组织召开好班前会,有针对性地交待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7.经常深入现场,并做好日常的安全达标自检、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

  8.制定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1.38 运输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质量等工作。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

  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和隐患,做到具体落实整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4.加强煤矸运输、排矸设备管理,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保障生产。

  5.参加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督促措施和隐患的落实、整改,组织生产事故追查处理。

  6.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

  7.负责对本队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2.1.39 机修车间主任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对本队安全生产有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好日常的安全质量达标自检、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

  4.平衡、协调解决本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搞好安全、质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负责全矿大、中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和验收。

  6.熟悉本队各工种业务及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的责任。

  7.组织召开好班前会,有针对性地交待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8.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深入现场,并做好日常的安全达标自检、自查、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

  9.制定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0.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统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1.40 机修车间副主任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

  3.经常深入现场,负责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的落实整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4.加强设备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停产检修,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可靠。

  6.参与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督促措施和隐患的落实、整改,组织生产事故追查处理。

  7.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

  8.负责对本队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2.1.41 通风队队长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对本队安全生产有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3.平衡、协调解决本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4.熟悉本队各工种业务及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的责任。

  5.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风量分配,有害气体及防灭火情况,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系统调整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

  7.参加各级安全检查,并负责落实检查查出的隐患。

  8.负责组织好安全学习,参加安全现场办公会。

  9.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检查,掌握全队安全工作的重点。

  10.召开好班前会,有针对性地交待当班安全 注意事项。

  11.负责本队干部、职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1.42 通风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风量分配,有害气体及防灭火情况,能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按措施调整通风系统。

  4.熟悉本队各工种业务及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 负有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的责任。

  5.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负责落实整改查出的安全隐患。

  6.参加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

  7.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8.负责对各工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1.43 抽采队队长安全责任

  1.对本队的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对本队安全生产有管理协调指挥权,负责本队劳动力调配和劳动组织。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好日常的安全质量自查自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4.平衡、协调解决好全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确保抽采系统稳定可靠。

  5.熟悉本队各工种业务及瓦斯抽采、防突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的责任。

  6.熟悉矿井抽采系统、各钻孔分布、施钻地点、抽放泵等瓦斯浓度、负压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组织处理,并及时到现场采取措施。

  7.坚持地面24小时值班制,按时参加矿各类安全会议,并组织召开班前会、学习会及队干碰头会各类会议等,有针对性强调各类安全注意事项。

  8.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贯彻,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9.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质量活动,并负责组织整改查出的隐患。

  10.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

  11.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当班发生各类人身事故,险情和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认真组织指挥处理,并及时汇报安监处,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调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预防措施。

  12.负责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1.44 抽采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

  2.组织或参加班前会,接受矿、队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

  3.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贯彻,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作业。

  5.熟悉本队各工种业务及瓦斯抽采、防突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的责任。

  6.熟悉矿井抽采系统、各钻孔分布、施钻地点、抽放泵等瓦斯浓度、负压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组织处理,并及时到现场采取措施。

  7.组织召开班前会,有针对性强调各类安全注意事项。

  8.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贯彻,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作业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2.1.45 救护队队长安全责任

  1.负责全矿的抢险救灾、启封密闭、瓦斯排放等工作,是救护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接受救护大队业务指导。

  2.领导全队做好战斗准备,组织中队指战员学业务、学技术、演习训练,不断提高中队的技术水平和作战能力。

  3.根据上级和大队的要求,制定本队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4.负责检查本队的战斗准备、救护车辆、小队和个人装备、器械的完好情况,掌握电话值班制度及内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组织、管理好交接班工作。

  6.检查各小队的出勤情况,审查小队记录和各种登记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7.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本队人员的思想状况,帮助队员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8.有计划的组织人员下井预防性检查,全面熟悉通风系统,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9.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救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本队指战员认真学习,维护队容风纪,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10.参与灾区抢险救灾方案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方案的制定,负责编制救护队抢险救灾行动计划,并组织落实。

  11.严格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的规定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12.负责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3.督促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在紧急情况下按矿长授权书立即撤出危险区域和隐患地点的人员并及时上报。

  2.1.46 救护队副队长安全责任

  1.协助队长搞好全矿的抢险救灾工作。

  2.领导全队做好战斗准备,组织中队指战员学业务、学技术、演习训练,不断提高中队的技术水平和作战能力。

  3.组织、管理好交接班工作。

  4.有计划的组织人员下井预防性检查,全面熟悉通风系统,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5.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救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并参与本队指战员认真学习,维护队容风纪,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6.严格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的规定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7.协助队长对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督促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在紧急情况下按矿长授权书立即撤出危险区域和隐患地点的人员并及时上报。

  2.1.47 安全培训负责人安全责任

  1.负责全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正常开展。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培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从业人员作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3.负责制定年、季度、月员工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通知相关专(兼)职教师进行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员工要害工种员工上岗培训、年审培训,办理要害工种合格证(矿内、外培训)以及新工人入矿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

  5.负责各类培训的点名、考勤和考核,并对专(兼)职教师培训补贴按规定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定后下放。

  2.2 调度员、安监员、技术员、班组长等岗位安全责任

  2.2.1 调度室调度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命令。

  2.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工作,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责。

  3.负责掌握矿井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当日生产数据和安全生产信息的整理汇总、数据上报、传输。

  4.熟悉上级领导机关对矿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5.负责接收、转发、下达上级以及本企业内部通知、通报、命令、指示、文件,并严格按收、转、发规定要求和批示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6.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对井下人员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出汇报的A级隐患以上及工作停产,要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对问题的处理进行追踪调度。

  7.掌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避灾路线,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然后按事故回报程序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调动一切力量,协助领导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8.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生产发展趋势和分析安全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和采掘工作面接续作专题调度,督促各生产单位完成生产作业计划,掌握各单位生产进度。

  9.根据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相关资料和数据报表。

  10.掌握煤炭洗选、发运和存煤情况,合理组织生产,确保矿井生产正常。

  1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小结,对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和未处理完的问题、事项交接清楚,做到问题不落地,处理有着落。

  12.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2.2 安全监察科采掘安监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指令,对全矿采掘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2.熟悉并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各个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人员的操作及采掘工作情况,狠反“三违”,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重点检查,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在现场督促整改,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3.参与采掘头面及其它工程的开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每周、月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5.参加启封、排放、贯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6.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7.工作中必须尽职履责,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8.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参加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2.2.3 安全监察科“一通三防”安监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指令,对全矿 “一通三防”实施监督检查。

  2.熟悉并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各个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人员的操作及“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重点检查,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在现场督促整改,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3.参与采掘头面及其它工程的开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抽采钻场的开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日常抽采钻孔进尺、质量的日常检查及每月抽采钻孔工程质量有效进尺上报工作。

  6.参加启封、排放、贯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7.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8.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9.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参加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2.2.4 安全监察科机运安监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指令,对全矿的机电运输实施监督检查。

  2.熟悉并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各个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人员的操作及机运工作情况,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重点检查,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在现场督促整改,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3.参与采掘头面及其它工程的开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5.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6.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参加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2.2.5 安全监察科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和党xx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员工教育工作。

  2.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务安排制定教学计划,钻研业务吃透教材,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写好跟踪调查报告。

  3.熟悉教育对象,服务于矿山安全生产建设,探索煤矿员工教育特点,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授课,促进煤炭事业的发展。

  4.课堂教学要注意思想性、科学性、逻辑性,紧扣教材,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住关键,讲练结合。

  5.为人师表,加强教师自身建设和自我修养,团结同志,至诚相待,成为情操高尚的楷模。

  6.注重检查教学效果,作业及时适量,认真批阅,严格考试制度,及时讲评,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员工培训试卷准备、监考、阅卷工作,把好员工培训、考试质量关。

  8.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2.6 安全监察科安全值班人员安全责任

  1.负责全矿当天全矿各类安全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当班各类安全隐患、处罚、安全事故、隐蔽工程验收及入井人员(井口登记、调度统计、矿灯房统计、人员定位统计四对口)的收集、统计并在第二天班前会上通报。

  2.每天每班抽查不少于2个基层队班前会的召开情况,认真统计登记管理人员现场对职工应知应会抽问情况,梳理安全隐患。

  3.负责每班地面检查人车乘车人员座姿、安全防护及井口检身工作。

  4.负责填写“三违”队别、时间、地点、违章事实、处罚条例、处罚标准、处罚内容。

  5.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清查是否到期,是否延期,提醒施工队安排落实。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整治。

  6.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

  7.负责每班所有安全事故、隐患的收集、掌握,根据当天安全重点,合理安排带班人员现场督促检查。

  8.负责每班各队放炮、防失爆检查、带班人员的汇报记录。

  9.负责每班机关、基层单位“三员”跟带班人员出入井、履职尽责的考核。

  10.每天将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及时更新安全信息系统,向矿副科级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发布安全信息。

  2.2.7 安全监察科内业人员安全责任

  1.负责安全办公会、内部学习会、月度安全会等各类会议记录、签到并整理成会议纪要。

  2.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建帐工作。

  3.负责公司及矿的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报表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报上级公司。

  4.负责每周、月安全总结,包括各队各类安全考核、上周安全存在问题及下周安全工作重点等。

  5.负责处内所有内业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2.2.8 通风科内业资料员安全责任

  1.在通风科副科长的领导下,做好通风系统其相关业务范围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月度通风系统分析例会、内部学习会等各类会议记录、签到并整理成会议纪要。

  3.负责各类通防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报表、资料的统计工作;负责对每天瓦斯日报表、通风巡检报表的签字并整理归类工作,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报上级公司。

  4.负责通风科各类材料领用、发放、保管工作。

  2.2.9 机电运输科资料员安全责任

  1.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机电运输科各种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负责机电、运输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技术档案。改进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各种图纸资料。

  4.负责矿井节能计量工作。

  5.负责各类资料、图纸的分类归档工作。

  6.对大型设备进行一台一档规范管理,并进行电子归档。

  7.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2.10 机电运输科设备管理员安全责任

  1.对设备完好率不达标、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出现重大机电事故隐患等管理负责。

  2.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设备管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设备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进行处罚。

  3.建立健全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台帐、五小电器台账、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定期进行设备清查,参与设备选型、验收等工作。

  4.建立矿井在用设备和备用设备台帐,无论入井设备还是升井设备都必须保证不缺件、不失爆。

  5.要坚持入井制度,按时清点现场使用数量,认真填写在用和备用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6.要在各区队设立机电设备兼职管理员,定期组织召开设备管理工作会议,通报全矿设备使用和备用情况,闲置设备要及时升井和维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7.严格执行设备的领用、发放、回收制度,对丢失零配件的设备要及时通知检修单位配齐,保证备用设备能起到备用作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做好设备的折旧、报废和盘盈工作,并和财务部门进行对照。

  9.根据矿井设备使用情况,及时向供应部门提供设备、配件的购置计划,不得影响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转。

  10.根据矿井设备的在用情况,编制矿井设备的大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安装、运行、管理情况,积累设备运行情况,如有隐患及时提出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2.定期组织并参与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

  2.2.11 机电运输科安全防爆检查员安全责任

  1.在机电运输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

  2.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防爆检查员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按规定配戴专用工具,遵守各种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熟悉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布置,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并配戴瓦斯检测仪器,清楚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5.负责对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气)、三大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风电、瓦电”闭锁、电缆悬挂等实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复查。

  6.配合设备管理员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检查,检查合格发放防爆入井合格证,否则不准入井。

  2.2.12 抽采现场管理员安全责任

  1.负责抽采钻场的开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日常抽采钻孔进尺、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

  3.参加启封、排放、贯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4.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

  5.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2.2.13 生产技术科采煤技术员安全责任

  l.在科长或分管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对所管业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随时了解掌握各队施工情况,当采面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制定修改补充措施,并负责上报工作,与有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矿采煤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4.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煤各队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初审和上报工作,并负责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检查现场施工作业图表和防突牌板,组织好各队的正规循环作业。

  6.负责矿采煤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7.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和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督促检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8.具体负责采煤方面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

  9.负责采煤部分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

  10.掌握井下生产状况,并参与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

  11.负责所管业务系统各类设计、作业规程、技安措施、生产计划等资料的归档管理。

  12.参加矿井顶板、生产等方面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13.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14.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15.发生顶板事故及发现重大隐患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抢救和现场调查处理。参加矿井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2.2.14 生产技术科掘进技术员安全责任

  l.在科长或分管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掘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对所管业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随时了解掌握各队施工情况,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制定修改补充措施,并负责上报工作,与有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矿掘进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4.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掘进各队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初审和上报工作,并负责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检查现场施工作业图表和防突牌板,组织好各队的正规循环作业。

  6.贯彻执行掘进生产技术规范,结合现场生产实际,编制合理的掘进施工方案及作业计划。

  7.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和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督促检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8.具体负责掘进方面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

  9.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部分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

  10.掌握井下生产状况,并参与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及月度掘进支护材料的考核。

  11.负责所管业务系统各类设计、作业规程、技安措施、生产计划等资料的归档管理。

  12.参加矿井顶板、生产等方面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13.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14.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15.当发生顶板事故及发现重大隐患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抢救和现场调查处理。参加矿井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2.2.15 通风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通风科科长或副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2.参与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3.负责对现场“一通三防”、火工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对现场“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4.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报表、报告,绘制各类相关图纸。

  5.按时参加“一通三防”例会,组织参与“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攻关,解决“一通三防”安全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7.按时参加“一通三防”安全会议及事故追查分析会,参加“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

  8.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

  2.2.16 机电运输科运输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分管科长的带领下,负责抓好机电运输科运输专业技术业务、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负责矿井运输的技术管理工作。

  4.参加矿井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运输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设备完好检查、考核、评定。

  5、掌握设备状况,编制每月运输工作计划和检修计划。

  6.设计或参与设计运输方面需要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改造工作。按规定绘制运输系统图。

  7.编制和审核运输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组织、参与运输设备的验收和技术性能测试、测定工作。

  9.负责提升系统“一坡三挡”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10.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生产现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积极配合科长搞好其它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17 机电运输科机电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分管科长的带领下,负责抓好机电运输科机电技术业务、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负责地面供电系统和井下供电系统的管理以及机电安全技术工作。

  4.负责井下电气设备“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试验、测试、检查工作。

  5.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并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6.编制和审核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7.参与机电安装工程的技术指导、验收、质量监督工作。

  8.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生产现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负荷增减审核等工作。

  10.参加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11.积极配合机电运输科科长搞好其它工作。

  12.按时完成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18 地质测量科地质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分管科长的带领下,负责矿井地质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指令、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负责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的现场调查观测、写实及编录工作。

  4.负责主管采区及分配的技术工作的资料整理、分析、台帐卡片的填写等工作。

  5.编制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地质、水文地质预报书及采煤工作面采后总结,同时绘制相关地质基础图件。

  6.在井田范围内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对可能影响采掘的水体,编制探放水说明书。

  7.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煤层结构、顶(底)板岩性及变化规律情况。

  8.负责基础图件的编制与修改。

  2.2.19 地质测量科测量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分管科长的带领下,负责矿井测量工作。

  2.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煤矿测量及有关技术规程,并在工作中具体落实,每项测量工序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规范和工程要求。

  3.井下主要基本控制导线的选点、埋设、观测、计算、绘图、一般仪器检校等都应亲自参加,处理日常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4.对测量专业中解决不了的重大技术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工程师请示汇报。

  5.对新开巷道和工程测量,首先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测量元素的校核,确认尺寸、方位、座标等无误方可向测量小组、队测量人员布置标定工作,并交待清楚注意要点、安全措施等。

  6.负责提供图纸(主要是施工图、交换图及工程图等)资料(包括工作联系单),坐标成果要严格复核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向有关单位提供使用。

  7.加强对测量仪器等工具的管理、维修工作,并经常检查使用、保养情况。达到各项测量工作按精度要求,规范使用相应等级的测量仪器。

  8.积极学习推广使用先进技术,交流工作经验,并协助地测组长搞好测量工作的业务学习。

  2.2.20 防突办公室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主任的领导下,做好业务范围内的技术业务工作。

  2.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及公司、矿有关防突工作的决定。

  3.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方案和防突措施,防突钻孔施工设计,指导防突队员及施工作业人员按设计检验、施工。

  4.负责了解井下防突工作面的变化情况,检查各防突工作面防突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掌握瓦斯地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负责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反馈信息、填写台帐、记录。

  6.掌握和现有的防突技术手段、分析、总结防突措施的作用和效果,提出完善防突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7.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

  8.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2.2.21 采煤队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采煤技术工作。

  2.指导采煤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好系统内日常安全质量自查自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3.平衡、协调采煤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4.参加矿各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并负责组织整改查出的隐患。

  5.参加矿井顶板、生产等方面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6.负责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强行放顶、回撤安装、处理冒顶等重点工程的现场蹲点督导。

  7.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8.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2.2.22 掘进队技术员安全责任

  1.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掘进技术工作。

  2.指导掘进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好系统内日常安全质量自查自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3.平衡、协调掘进队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4.每周六下达次周各施工队的掘进进尺计划,并督促计划的兑现、考核、奖罚。

  5.负责掘进计划完成考核、分析和总结。

  6.参加矿井顶板、生产等方面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贯彻落实。

  7.经常深入井下,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排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督促整改、验收工作,制止“三违”。

  8.参加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培训。

  2.2.23 采、掘班(组)长安全责任

  1.负责当班现场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做好全班(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劳动组织管理。

  3.协助队长组织当班班前会。

  4.协助值班队长平衡当班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所需的人、财、物等。

  5.严格按“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作业。

  6.坚持“三人联锁放炮制”,负责放炮前布岗、撤人、停电和放炮后撤岗、送电工作,负责放炮前后的请示汇报工作。

  7.当发生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现场自救互救。

  8.负责本班(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2.24 地质测量测工安全责任

  1.在测量组长领导下,积极完成任务,严格执行测量质量标准与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协助组长完成施测、计算、填图等任务,测前负责准备仪器和工具。工作中做到安全携带仪器,收工后认真清点、擦拭仪器、工具。

  2.负责记录工作,应将测帐内规定项目填全,不可漏填,记录人员要与施测人复读,如有误,不得擦改,用笔将错误数字划掉,重新在一边或一格里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现场绘出工作草图和必要的记录,仪器搬站前,记录人员对观测数据检查无误后,通知施测人迁站,升井后要负责对井下记录数据重新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小组长汇报,以便安排及时查找核实。

  3.负责前视选点工作,应确保点间通视良好,便于安置仪器,周围支护牢固安全,尽量避开顶板滴水,适当加大边长,准确量点上、下、左、右帮,及时报给记录员,并协同丈量导线边长,升井后协调组长做好计算和填绘图等工作。

  4.负责打后视点人员,在丈量边长时,应照看、保证尺不打卷、不被人踩、不和其它物体触接等,量取后点上、下报给记录员,其它与前视相同。

  5.负责计算时,应执行对算制度必须在严格检查外业观测数据无误后方可进行抄录,起算数据(须经严格核实)计算完毕后,二人将成果校对无误后签字,方可使用。

  6.负责每月工程验收填写报表及填图工作。

  7.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3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

  2.3.1 安全检查员安全责任

  1.对当班作业区域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当班安全生产中的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检查当班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

  4.持证上岗,在规定地点交接班并做好记录,严禁脱岗。

  5.坚持现场跟班检查,及时督促处理现场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督促班组严格执行放炮作业的相关规定。

  7.作业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8.熟悉所管区域发生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灾变,协助组织撤离灾区人员。

  2.3.2 瓦斯检查员安全责任

  1.对当班责任区域瓦斯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标准。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

  4.熟悉责任区域通风系统、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情况,负责检查各种通风设施、防突装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发现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或异常,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停电布岗,并立即报告。

  6.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情况。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严格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管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格执行防突管理制度。

  11.熟悉所管区域发生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灾变,协助跟班队干撤离人员。

  12.持证上岗,在规定地点交接班,严禁脱岗。

  2.3.3 井下电工安全责任

  1.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对矿井责任区的机电设备、井下电气负全面安全管理责任。

  2.熟悉掌握分管范围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原理和维修标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

  3.负责供电系统的日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4.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供电,以及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保证安全运行,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6.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无措施不施工。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9.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

  2.3.4 井下爆破工安全责任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放炮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放炮,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到自主保安和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时,脚线与母线的联接、爆破网络测试及放炮工作,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操作,严禁多人操作。

  3.严格遵守火工品管理制度 ,负责当班放炮所需的炸药、雷管领用和退库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和火工品消耗数量的原始记录。

  4.保管好放炮器和放炮电源、开关钥匙。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严格验炮制度,爆破后,与班长、测气员共同进人工作面进行验炮,发现瞎炮及时处理,当班处理不完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6.严禁停风、停水、瓦斯超限及异常情况下进行爆破工作。

  7.负责爆破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携带,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领退、使用、存放帐目清楚,帐物对口。

  8.在防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防突管理规定。

  9.自觉遵章守纪,有义务制止和举报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10.认真填写放炮原始记录和放炮日志,严格按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按时参加班前会和交接班会。

  2.3.5 瓦斯抽采工安全责任

  1.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瓦斯抽采相关规定。

  3.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供水及水压情况,钻孔进度及出水出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科队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4.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方位角、仰角、长度组织施工。

  5.加强钻机的检查维修,每班开班前全面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6.每班填写好钻进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3.6 防突工安全责任

  1.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防突知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3.认真学习防突知识,掌握突出预兆,学习防突方面的相关知识,确保防突工作顺利开展。

  4.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煤尘、水、火、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根据工作面进度进行预测预报,防治突出事故的发生。

  6.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7.严格预测数据申报、签审,作好防突档案的资料建档工作。

  2.3.7 探防水工安全责任

  1.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探放水工程设计》、《防治水规定》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中有关探放水安全的规定。

  3.熟练掌握各种探放水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技术要领,经常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熟悉钻孔的相关技术参数,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和地质技术员的指导要求施工,确保探放水钻孔的施工质量。

  5.每班必须对探放水设备固定进行检查,使设备固定牢靠,严禁设备带病运行。熟练掌握探放水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6.按照规定做好钻探进尺、涌水情况、有害气体涌出情况探孔进度,方位、倾角等钻孔观察记录,做好探放水标志点工作。

  7.探放水过程中发现探孔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探,向调度室汇报。如遇险情时立即通知受危险人员撤离。

  8.加强现场管理,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调度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9.熟练掌握透水预兆及应急处理方法;熟悉水灾避灾路线,掌握逃生避难常识。

  10.按时交接班,按规定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所探放水地点探孔的进度、是否有出水预兆等情况。

  2.3.8 安全监测监控工安全责任

  1.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2.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调校等方面的工作。

  3.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4.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5.熟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矿井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矿井气体指标和超限时的处理方法,瓦斯监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6.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7.了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以及有关瓦斯管理方面的知识。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类会议、安全活动和业务培训。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和擅离岗位。

  10.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禁止关闭系统声光报警等装置。

  11.保持工作场所、仪器的清洁卫生。

  12.爱护室内设备和设施,不得损坏、丢失。

  13.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2.3.9 提升机司机安全责任

  1.提升司机必须经安全操作技术的专门训练,经主管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认真操作。随时注意观察各仪表指数、信号及设备运转情况。当发现异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有关领导。

  3.作好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电气、机械部件的温度、声响及润滑情况。

  4.开车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绞车起动、停止要平稳,不得超速运行。

  5.机电检修工在井筒检查装备时,司机操作台应挂“不准动车”牌。

  6.停送高压电时,要穿高靴,戴绝缘手套。

  7.绞车房要保持清洁、肃静,上班时间不能看书报,不能擅离岗位。非本车间有关人员禁止进入车间。参观人员要有领导陪同,并填写登记簿。

  8.绞车运行如发生紧急停车、卡罐、过卷等事故时,要立即停车,并汇报有关领导,待采取措施后方能动车。

  9.每天早、中班司机要上井架检查天轮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10.车间的常用备品、工具和消防器材应保护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补充或修复。

  11.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要交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接班司机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才能签字交接。

  12.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3.10 采煤机司机安全责任

  1.采煤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开机。

  2.司机应坚守岗位,时刻注意工作面的进展速度及电缆、水管的拖移情况。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机组运转情况,必须向下班交代清楚,否则接班司机拒绝接班。

  4.经常检查各部位紧固螺丝是否松动及缺件。运转中发现有异常声音或颤动时,坚决停机检查,严禁带病运转。

  5.机组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电缆夹齐全、不出槽、电缆水管不受力。无水时不准割煤。

  6.无特殊情况,停机严禁使用“紧急停车”。

  7.采煤机摇臂升降必须灵活可靠,千斤顶无磨损,不自动降落、不渗油。否则不得开机。

  8.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发现负荷大,机身不前进时。坚决停机检查,等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割煤。

  9.采煤机正常运行中,司机要随时观察瓦斯探头的数值变化情况,发现瓦斯达到临界状态时,要立即停车。

  10.采煤机滚筒上的截齿必须保持齐全锋利,发现磨损和缺少,要及时更换补齐。前进中机组必须和前探梁、顶梁保持适当距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1.当班司机严禁让他人操作机组。每班开机前,先试转10分钟,无问题时,才能正式开机。

  12.司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不违章蛮干,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免发生不应发生的事故,确保采煤机割煤正常,做好本职工作。

  2.3.11 掘进机司机安全责任

  1.掘进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掘进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不准擅自离岗、睡岗,不得将掘进机交给无关人员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3.熟悉掌握掘进机的构造、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开机前,必须提前3分钟发出警报,只有在产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以及掘进机后方6m范围内无人时,方可开动。

  5.切割电机要空载启动,严禁带负荷启动。

  6.掘进机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有效降尘。

  7.切割头割底时,禁止抬起铲板。

  8.更换掘进机截齿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器控路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断开隔离关设专人监护。

  9.掘进机停止工作或检修及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10.掘进机应定期保养、检修,易损部件要及时更换。

  11.对掘进机机身周围附近的浮煤要及时清理,保持环境卫生,搞好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12.严格遵守区队有关规定,严禁“三违”现象发生。

  1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2.4 其他作业岗位(工种)安全责任

  2.4.1 采掘类安全责任

  2.4.1.1打眼工安全责任

  1、熟悉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上的安全工作负责,严禁违章操作。

  2、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班前会和技术培训。

  3 、熟悉《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按其规定进行施工,工作面支护未搞好,未找净煤帮伞檐或碛头危岩不得进行打眼作业,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

  4、了解施工地点的煤岩性质,严格掌握炮眼深度、炮眼间距、角度。

  5、工作面多人作业时应互相关照,注意他人安全。搞好个体防护、湿式作业和综合防尘工作。

  6、在防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防突管理规定。

  7、自觉遵章守纪,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2.4.1.2爆破警戒员安全责任

  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2、必须指定责任心强的人为警戒员,不能由未经培训的工人担任,也准许由放炮员兼任。

  3、警戒员不准兼做其它工作,不准打盹睡觉、打闹、闲唠,更不准脱岗。

  4、一名警戒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通路。

  5、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接绳等标志。

  6、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支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必须超过本矿规定的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

  7、未撤除警戒前,警戒人员禁止其他人进入警戒线内。

  8、放炮地点较远或贯通时,班组长要多派一个人巡视警戒的设置情况,待警戒就位后此人返回通知班组长,才能下放炮命令,人未返回之前,不准放炮。

  9、放炮后,警戒人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不准以事先约好的某种信号便私下撤回。

  10、一般贯通巷道相距20米,若其中一个头放炮,必须同时撤除两个掘进头的人员,并在所有通往两个掘进头的路口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11、放炮后,警戒人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不准用约好某种信号和私下撤回。

  2.4.1.3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责任

  1、泵站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整改负责。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具体规定。

  3、开停泵必须和工作面对应人员联系好,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

  4、经常注意观察泵站运转情况,注意曲轴箱油位和过滤器、压力表的读数,不准任意提高或降低泵站压力,确保综采泵站压力不小于30MPa(普采泵站压力不小于18MPa)。

  5、经常保持乳化液的清洁,做到无杂物、无悬浮,综采乳化液配比浓度达到3%~5%(普采乳化液浓度达到2%~3%),并经常检查过滤器是否堵塞,管路摆放整齐。

  6、发现漏油漏液必须及时处理,防止漏油漏液及检修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

  6、按要求进行检查、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

  2.4.1.4支柱工安全责任

  1、负责采煤工作面的单体支护工作。

  2、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板、煤壁是否有冒顶片帮的危险,单体柱、铰接梁支护是否牢固可靠,严禁空顶作业。

  3、单体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初撑力符合规程规定。

  4、铰接梁卡在单体柱的牙槽内,铰接梁严密接顶,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采用木料背实,所支单体柱要成一条直线。

  5、禁止使用漏液或失效的单体柱、铰接梁和柱鞋。失效或漏夜支柱及时更换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6、支单体柱时,三用阀平行与煤壁,柱距、排距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顶板破碎或掉渣地点要采用加强支护措施。

  7、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班前会和技术培训,确保业务、操作技能不断提高。

  2.4.1.5支架工安全责任

  1、支架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整改负责。

  2、严格执行支架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搞好交接班工作,保证支架、高压胶管及联接销完整无缺、牢固、可靠,出现漏液、断销现象及时处理。

  4、操作支架应做到快、匀、够、直、正、稳、严、净,保证工程质量,支架姿态良好。

  5、推溜前认真检查溜槽各部位联接情况,推溜时要注意不要损坏电缆及水管,溜子弯曲段大于15米,工作面保持“三直”,操作完毕后手柄必须回“零”位。

  6、保护好液压支架高压胶管,不准拉坏或挤压,搞好工作面支架上的文明生产。

  7、认真观察顶板和工作面压力变化情况,及时汇报给班长并积极维护处理,严防发生冒顶事故。

  8、工作中与采煤机司机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4.1.6攉煤工安全责任

  1、攉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与攉煤相关的各项规定,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攉煤工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攉煤,检查清楚攉煤地点附近顶板,煤帮和支架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只有处理好了方可工作。

  3、攉煤时如遇大矸石时,必须捡到采空区,不得清到溜子里。

  4、攉煤中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长汇报。

  5、浮煤清理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6、采煤机割煤时,严禁进入机道攉煤,严禁站在运输机内攉煤。

  7、从采空区向外清理浮煤时,必须使用长把工具,严禁身体进入采空区。

  8、发现拒爆的雷管、炸药,必须立即通知班长和爆破工协助处理。严禁手拉、镐刨、铁锹挖的方法往外掏药。

  9、超过规定的伞檐要及时进行处理。

  2.4.1.7端头支护工安全责任

  1、熟悉本工种的操作技术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端头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征和使用方法。

  3、推移机头,机尾之后,要及时补齐超前支护。

  4、支护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松动顶板岩石必须经处理后才能正常支护;所有架设的棚梁支柱,必须符合要求。

  5、超前出口的支护方式和支护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浮煤、杂物清理干净,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畅通。

  6、推移机头、机尾时,必须把浮煤、浮矸清理干净。

  7、保证机头、机尾顺利移够步距,并要与工作面保持一条直线。

  2.4.1.8三机维护工安全责任

  1、三机维护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整改负责。

  2、严格执行各种关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液压支架检修维护的有关规定。

  3、负责三机设备的定期维修和日常检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三机设备的正常运转。

  4、负责做好三机设备的检修记录,各种配件的计划、废旧配件的回收工作。

  5、做好本队设备的拆除、安装,管线的吊挂、拆除,除锈刷漆等工作。

  6、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清洁卫生和管理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发现漏油漏液必须及时处理,防止漏油漏液及检修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2.4.1.9维修电工安全责任

  1、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设备保养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3、必须持证上岗,不准私自离开岗位,保证做到安全供电。

  4、每班都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巡回检查。

  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人员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并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牌子送电。

  6、按规定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及各种仪表、断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7、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卫生。

  8、每班对电气设备表面清洁一次,随时清理设备周围的矸石和杂物。

  9、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各种电气设备的检修与运行记录。

  2.4.1.10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责任

  1、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

  2、认真参加矿、队组织的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经常检查当班所操作刮板运输附近的帮、顶和支架等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班组长,妥善处理后,方准作业。

  4、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行刮板输送机。

  5、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外的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6、开动刮板机前必须检查机头机尾压柱是否完好,观察刮板机身中间是否有人员站立或物料,机械运转部位是否有人员,在确认无问题时,发出开车信号,点动二次后,方可正式启动。

  7、熟悉本作业场所的避灾路线。

  2.4.1.11移溜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熟知刮板输送机性能、液压泵、移溜器结构性能及工作面作业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移溜顺序为自下而上,分段跟机推移刮板运输机。

  3、推溜工作要在班长统一指挥下进行,推溜时,要同时启动三台千斤顶,要保证溜子推顺,推直,不能出现“死弯”。

  4、用切顶支柱移溜千斤顶拉架时,要密切注意顶板和支柱的状态,若有异常,必须停止拉架进行处理。

  5、移机头机尾时,必须停止刮板运输机运转。移后在机头机尾要及时打上牢固的压柱。

  2.4.1.12带式输送机司机安全责任

  1、带式输送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整改负责。

  2、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熟悉带式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按完好标准保养带式输送机。

  3、司机必须确认信号,按规定信号开、停带式输送机。起动前必须先发出信号,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运行。

  4、在运行过程中,随时注意运行状况,经常检查部件温度、声音。及时清理浮煤 、矸石及杂物,保持正常洒水喷雾。带式输送机的机电部件运行部位及胶带有异常情况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5、加强安全防护设备维护和管理,皮带运行过程中严禁清扫浮货。

  6、作好交接班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2.4.1.13掘进支护工安全责任

  1、熟悉“三大规程”,达到本工种应知应会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2、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进行支护,控顶面积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3、工作面的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架设。

  4、负责掘进工作面及所施工巷道的支护质量,临时支护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5、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员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6、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它人员进入。

  7、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2.4.1.14耙斗装岩机司机安全责任

  1、耙斗装岩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自觉遵章守纪,做好自主保安工作,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3、操作耙斗装岩机前必须首先检查耙斗机各部件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符合规定,滑轮桩是否牢固可靠等,有隐患必须先处理后再作业。

  4、耙矸机两侧必须装设防护栏,防止耙斗甩出伤人。

  5、耙矸机运行中,严禁其他人员在的耙斗运行中行走,如有人通过,必须停机。

  6、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机头清、底清、帮清、不留浮矸。

  7、不得将机器交与不会使用的人员作业。

  8、工作完毕必须切断开关电源,并把手把打至零位。

  9、在防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防突管理规定。

  2.4.1.15挖掘式装载机司机安全责任

  1、挖掘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设备安全负责,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4、加强责任心,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

  5、服从值班队长、班长的领导和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不到位时严禁开始作业。

  6、负责挖掘机的保养,精心养护设备,保证不漏油,做到设备清洁。按要求正确使用设备。

  7、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抓斗伤人或与吊桶碰撞。抓岩时必须观察周围情况。

  8、应积极协助机电维修人员在井下排除挖掘机故障。

  9、如在施工中出现与安全有关的情况时,必须与当班班队长报告及时处理。

  10、挖掘装载机停机后应保证运货槽无矸石存留,挖掘斗落地并切断电源闭锁,司机方可离开。

  2.4.1.16锚杆支护工安全责任

  1、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和质量标准要求。

  2、应熟悉作业地点环境,熟练使用支护工具,并做到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3、对所施工的锚杆支护质量负责。

  4、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过期失效的支护材料。

  5、施工前、支护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摘除危岩悬矸,严禁空顶作业。

  2.4.1.17锚喷支护工安全责任

  1、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和质量标准。

  2、应熟悉作业地点环境,熟练使用支护工具,并做到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3、积极做好锚喷支护前后的准备工作。

  4、熟悉锚喷支护工正规操作程序,并在现场严格执行。

  5、安装锚杆时,锚网紧贴煤岩壁,钢带应紧贴锚网,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6、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记录牌板显示。

  7、对所施工的锚杆支护及喷浆质量负责。

  8、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过期失效的支护材料。

  9、严禁喷头对准人员;处理堵塞管路时应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

  10、喷浆司机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掌握喷浆技术。

  2.4.1.18锚索支护工安全责任

  1、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和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2、支护前,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不安全隐患和施工所需风、水、电,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3、打锚杆(索)孔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浮矸危岩找尽,严禁空顶作业。

  4、打锚杆(索)孔必须使用临时支护,并确保临时支护牢固可靠。

  5、锚杆(索)规格、型号、锚固剂数量、预紧力、抗拔力等技术参数都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2.4.1.19架棚支护工安全责任

  1、熟悉支架型号、结构及其支架配件。

  2、熟悉架棚支护设计或作业规程的支护参数要求以及架棚质量标准。

  3、熟悉架棚正规操作程序并在现场严格执行。

  4、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支架。

  5、严禁空顶作业,棚式支架的滞后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6、放炮崩到、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摘掉危岩悬矸,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进行。

  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摘除掉危岩悬矸,确保施工安全。

  2.4.1.20砌碹工安全责任

  1、按要求准备齐全砌碹施工工具以及有关支护材料。

  2、检查支护材料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检查水泥、黄砂、碎石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模板、碹胎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若砌钢筋混凝土碹时还应检查钢筋排列数量、直径、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施工所需的风、水、电情况。

  4、掩护好风筒、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机电设备要安设到安全地点。

  5、施工前应先检查施工段支架和顶帮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6、及时将中腰线延放至施工位置,根据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尺寸,凡达不到要求的部分都必须进行刷帮挑顶。独头巷道进行刷帮挑顶时,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砌碹。

  8、砌碹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施工中所剩余的材料、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分类分层堆码整齐。

  9、进行质量验收,对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进行处理。

  10、清理好现场,搞好施工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2.4.1.21人力运料工安全责任

  1、必须对运料线路进行检查。

  2、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工作。

  3、熟悉人力运料工的正规操作并在现场严格执行。

  4、运送特殊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有相应的特殊措施。

  5、严禁超载、超长、超宽、超高、重心不稳运送,并时常对车辆、材料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1.22推车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作业前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及矿车试运转,严禁使用不完好的车辆。

  3、推车前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轨道、道岔、坡度、巷道宽度、高度及巷道支护情况。

  4、推车时两脚站在道外,不准在车辆前方及两侧推车,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

  5、推车时要戴好矿灯,抬头注视前方,不准低头推车。

  6、严禁蹬车、放飞车。一次只准推一个车,不准推串车。

  7、开始推车、停车、接近道岔与巷道口、前方有人及障碍物、接近弯道与巷道狭窄处、接近风门等时,要大声喊“车来了”,并控制车速。

  8、车推到位后,应用木楔子楔稳,阻车器、挡车栏必须处于经常关闭状态。

  2.4.1.23机车司机安全责任

  1、严格按照保安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开车,杜绝责任事故,达到安全开车。

  2、严格执行三不开车制度。(1)、灯、铃、闸、撒沙装置不全、不好用不开车;(2)、行车保护装置不全,不好用不开车;(3)、不经培训合格,没有合格证不开车。

  3、熟悉电机车的构造和性能、原理,精心保养,熟悉行车区间的线路,距离、间隙、弯道,交叉口信号等基本情况,不得超速运行,车辆运行中不准随意上、下或把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不准超速行车。

  4、严格执行电机车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机车行驶必须开灯鸣铃,随时检查排除运行中的故障,禁止机车拉人。

  5、不得随意离开机车,确因工作需要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取下控制手把,但不得关闭车灯。

  6、除专人外,不允许他人随意开车,开车必须持有操作证。

  7、上班必须带上工具检查维护,排除机车故障,做到工具齐全、记录清楚。

  8、保证机车清洁卫生,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清机车当班运行情况。

  2.4.1.24小绞车司机安全责任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熟知小绞车的性能、结构、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和完好标准。

  3、坚守岗位,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开好小绞车,确保安全提升。

  4、熟悉设备一般性的维修、故障处理,平时注意小绞车的保养,经常保持小绞车完好。

  5、搞好岗位整洁卫生,对提升区段内的文明生产负责。

  6、严格执行(1)、小绞车不完好;(2)、安装不符合规定,固定不牢固;(3)信号不灵、不清;(4)绞车房顶板不好,支护不完整;(5)钢丝绳磨损、锈蚀、断丝超限;(6)小绞车没有保护板;(7)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8)绞车排绳不好等八不开车制度。

  7、熟悉该提升区段巷道的坡度、长度、绞车提升车量的规格、数量。

  8、小绞车司机必须在车房内交接班,要把当班小绞车提升情况及问题交接清楚;接班后并作一次全面检查,无问题方可开车。

  2.4.1.25巷道维修工安全责任

  1、巷道维修工必须要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的现场经验,依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负责全井下所有巷道的管理、检查、维修。

  2、熟悉所用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的构造、原理。

  3、掌握矿井防火的一般知识;火药、雷管的性能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架设、更换各种支架的方法。

  4、严格执行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要求,了解各种巷道维修的质量要求,了解有关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修护前必须要备齐临时和永久支护材料,作好安全保险设施和警戒岗哨,临时支护未有效支护到位不准施工。

  6、施工过程中随时加强敲帮找顶和支设临时支护,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

  7、施工完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8、认真参加相关业务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各种巷道维修技能,不断提高知识和业务水平。

  2.4.1.26小绞车信号把钩工安全责任

  1、必须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熟知本系统业务知识,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规定准确收发信号,确保安全提升。

  3、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熟悉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及信号设施的结构、使用性能及每钩所挂车辆数。

  3、每班必须对作业范围内安全情况做好仔细检查,认真检查声光信号是否灵敏可靠,轨道、岔子、钢绳、钩头是否完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绞车道必须使用好“一坡三挡”设施,并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5、严格做到六不发信号制度:(1)提升物料时,物料超宽、超高、超重、捆绑不牢不发信号;(2)提升大型设备等特殊物料的车辆无安全提升措施不发信号;(3)安全设施不健全、信号不畅通时不发信号;(4)、连接装置不合格、钢丝绳磨损锈蚀断丝超限不发信号;(5)不挂保险绳、车尾不发信号;(6)不经定期培训或复训、考试不合格、无合格证不发信号。

  7、处理矿车掉道时,必须先与轿车司机联系好、配合好,司机开车稳妥。

  8、严格按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2.4.1.27队群安员安全责任

  1、在当班队干和班(组)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工作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

  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对作业区域内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协助进行处理。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4、遵章作业,坚持原则,抵制“三违”行为,并做到本人无“三违”。

  5、对发生事故,积极参加组织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6、尽职尽责,认真填写记录,接受安全培训,按时参加群安网员例会。

  2.4.1.28反井钻机司机安全责任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定地点反井施工作业。

  2、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掌握《作业规程》主要内容,熟知煤仓的施工参数,及有关技术质量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

  3、熟练掌握反井钻机的操作要领,了解反井钻机的工作原理。

  4、作业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未处理严禁作业。

  5、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做好临时支护。

  6、做好防尘工作,严禁干打眼。

  2.4.1.29质检员安全责任

  1、负责当班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工程督促施工班组进行整修。

  2、正确使用和维护检查验收,掘进头工程质量进度的量具和仪表,带齐验收所用工具,持证上岗。

  3、能熟练掌握煤巷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考核办法,对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进行检验和评定。

  4、熟练填写检验原始记录,能利用简单的工具在短距离内延长标准中线和腰线。

  5、按时参加矿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6、熟悉本作业场所的避灾路线。

  2.4.2 机电运输类安全责任

  2.4.2.1井下电钳工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矿和队下达的各项任务。

  2、领用设备、材料、电缆时,必须进行检验,严格遵照“完好标准”检验合格后,填好记录,方可下井完成安装。

  3、检查要求:

  (1)领用电缆下井敷设前,必须用摇表检查相间绝缘,相对地线间绝缘和每根芯线通断情况,检查合格后并填写记录方可下井敷设。

  (2)领用设备时,必须检查内、外的完好情况,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螺栓、垫圈等是否完好,铭牌、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3)有电机的设备,必须先进行试车,确认完好后方可入井。

  4、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6、必须经常对责任片区进行检查,维护所属片区的电缆悬挂、硐室、设备的清洁卫生。

  7、严格执行各项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8、认真学习煤矿电器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合理使用各类专用电器设备。

  9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检修要坚持验电并张挂工作警示牌。

  10、井下电工当班遇到的问题,不准往下一班推,特大疑难的问题,必须配合下一班继续处理。

  11、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搞好机电硐室的清洁卫生。

  2.4.2.2井下机修工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达到本工种应知应会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2、负责维护所管范围内的风钻、风镐、耙矸机、水泵、绞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正常安全生产。

  3、加强维护检修,确保所管设备随时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4、掌握设备搬迁、变化及运行情况,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加强定期检修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失爆。

  5、作好本工作所需材料、配件准备和自制件加工工作。

  6、在防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防突管理规定。

  7、自觉遵章守纪,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8、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班前会和技术培训。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3水泵司机安全责任

  1、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了解排水系统,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设备,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3、应了解矿井的涌水量,水仓的容积和水泵的排水量,做到适时排水。

  4、加强对排水设备运行、如电动机、水泵运转是否正常,出水口出水量是否正常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个人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负责对水泵运行的日常维护工作,如轴承润滑、更换盘根线、定期清刷吸水笼头罩、清出杂物、确保水泵正常运转,正常排出水量。

  6、加强同检修工和电工的工作联系,并协助其日常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排水设备安全运行。

  7、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加强对供电线路和设备漏电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断电、报电工处理。

  8、严格遵守劳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做到不空班,不漏岗。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4带式输送机(主要运输巷道内)司机安全责任

  1、坚守自己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将设备交给无关人员操作。

  2、持证上岗,佩带工具齐全,正确及时处理运转中出现的不正常情况。

  3、对当班所负责的机身、机头积煤、浮煤、煤尘、杂物及时清理。

  4、熟知设备性能和构造,会操作、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5、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6、及时清理机头前后责任范围内的卫生,保持文明生产。

  7、对本部机头设备、配件严格看管,不得丢失。

  8、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安全和设备存在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10、明确自己的职责,强调不安全、不生产。

  2.4.2.5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责任

  1.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机械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相互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4、开机前检查机头、机尾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和齐全,信号及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喷雾洒水装置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存在,应先处理好再开机。

  5、试运转一周,检查刮板及螺丝有无缺少、松动及严重变形,刮板链张紧是否合适,发现断链、搭链时,应及时处理,找清原因。

  6、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停机。

  7、不得用运输机运送物料,严禁杂物进入煤流系统,发现杂物及大块矸石要及时停机拣出。

  8、停机时关闭各转载点喷雾,并切断电源,开关闭锁,清理好转载点的卫生。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10、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要认真、如实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2.4.2.6机车充电工安全责任

  1、熟悉交直流电的基本理论和充电知识,熟悉掌握操作技术。

  2、负责新的蓄电池拆装、充电,维修保养和配制电解溶液等工作,保证完成充电任务。

  3、按技术规定和工艺要求制作,维修电瓶,换配极板;工作时要精心操作,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

  4、掌握充电设备能力,在充电作业时,确定联结电瓶数量和充电联结方法,保证稳流,恒压充电,并掌握好充电时间。

  5、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交接班制度,负责填写每台电瓶的技术条件记录;回收废旧极板,联结电极,电瓶壳等物资,保护环境,做好再生利用工作。

  6、负责充电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保养,使充电特性经常符合技术要求。爱护劳保用品,不得丢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7、遵守充电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危险物品,预防事故发生。

  8、努力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10、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7矿灯工安全责任

  1、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矿灯发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灯发放管理制度做到不错发,并有发放记录。

  3、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了解充电架的基本工作原理。加强检修制度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检修。

  4、保持矿灯房和灯架卫生良好,每天应擦拭一次,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集中管理。

  5、经常检查灯架的充电情况及矿灯的完好率。如有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放。

  6、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矿灯房。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详细向接班人员交待本班情况,做到接班不到不许走人。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8电焊工安全责任

  1、熟悉电焊、气焊的有关技术知识,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搞好焊接工作。

  2、在井下、高空或特殊环境中作业时,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是否齐全,有异状时不得使用。

  3、焊接时要保证焊接质量。焊缝应平整,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和砂眼。在焊口上重复焊接前,应把焊件上的焊皮清除干净,然后再焊接。

  4、电焊、气焊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然后详细检查现场一遍,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工作地点。

  5、使用的设备应认真进行保管,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7、具体要求:

  (1)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2)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有设备和工具的性能。

  (3)焊接原件要保质保量。

  (4)保证自己和同场地人员的安全、注意引燃它物。

  (5)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6)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2.4.2.9信号工安全责任

  1、信号工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具有一定井口工作实践经验、经过正规培训、熟悉本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经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集中精力按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3、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得升容器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交接班时,应现场交待清楚。

  4、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完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5、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车辆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6、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工房(室),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好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应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7、在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送爆破材料的信号。

  8、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9、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

  10、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1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0小绞车司机安全责任

  1、小绞车司机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绞车和钢丝绳与零部件的完好情况,否则不得开车。

  3、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开车时要打清信号,严禁无信号或信号不清开车。

  5、开车时要与信号工取得联系,没有联系或联系不清楚时不得开车。

  6、负责绞车清洁和绞车附近环境卫生,保持设备零部件完整,圆满完成任务。

  7、每班开车前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固,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问题处理后方可作业。

  8、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1电机车司机安全责任

  1、机车司机要经安全操作技术的专门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并发给合格证方准担任此项工作。

  2、司机要熟练掌握电机车的构造、原理、性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行对号开车。

  3、接班时,要检查灯、闸、铃、换向和操作手把、电机连接装置,

  4、撒砂装置等部件要灵活,同时要正确填写电机车运转日志,双方同意后方可准交接班。

  5、开车时要精力集中,当遇到行人、过道、岔、弯道、两车相会时要打铃、减速。当遇到障碍物要停车处理。

  6、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向值班人员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想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7、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柄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8、开车时不得把头部、身体探出车外。当途中掉电,要把手把拉回零位,等送电再启动机车。操作时不许突然加力,防止全压启动或烧坏胶木轮。

  9、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拖闸起动。

  10、行驶时,司机必须经常注意向前瞭望,按信号指令行车,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凡遇特殊地段以及机车错车时,一定要减速鸣铃示警。

  11、司机离开电车时要切断电源,扳紧手闸取下手把,但不得关闭车灯。

  12、电机车严禁乘座人员,发现有人爬车时,司机要坚决制止。

  13、电机车同向单轨行驶时其间距不少于100m,以防追尾事故发生。

  14、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2跟车工安全责任

  1、熟悉运输线路的道岔和各运输线路,配合电机车司机搞好运输车辆调配。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求,按规定车辆挂车,不超车,顶车须先前哨开路。

  3、积极主动调运好车辆,提高矿车的周转率。

  4、负责检查不合格车辆,时刻注意车辆运转情况,发现不合格破损车应立即调出,做好标记上井待修。

  5、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3钉道工安全责任

  1、 钉道工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专门培训,经有关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2、轨道工应熟悉掌握轨道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3、钉道工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4、装卸轨道要集中精力,注意本人和他人安全。

  5、平巷抬运钢轨要坚持喊号,防止撞人,用车辆运送钢轨时要前后有专人监护。

  6、斜巷运钢轨,必须先和把钩工联系好,用专用车辆装运,捆绑牢固,严禁钢轨直接滑行运送。

  7、 斜巷施工,轨道要用绳扣栓牢,防止下滑伤人,换下的钢轨要及时运走。

  8、 铺设、维修轨道要符合质量标准,维修轨道不准单人作业

  9、 轨道线路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时两旁不准打撑子,前后要设置警戒,同时注意来往车辆。维修后,要清理好施工地点,不准影响安全行车。

  10、 斜井的保护装置要勤检查,保证灵敏可靠。地滚齐全,确保斜井运输安全。

  1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4井下装车工安全责任

  1、井下装车工根据井下放煤地点不同,放煤采取的设施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装车工必须熟悉放煤地点的环境、设施和工作方式,按要求进行放煤。

  2、井下装车工每放完一车煤后,应及时关严闸门,将巷道浮煤打扫干净。

  3、井下装车工使用临时放煤设施放煤或用固定设施放煤,或用调度绞车调车放煤,都必须做到装车均匀,不洒煤,不漏煤。

  4、井下装车工用调度绞车调车拉车放煤时,必须熟悉调车性能,钢丝绳拉车联结要可靠,不发生拉车掉道事故。

  5、井下装车工在放煤时,突然发生溜煤眼(上山)堵塞,无法放煤时,严禁一人进入溜煤眼去处理堵塞。

  6、井下装车工处理溜煤眼或煤仓堵塞时,应从上方进入处理,进入时要采取防坠安全措施。

  7、井下装车工在放煤时不能将煤仓放空,避免煤仓上部突然有水冲击或大量煤冲下,造成放煤闸门损坏伤人事故发生。

  8、井下装车工每次接班时都要检查放煤闸门、螺栓是否完好,螺帽是否缺失。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5翻矸工安全责任

  1、翻矸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检查翻笼各部件和钢丝绳(电动的)的性能及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3、遵守劳动纪律,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搞好当班的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的清洁、整齐。

  4、加强工作责任心,密切配合推车工,确保操作时的安全。

  5、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交接班,认真做好当班的运行记录。

  6、接班时,要检查信号、灯具、阻车器是否完好,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和掉道车否则,应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向矿调度汇报。

  7、对本班所出现的问题,本班要尽量处理好,以免影响下班的工作。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6振动筛司机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达到本工种应知应会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2、操作前作好如下准备工作:检查筛板有无断裂和脱落现象;检查三角传动带是否完好;排除机房和筛箱附近的障碍物;信号是否清晰。

  3、准备工作做完后试车、开动振动筛。振动筛运转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思想集中,注意听视机器的声音和运转情况。发现故障要立即停车,发出停车信号,找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4、坚守工作岗位,防护装置穿戴整齐,持证上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

  5、负责本区域的文明卫生及达标工作,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三不伤害”。

  6、自觉遵章守纪,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7、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班前会和技术培训。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7翻笼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有关制度,达到本工种应知应会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按《翻笼司机操作规程》作业,认真检查卸载轨道、钢丝绳、压绳轮、装载机构、翻笼等,确保设备、设施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带病运转。

  3、熟悉设备性能、构造、原理、掌握运输路线情况,正确判断故障,当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 发出停车信号停车,防止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发生。

  4、坚守工作岗位,穿戴整齐,持证上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

  5、负责本区域的文明卫生及达标工作,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三不伤害”。

  6、自觉遵章守纪,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和拒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7、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班前会和技术培训。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8给煤机司机安全责任

  1、必须熟悉给煤机的结构、性能、原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懂维护、会保养,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2、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格执行信号联系制度,信号不清或无联系信号时不准开动给煤机。

  4、溜煤口堵塞时要停机处理,处理时要有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发现有大块物料、矸石、铁件等,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5、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7、运行中,接到停机信号应停机,问清情况;发现胶带停运应立即停机;无煤停机后,应与其他司机联系。

  8、每班工作结束后,清理设备及环境卫生,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19压风机司机安全责任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3、负责空压机操作工作。

  4、掌握空压机操作规程、管路布设、冷却系统管路布设、设备性能和工作原理。

  5、能进行空压机等系统设备常规性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

  6、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7、严格落实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入设备硐室,不得让其他人员随意操作设备,不得将专用工具随意借与他人。

  8、熟悉作业现场的避灾线路、自救互救、职业病危害防治等防护措施。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10、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20主要通风机司机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当班通风机的安全运行工作负责。

  2、坚守工作岗位,遵章作业,班中不得离开岗位。

  3、严格执行每小时一次设备巡查制度,并作好记录。

  4、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设备。

  5、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定人、定机”持证操作制度。

  6、积极搞好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工作,配合检修人员检查和修理所操作的设备。

  7、认真搞好设备及室内外环境卫生。

  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写交接班记录。

  9、每月对通风机倒换一次,并作好记录。

  10、发生设备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规定采取措施,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等候处理。分析事故时应如实说明经过,对违反操作规程等主观因素所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1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21便携仪发放工安全责任

  1、负责便携仪收发、维护、标校工作。

  2、上班穿工作服,举止文明大方,服务热情。

  3、遵守通风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保持室室内卫生清洁整齐,交班前必须打扫卫生。

  4、认真学习掌握便携仪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按时标校仪器,负责填写各种工作记录。

  6、认真填写仪器收、发记录、标校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整齐规范。

  7、交回的仪器检查有无损坏,清洁后方可进行充电。

  8、经常巡回检查仪器的充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仪器完好正常。

  9、发放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零点及充电情况正常后方可发放,绝带病使用。

  10、发现便携仪器有故障或丢失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不得发放已经挂失的仪器。

  11、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12、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当班仪器发放、标校情况,要清点仪器,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

  2.4.2.22地面装载机司机安全责任

  1、地面装煤铲车司机经驾驶管理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驾驶证,专门负责煤矿地面装煤的专职司机。

  2、地面装煤铲车司机要熟记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做好车辆检验、登记、核发牌证、车辆保修、技术监督等车辆安全管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地面装煤铲车司机装车时,必须精神集中,眼看铲车前、后方,铲车悬臂前伸、悬起、放落都要准确装入车内,防止意外伤人。

  4、地面装煤铲车司机好做好车辆保养,开车行驶时要注意行人和路面,做到安全驾驶。

  5、地面装煤铲车司机不准将车钥匙交给无驾驶执照的人操作。

  6、地面装煤铲车司机在工作中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能出色完成本职任务,要给予表扬奖励,对违章肇事要追究责任。

  2.4.2.23地面选矸工安全责任

  1、选矸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应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流程,适应作业环境,要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所在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2、选矸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对由此引起的人身事故要负主要责任。

  3、工作时要认真细心,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脱岗所引起的煤质事故及设备故障应负主要责任。

  4、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措施进行作业,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人身安全。

  5、努力提高自保互保意识,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

  6、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24污水处理工安全责任

  1、熟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掌握污水处理厂设备以及各种管道、阀门的功能和用途。

  2、熟练掌握矿内处理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方法。

  3、负责本岗位值班中的开停机、加减负荷,正常操作及事故和异常情况的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稳定、优质、低耗、经济运行,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4、负责本岗位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信号装置、工器具、操作台桌椅、记录用品、标志、报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及构筑物的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

  5、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和有关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积极做好配合和监护工作;参加修复后的验收试机工作。

  6、负责本岗位生产有关的对内、对外联系,并做好记录,负责领取本岗位所需物品。

  7、主动发现和消除跑、冒、滴、漏,并做好记录,搞好本岗位室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8、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操作记录和岗位交接班记录,书写无污迹涂改,并保持整洁,严禁做假记录。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10、遵守安全规程、工艺技术要求,并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11、对于检修后性能不合格的设备、电气、仪表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有权拒绝试机或移交使用。

  12、发生紧急事故时,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13、对外来人员有权询问,对没有合法手续的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生产现场。

  2.4.2.25瓦斯发电司机安全责任

  1、负责本班发电房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

  2、负责本班设备油、水使用与管理工作及电气、电路、气路的检查与维护。

  3、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负责一般机械、电、气故障的处理和零部件更换,随时掌握设备运转情况。

  4、及时汇报分管设备情况,协助搞好发电房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5、按指定地点存放和处置机房的废油、废水,防止环境污染。

  6、负责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和报表。

  2.4.2.26制氮工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制氮机操作规程》,切实做好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爱护机器,熟悉各设备构造性能,原理,认真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熟练领会、掌握操作规程的各项操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要做到“三勤”:勤看、勤检查、勤汇报。

  6、认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运行必须做到:

  (1)密切注视仪表(如压力表、润滑油压表、电流电压表)情况,(注意注油器是否正常)不准超过规定。

  (2)勤听机器运转声是否正常。

  (3)勤测各部温度(如气伐、电机、轴承等)。

  (4)勤检查机器各部紧固情况。

  (5)勤放风包中的油和水。

  (6)各项保护是否完好。

  (7)制氮机运转时,司机必须认真监护。

  (8)发现设备隐患、故障,立即汇报维修人员及有关领导,认真填写记录。

  7、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27瓦斯抽采泵司机安全责任

  1、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章作业。

  2、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负责抽放瓦斯泵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

  4、负责记录瓦斯泵抽放参数。对于反映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间隔1小时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5、掌握瓦斯泵的结构、性能;熟悉抽放瓦斯系统的工作原理。

  6、掌握抽放瓦斯系统中设备的操作等有关规定。

  7、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抽采瓦斯的有关规定。

  8、每班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

  9、抽放泵停机后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10、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账签字手续。

  1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28地面变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

  1、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主动配合班长完成本班相关的各项工作和班长的指定任务。

  3、接班后,要认真检查总开关、分路开关、各仪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安全运行。

  3、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操作高压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并保证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5、爱护设备、绝缘工具、消防器材,保持室内设备清洁卫生。

  6、搞好变电所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对参观、检查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

  7、变电所电压超压10%或欠压5%时,应立即向主管技术人员汇报。

  8、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29车工安全责任

  1、负责备品配件的车削加工。

  2、熟悉图纸和工艺,按图纸和工艺要求加工零件,发现问题及时回报,待疑点研究处理好再施工。

  3、班终做到机床、工具擦净,工作场所打扫干净,半成品堆放整齐,锁好工具箱。

  4、对工具、量具、图纸妥善保管,不丢失不损坏。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转,发生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7、工作中应做好劳动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8、节约原材料,利用旧料代新料。

  9、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2.30提升钢丝绳检查工安全责任

  1、检查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并掌握钢丝绳的检查方法。

  2、了解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检查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调整,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检查工实行专绳专人检查制度,严禁漏检或替检。

  7、认真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提升机司机通报。

  8、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9、检查工必须持证上岗。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1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3 其他类工种(岗位)安全责任

  2.4.3.1 一般从业人员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掌握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意识,全面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认真履行国家、企业赋予从业人员做安全生产的权力与义务,遵守企业各规章制度、本岗位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和业务技能。

  3、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学习、了解、掌握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安全生产情况,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搞好工作中的联保互保、自我防护工作,做到“四不伤害”。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做的工作,履行好岗位责任制。

  5、听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员的指挥。

  6、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7、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2.4.3.2 澡堂看守工安全责任

  1、负责更衣室职工衣物的看管工作,发生失盗现象立即报告。

  2、负责池水的更换、调温,做到池水干净,水温适宜。

  3、负责更衣室浴池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地面光,墙壁净,门窗清洁。

  4、及时制止违反澡堂管理制度的现象,如有不听劝说者,及时向班长反映,立即作出处理。

  5、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开始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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