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大督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加快推进全市各项惠民政策举措、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执行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运用民政工作大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执行力,强化督查效率,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到位,确保xxxx年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不断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奋力打造与x市大城建设相适应的创新务实现代民政。
二、大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督查重点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xx号文件工作情况。重点是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健全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民政事业的投入;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重视和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基层人员编制,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岗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等情况。
2.城区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将城区“三沿五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居住区、经济开发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是城市主干道沿线、城区高速公路及铁路沿线,市区环城路、城乡结合部各路口、磨基山风景区等视线范围内水泥、石材固化外观特别明显的坟墓;春节、清明节期间,开展禁止不可降解或其它影响生态环境的祭祀用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等。
3.各地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使用,低保提标、兜底保障工作情况。重点是提标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新标准执行落实情况;全员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情况;农村低保标准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加强救助资金管理、监管力度,预防利用救助政策优亲厚友、谋取私利、违规使用等,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等。
4.各地民政灾害救助管理工作。重点是加大对基层监管力度,加强对基层民政救灾资金的审核把关和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救济条件和规范救济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和救灾款物使用规范等。
5.各地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是依据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公室印发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估体系》明确内容为重点,检查各地是否按相关规范完成了自查、上报市核查、完成省验收等工作。
6.各地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按时、足额发放情况;优抚系统数据核查情况;优抚对象疗养情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情况以及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情况;退役士兵安置及技能培训等。
7.各地各单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是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和硬件建设,建立重点单位防范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记录,以及食品安全和其他生产安全工作等。
(二)年度重点督查内容
重点是以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任务为依据,督查各地各单位各项民政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
(三)其他重点督查内容
1.各县市区、各单位经巡视、督导、检查发现重大民生政策或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要求不落实的。
2.其他因信访、灾害应急处置、重大舆情以及重大应急事件中应对等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督查方式
大督查活动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牵头负责。明确x名副县级领导带队,分组进行。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暗访为主,通过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单位入户见人、实地查看、检查工作台账、审批表册、相关工作痕迹等资料,与服务对象座谈深入了解情况等形式开展。
(一)专班综合督查。抽调相关科室或单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湛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经系统培训合格后,明确综合督查内容及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分组赴各地开展督查。
(二)阶段专项督查。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按照业务条块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交叉检查为主,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不定期开展大督查活动。
(三)第三方评估督查。在社会救助、救灾管理工作、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领域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
四、结果运用
各督查组对照考评标准逐项打分,于督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局主体责任办(内容包括:开展督查工作基本情况,督查事项的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县市区工作排名情况等)。局党组会专题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后,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单项打分、综合评估、全市排位,并以点名道姓的方式进行通报,对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追责处理。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管理,限期整改落实,采取闭环管理模式,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再督查再整改,直至确实落实到位。
专班综合督查、阶段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督查结果,均作为各地年终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工作领导。局党组统一领导全市民政重点工作大督查活动,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邓作铭同志牵头大督查活动,局主体责任办负责日常事务及机关科室协调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确定督查项目和制定评分标准,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专项业务督查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曝光问题,敢于推出正反面典型,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督查对象应自觉接受督查监督,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
(三)严格工作纪律。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大督查活动方案》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news/9148.html
- 上一篇:司法局“德法同行”活动方案
- 下一篇: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