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为此,基层建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注意从信访举报、纠风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和干部考察考核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和公开规范运行机制,认真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等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规则程序,建立权力清单,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既考核显绩,更考核潜绩,坚决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三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廉政风险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党风廉政问题,及时曝光,让违规党员干部无处可藏。加大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注重采用暗访方式整治党风廉政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盯住盯死具体问题。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培训费、工会活动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巡察审计,认真分辨基础账务真伪,紧盯“线头”深挖根源,及时发现隐形党风廉政问题。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建设缺失、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持从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违规报账等小处抓起,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及时回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使违纪行为兑现相应的违纪成本,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而形成整治党风廉政问题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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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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