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对基层代表工作的几点思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代表工作水平如何,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依法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各地基层人大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切实为代表提供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代表的整体素质偏低,部分代表参政议政意识不强,代表活动形式单一、质量不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笔者认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严把“入口关”,选出好代表。人大代表需要具备比一般人更加严格的条件,才有可能切实充分地行使权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但在立法上缺乏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限制的规定。因此,在代表候选人的人选确定上,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县乡人大可以组织人员参与考察考核,深入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在注重考察其代表性的同时,要把思想品德、基本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作为入选的重要条件,把是否符合结构要求作为对候选人进行审查的重要内容。可以建立公示制度,通过电视台和被推荐人选的工作单位、生活驻地张贴公告,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确保觉悟高、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代表当选,杜绝“挂名代表”、“哑巴代表”、“举手代表”。
二是健全“退出”机制,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从严把好“入口关”的同时,更要优化“出口关”,健全代表“退出”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等一系列活动,让代表们对联系选民、参加活动、反映群众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及督促办理情况等进行总结,直接听取选民的意见,让选民拥有“二次决定权”,来决定代表称职与否。对不能严格履行《代表法》规定义务的部分代表,常委会应当支持选民提出批评或建议,勒令其主动辞职,直至依法将其罢免。目前,《选举法》、《代表法》对代表主动辞职没有规定,实践中也鲜有主动辞去代表职务的案例。建议全国人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使不称职代表主动辞职像政府官员引咎辞职一样成为常态,让代表辞职成为一种刚性制度,制约和监督代表履职尽责。
三是开展“精准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逐步推进,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越来越广泛,目前举办常规班的单一培训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代表培训的要求,需要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时段,从一般化、基础性培训转变到多样化、专题性的培训,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一是区分层次开展培训。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地开展培训,针对不同类型代表分类指导,强化学习,做到代表培训有点有面、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形式灵活,使学习工作背景相近的参训人员能加强沟通、相互促进,使代表培训更有成效。二是紧扣热点开展专题培训。针对代表履职的需要和形势任务的发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瞄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努力使人大工作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相促进。
四是为代表活动“铺路搭桥”,提高代表履职实效。一要抓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让人大代联络站成为闭会期间代表学习提高、讨论交流的平台,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主阵地,把代表联络站建成真正的“代表之家”、“群众之家”。二要创新代表小组活动模式。限于各种条件,目前基层代表开展活动时一般采取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方式,但在履职过程中却很难得到政府部门配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得不到重视。人大常委会应支持代表小组主动约见政府组成人员,召开三方联席会议,为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提供新模式;通过代表约见政府组成人员,主管职能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激活监督职能,解决监督制约乏力的问题。三要强化代表履职成效。在组织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与化解社会矛盾、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威望高的特点,通过走访联系选民,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专题调研,可以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新闻记者一起参加,以弥补代表结构和知识结构的不足,提高代表履职质量和效果。
五是打好议案建议办理“组合拳”,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一要加强宣传。进一步引导各承办单位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大力宣传和表彰承办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高、效果好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各部门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领导牵头办理、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等制度,切实加强议案建议的交办、承办、督办工作,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对每年都会承办较多议案建议的“承办大户”,定期与他们沟通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跨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代表议案建议,要在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础上,推动政府加大牵头办理力度,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三要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透明度。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议案建议内容、公开办理单位和办理进度、公开办理结果和代表、群众反馈情况等,强化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不断提高代表和群众满意度。(周翔 徐文积)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基层反映:对基层代表工作的几点思考》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330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