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民营医院缺乏有效监管亟待完善
是谁害死了魏则西?在公众看来,除了“绝症”滑膜肉瘤之外,百度、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以及监管缺失都难辞其咎。相比较而言,监管的责任尤其重大,毕竟,如果监管到位,百度和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也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卫计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年9月,我国民营医院数量达到13600家,首次超过公立医院数量(13304家),在医院总数的占比为50.55%;《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数据显示,全国已经有包括北京、天津、浙江、福建在内12个省级行政区内民营医院占比超过50%(据201*年5月9日《新京报》B06版)。但目前政府和社会对民营医院还缺乏有效的监管,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违法成本过低,不能形成有效震慑。目前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罚款额度仅为1万元以下,与经营者获得的利润相比,该处罚力度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例如,今年3月份温州永嘉县卫生监督所瓯北分所查处了当地双塔路一家民营医院的整形科涉嫌使用2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即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是民营医院监管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完善、欠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时,医疗机构绝大部分都是公立的,并未随着医疗市场的变化得到相应的完善,包括对民营医疗机构设置的准入和民营医疗机构医师的准入政策的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以至于出现,“医院二十三位员工只有院长是医生 一切工作都围绕着百度进行”(据201*年5月10日《钱江晚报》A2版)等问题。
三是民营医院监管体制不完善且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措施。政府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存在重审批、轻监督的现象,监督过程除了准入审批和常规的项目之外,缺乏有效的过程评价及监督。卫生行政部门、物价、工商、药品监督等部门均在民营医院的监管中具有一定的发言权,但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此外,不同的政府部门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往往侧重某一方面,缺乏整体的评估,而且,相对于庞大数量的医疗服务机构,现有监管队伍力量非常薄弱。例如,201*年12月份《温州都市报》曝光的温州广慈医院(民营医院)无人流手术资质,却标价格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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