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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当前民间理财类非法集资呈现四大新趋势亟待关注

时间:2019-05-21 22:46:08 网站:公文素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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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投资理财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各种投资理财公司应运而生,其中大部分为民间理财机构。由于该类机构处于现行政策和法规的模糊地带,监管责任并没有得到很好划分、明确,导致规范民间理财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缺失,注册门槛、从业人员资质、产品备案等均缺乏基本的监督管理,这促使民间投资理财最终转化为非法集资,如近期发生的“e租宝”一案便是典型案例。借助民间理财而非法集资经历监管、揭露后,呈现出新的诈骗方式,与以往有了很大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诈骗公司“寿命”变短。当前,各种“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的公司发展很快,相互之间竞争性较大。同时,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的监管力度加大,如宁波201*年成立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截至201*年初,该中心共向党委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交相关风险报告、预警通报近30份,不断消灭非法集资的生存空间。两方面因素促使非法集资公司一改往常“放长线钓大鱼”的做法,以高额的利息,以及较短的获利周期为诱饵,吸引受骗者投资。如宁波江东警方201*年10月破获宁波安银投资诈骗案,该诈骗公司从“集资”宣传初始到跑路仅仅只有3个月的时间。

二是项目披着“合法性”外衣。骗子公司提供的“项目”往往紧扣热点,通常集中在环保、旅游开发、农林畜牧业、矿产资源等方面,从表面上看深具前景,其实都是打着该类项目的幌子。与以往不同,现在的骗子公司事先会做足“功夫”,并找一些真实存在的项目打掩护。有时为了取信受害人,他们甚至会带其去现场观看,这是使得诈骗行为更为“真实”,降低被骗者的警惕性。如宁波警方曾破获过一起案件,一骗子公司曾对外称自己的项目与厦门一家高科技公司有关,事发后侦查员赶去厦门实地调查时竟发现该项目确实是存在的,而且该骗子公司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也是真的。实际上,该骗子公司假称要入股对方公司,参与该项目。等所有程序走完,最后要签字给钱时便耍赖,在此过程中,骗子公司了解项目内情,有了全套资料。

三是非法集资的途径多样化。随着网络日益成为大众日常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非法集资者也将阵地转移到网络,通过网络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通过网络非法集资,一般是打着“电子商务”等旗号,资金往来依靠电子转账和网上支付,整个操作流程全面网络化,使得经营者隐藏很深,一旦公司出现问题,他们可以轻易地携款潜逃。这导致不仅线下实体店是战场,网络上也成了“战场”。如201*年10月14日,宁波江东公安分局侦破一起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据了解,该公司在1月份至案发的9个月期间,通过在线上开设P2P网站、线下开设6家实体门店,以发布理财项目进行招投标的方式,共吸收上百名投资者约3000万元资金。

四是老年群体成“重灾区”。由于老年群体有一定的积蓄,但退休后“坐吃山空”的心态使得他们渴望进行高回报的投资理财。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对于新出现的犯罪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容易被忽悠。同时,不法分子看准了不少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态,这些促使老年群体成为民间理财非法集资的“重灾区”。如201*年宁波江东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5起,涉案金额1.04亿元,在两三千名受害者中,老年人占八九成。

对此,建议:明确民间理财机构的监管部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等部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等违规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同时,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公众理性投资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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