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推拿理疗养生保健服务市场亟待重视》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各种养生保健方式越来越受到关注。为迎合人们对健康的渴望,一些足疗、按摩、洗浴等经营场所纷纷推出中医理疗、火疗、刮痧、拔罐等养生保健服务项目。由于养生保健服务市场在准入门槛、从业人员资质、服务技术规范等方面尚缺少具体管理标准,因此出现了非医疗机构经营中医治疗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统一、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维权无切实保障等现象,亟需引起重视和加强监管。
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资格乱。一是挂靠经营,部分个体户以挂靠为名,打着“XX市著名中医养生中心”的招牌四处揽客,保健治病。二是无照经营,部分经营者在未办理相关证照情况下就对消费者进行养生保健服务,致使上述服务项目的效果在消费者中颇有争议。三是从业者素质低,且流动性大。这些打着“中医按摩”招牌的按摩店,绝大多数从业人员都不具备中医按摩专业资格,且多是临聘人员,流动性很大。这些“游击军”在从事中医理疗的同时,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监管主体乱。目前,工商、食药、卫生、质检等部门对养生保健服务市场都有一定监管权限,如工商部门对一些商家超营业范围经营养生保健服务项目、广告内容夸大保健服务疗效等有监管职责,而保健品、保健药物等特殊商品销售需食药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以致监管范围有交叉,也有真空地带,存在“谁都管,谁又都不管”的局面。
三、经营秩序乱。虚假宣传层出不穷,“保健”和“治疗”的概念被混淆。按摩分为医疗按摩和保健按摩两种。经工商部门核准的普通推拿按摩机构只具备保健资质,其服务不属于医疗按摩范畴。这些机构的保健按摩师只需经简单的按摩知识培训,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就可以上岗,和“治疗”的概念是不同的。部分经营者夸大自己的保健品和保健服务疗效,在广告中出现“主治”、“治愈”等字眼,误导消费者。
四、法规体系乱。目前,涉及保健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有《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但是部分已不适应当前的市场形势,内容滞后或有漏洞;部分法律法规操作性差,不能适应当前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监管需要,使市场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武器。
建议及对策:
一、严把行业准入关口。工商部门在批准养生保健场所设立时应规范养生保健服务行业注册登记名称及经营范围,对无照从事养生保健服务的经营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二、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应加强与食药、卫生、质检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办案、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以养生保健为名涉嫌诈骗、涉黄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应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的理疗养生机构,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12315投诉平台,及时反馈维权工作动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部门互动,齐抓共管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
四川.长宁工商局 严丽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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