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应会要点提示
1.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十九大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4.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5.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6.两个“坚决维护”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8.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
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9.防范三大风险
防范金融风险、防范债务风险、防范安全稳定风险。
10.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1.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2党面临的“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3.党面临的“四种危险”
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4.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15.党内政治生活“四性”
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6.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7.“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8.四个伟大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19.四个铁一般
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20.美丽中国“四大举措”
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21.大兴四个之风
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
22.好干部标准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3.五个过硬
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24.“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5.五大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6.五大思维能力
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27.五个现代化天津
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
28.六大建设
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29.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0.政治建设七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提出)
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
31.增强执政本领的八个方面
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32.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十方面内容
党的建设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双万双服”“津八条”落实不力,群众意识淡漠,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不力,污染防治不力,扫黑除恶不到位,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3.十四个坚持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34.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35.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即:一条主线、一个重点、两个着力、三个坚持。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6.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37.党纪处分的五种类型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8.政纪处分的六种类型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9.十九届二中全会的重要成果
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40.十九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成果
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新党章有关内容
1.十九大党章是中国历史上第17次修改党章。
2.《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3.新修改的党章顺应基层呼声,将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调整为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4.《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5.《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党组织服从上级党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6.《党章》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7.《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8.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9.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
1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12.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13.新修改的党章要求,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14.《党章》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15.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7.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8.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9.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宪法、监察法有关内容
1.20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1982年现行宪法的第五次次修改。
2.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3.宪法确立了监察委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
4.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5.习近平强调,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6.《宪法》修改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聚集共识、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7.《宪法》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8.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制定体现党和人民统一意志的宪法,人民自觉接受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党自身也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法理逻辑。
9.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设在政府机关、检查机关的反腐败机构整合起来,组建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检机构合署办公。
10.监察法以宪法为立法依据。
11.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12.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在国家、省、市、县组建监察委员会。
14.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舆论监督。
15.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16.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17.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18.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19.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0.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21.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22.监察机关通过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23.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4.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党员应知应会要点提示》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331739.html
- 上一篇:支部书记党建基础知识“三十问”
- 下一篇: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