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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

时间:2019-05-21 22:57: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基层站点学用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党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深化学用、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水平。
一、考核对象
全市13处镇(街道)党(工)委
二、考核项目和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站点学用、课件资源建设、远程教育工作信息和加分项目等方面。
(一)站点学用(300分)
1、考核内容
全市社区(居)远程教育集中学习站点通过客户端登录“齐鲁先锋-***党员教育平台”(以下简称齐鲁先锋平台)开展学习情况。
2、计分办法
市远程教育中心通过齐鲁先锋平台学用管理系统,每月对各镇(街道)所辖社区(居)站点学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量化计分。
(1)集中学习日(100分)。每月5日、15日、25日,各站点登陆齐鲁先锋平台点播课件节目时间不少于90分钟。市远教中心月底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达到此要求的站点数量,并取平均数。平均数达到各镇(街道)站点总数100%的,得基准分10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
(2)非集中学习日(100分)。每月非集中学习日累计学习课件节目时间不少于180分钟的站点数量达到站点总数90%的,得基准分10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
(3)学用排名(100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统计该月站点学用进入全省排名前45名的站点,年底累计,按站点进入前45名的次数由高到低排名(同一站点重复计算),第一名得10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5分,无站点进入全省排名前45名的,此项不得分。
(4)每月有零次登陆站点的,每站点次扣50分。
考核以齐鲁先锋平台学用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为准,按照以上要求,不达标站点在社区党建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二)课件资源建设(300分)
1、考核内容
课件评价和需求信息报送情况;课件选题制作情况;党建新闻采用情况。
2、计分办法
(1)课件评价和需求信息反馈(50分)。每个镇(街道)每月上报课件评价和需求信息不低于12条,全年不低于144条得50分,每少一条扣5分。
(2)课件选题制作(150分)。每制作完成1个课件选题得30分,每提供1个课件拍摄素材得10分。
(3)党建新闻(100分)。选报***市远程教育频道党建新闻并被采用的每条得10分。
(三)远程教育工作信息(200分)
1、考核内容
各镇(街道)每月上报远程教育工作信息及被***市远程教育《简报》采用情况。
2、计分办法
各镇(街道)每月20日报送远程教育工作信息2篇,全年不少于24篇,计50分,每少一篇扣10分;抄袭信息,每篇扣10分;被***市远程教育《简报》采用的信息,单条计40分、简讯计20分、综合计10分,最高得150分。
(四)加分项目(200分)
1、远教工作信息。远程教育工作信息被省、潍坊远程教育《简报》刊发的每篇加50分;被上级远程教育网站刊发的,每篇加20分。同一篇信息重复计分。
2、典型发言。在***市级及以上远程教育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50分。
3、提供现场。为***市级及以上远程教育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每次加50分。
4、获奖或表彰情况。受表彰奖励的,按国家级、省级、潍坊市级、***市级分别加50分、40分、30分、10分。
5、其他加分情况。
三、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
以上考核由市远程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年底对各项考核项目得分进行汇总,得出全年各镇(街道)远程教育考核总成绩,按比例计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核中。
省、潍坊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有新的要求后,考核办法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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