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分析
医改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村卫生室处于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常见病诊治的职责,而村医队伍建设及管理更是医改工作保基本、筑牢基层网底的重要环节。实施医改以来,***市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乡村卫生医疗服务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近期组织人员对全市村医队伍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存在困难,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全市共有64个乡镇,888个行政村,共有1153个村卫生所及分所,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全市乡村医生总数为227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4人,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共 2104人,中专学历以下的乡村医生共168人。除蒙山县有2个投入使用的村卫生室(黄村道冲和新圩六桂村)没有配备村医以外(由辖区卫生院派驻医师进行日常基本公卫工作),每个已投入使用的村卫生室均有1至3名村医,平均每名村医服务882名居民。
(二)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一般诊疗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个人付费和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其中,岑溪市按本年度参合人数10元/人•年计算,新农合经办机构先分月预拨60%,4个县(市)均已拨付到位。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主要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进行补偿。按服务人口数量的相应标准发放。今年上半年,岑溪市已补助到位;苍梧县补助到位率85.5%,缺口54.3万元;藤县补助到位率37.8%,缺口1730.1万元;蒙山县补助到位率 77 %,缺口130.69万元。
三是基本药物补助。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进行补偿。按乡村人口人均4元基药零差价补助。其中,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已拨付到位,藤县补助到位率为0,缺口299.92万元。
四是地方政府补助。按300元/人/月补助标准,只有蒙山县补助17.57万元,平均81.37元/人/月,补助到位率27.12%。其余三地均未有该项补助。
此外,各县(市)均未出台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乡村医生提高补助的相关政策。
(三)落实村医社会保障政策情况
全市各地村医参保方式主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三种,基本由村医自行承担大部分购买费用。对按乡村医生聘用办法聘用合格的村医,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建议其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在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中提取10%,为村卫生室医生购买两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另外乡村医生自费购买三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原来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龄在60岁以上且不受村卫生室聘用的乡村医生,由于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实施,因此对该部分未聘用的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尚无解决办法。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村医聘用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现行管理办法中对于招聘的对象范围不包括60岁以上老村医以及农村保健员,而这批人员至今仍开展相应的医疗卫生业务,待遇及身份需要解决落实。据统计,目前全县(市)有未受聘用但仍在岗的村医有246个(其中岑溪市152人,藤县94人,蒙山县0人,苍梧县无统计数据),占总数的10.8%。这部分村医的身份、待遇、养老等方面如得不到规范管理,将影响到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
(二)村医福利待遇偏低。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前,乡村医生的收入来自于基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中药品加成收入占70%以上。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尤其是取消药品加成后,乡村医生的收入来自两块:一块是医疗服务收入,一块是政府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给予补助,村医生实行一体化后与原来收入差距较大,面临收入的大幅度减少。据统计,我市乡村医人均收入约18413元/人•年,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贴约9850元/人•年,基药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约8563元/人•年。乡村医生承担繁重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付出的劳动与得到的报酬不相称,影响开展乡村医疗业务的积极性。
(三)缺乏稳定有效的资金投入。近年来,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仅限于标准化建设补助,数额有限且缺乏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对村卫生室的投入使用及村医开展业务的长远发展有较大影响。
(四)养老保险待遇普遍未落实。目前适合村医养老的只有新农保政策,而新农保政策每年最高档为500元,连续交15年,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7500元,分139个月领取,平均每月可领53元,加上财政每人每月补助基础养老金55元,一共才108元。普遍村医对此养老政策不满意。不利于村医队伍稳定优化。村医身份不明、生存压力日益加大、养老没有保障,队伍日趋不稳,年老体衰的不愿意离岗,年轻有为的不愿意加入,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卫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一)建立完善村医保险机制。乡村医生执业保险应当涵盖三方面内容:
一是健康险——由职业暴露所导致的职业性感染风险。受客观条件制约,乡村医生临床执业没有防护措施,出现职业性感染的风险很大,建立规范的医生执业保险制度十分必要。
二是责任险——由社会分担由医生认知偏差所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难以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务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受农村基层医疗软、硬件条件限制,乡村医生面临的医疗风险较大,有必要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养老险——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由于当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匮乏,相当一部分老村医仍服务在村卫生室,他们的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影响到现有队伍的稳定。建议可以参照教育系统民办老师转岗方法,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建立招聘、培养、考核、收入分配一体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其待遇和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购买养老保险所需经费可考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负担其养老补助。
(二)探索建立人性化退出机制。针对未受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难保障的问题,可借鉴村干部基本工资的做法,通过财政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的形式,解决未聘其基本生活待遇。
(三)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出台各项引进及培养人才的优惠政策,降低门槛,鼓励具备相应合法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到边远地区工作,探索将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进一步充实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要解决 60 岁以上乡村医生返聘问题,优先考虑返聘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及达到相关能力的老村医。既可以发挥其余热,又可以解决乡村医疗资源紧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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