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总结
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度,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发〔2009〕254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
下发了《**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1*—201*年,通过对本市户籍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实施免费增补叶酸等有效干预措施,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一)明确了组织职责
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卫生局指定**市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督查指导等工作。
各镇(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季向市妇幼保健院领取叶酸计划量,指定妇幼保健人员专人负责组织分发和管理,将叶酸分发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责任医生,并指导规范科学分发和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分发和管理。
社区责任医生或村级联络员负责掌握辖区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分发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分发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报告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各医疗保健单位均为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宣传教育单位,有义务对来院接受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人员宣传孕前补充叶酸意义及相关知识,告知农村妇女在准备怀孕前3个月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领取并规范使用叶酸,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二)进一步确认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普通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
社区责任医生或村级联络员负责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分发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将知情同意书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保管备查。
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量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分发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量,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造册登记,并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相关信息。
社区责任医生或村级联络员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请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的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费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分发、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并保存备查。
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分发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社区责任医生或村级联络员,社区责任医生或村级联络员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请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
(三)、做好经费保障与监督管理
**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安排标准为每位准备怀孕的当地户籍的农村妇女27元,其中药品费用24元,分发、托运和损耗等费用3元。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并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
进一步落实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药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项目工作已经启动
**市妇保院对全市妇幼人员进行叶酸补充相关知识培训二期,受训82人次;组织村责任医师、村联络员叶酸知识培训六期,受训320人次,制作叶酸补充宣传资料一份,印发宣传资料8000册,各种簿表册2万余册;目前村责任医师、村联络员已着手摸底统计叶酸服用目标人群,为及时提供叶酸服用做好准备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
20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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