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阿城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阿城区政府和分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强化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放心市场消费环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食品监管责任状。
一、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分工
1、食品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综合协调,承担辖区食品流通许可核发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
2、消保科负责受理和依法分流、处理消费者在食品方面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企管科负责加强对个体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工作指导,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指导个体户“票证通”推进工作;食品经营企业年检工作和信用分类。
4、登记科负责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5、市场科负责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村大集、早晚市、摊区、食品展销会等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工商机关的相关职责,负责指导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票证通”推行工作。
6、公平交易科、经济检查一、二、三队、负责查处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
7、商标科负责对食品商标的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
8、广告科负责对食品广告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食品广告。
9、消费者协会负责接待受理消费者食品方面的投诉及调解工作。
10、各所(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六查六看”为巡查内容,强化辖区巡查监管,确保食品经营主体合法,经营的食品合格,经营的食品进货渠道正规,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使食品批发主体全部登陆使用“票证通”网络平台、零售主体全部使用“诚信通”移动终端话机;负责食品经营个体户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个体户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负责食品经营企业登记前现场核实工作;负责个体户信用分类。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
1. 完成阿城区政府和分局部署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2. 全面落实《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
3. 完成分局分配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4. 完成辖区食品抽样工作任务和快速检测任务;
5. 依法查处辖区内流通环节销售假冒伪劣、无照无证、“三无”和过期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食品安全案件;
6. 强化食品安全诚信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食品安全联系点和示范店建设;
7. 完成省局、市局、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1.认真落实执行领导分工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食品安全工作,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其他人员按分工负责,做到组织机构、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制度措施、实际效果“五落实”。
2.实行目标责任制,分局与各所(分局)、相关科室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基层工商所(分局)以管辖区域为基础划分监管区域,按照监管网格,明确责任与监管人员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清楚、任务明确、落实到位。
3. 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业户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律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4. 全面落实食品市场主体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和销售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落实自律制度的档案资料。
5.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巡查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巡查。改进监管巡查方式,完善经济户口,实行区域网格化管理,把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努力做到巡查有记录,监管有痕迹。
6.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等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经营者自律三位一体监管机制。
7. 继续抓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盒食品经销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库,推进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户分层分类监管,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
8.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乳制品、地沟油、酒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和超保质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检查,有效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9. 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定向监测工作。各所(分局)要按照分局制定的食品快速检测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实际工作,填好快速检测文书,对通过快速检测发现疑似有问题的食品,要送样报送具有国家授权的食品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检测。分局食品科要按照分局定向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并及时向市局上报检测结果。及时指导和督促经营主体(大型商场、超市)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测,做好检测记录。对通过检测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的,要依法立案查处,重拳出击,绝不姑息。要按照市局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10.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按时完成市局下达的信息化网络推进任务。
11. 坚持逐级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局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应及时报送,不得瞒报、漏报和拖报。
四、奖惩
分局将对落实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没有达标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此《责任状》一式二份
分局主管局长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时间从201*年1月1日起至201*年12月31日止。
分局主管局长:
负 责 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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