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工作廉政风险点
序号
工作职责
潜在廉政风险点
1
采购文件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不完整、存在不合规定的条款。
2、设定与采购项目规模不相适应或者过高的企业资质,排斥潜在供应商。
3、指定品牌,倾向特定供应商或者使用某一品牌技术参数,变向指定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参与竞争。
4、评标办法带倾向性。
2
采购信息公告
1、未按规定或未在指定媒体及时发布采购信息;
2、非公开招标项目只向少数供应商提供采购信息;
3、中标结果不按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3
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接受标书。
2、开启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标书,唱标内容不符合规定。3、不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询价小组和谈判小组。
4、在评标现场向评委发表不当的倾向性意见。5、擅自修改评标结果。
4
投标保证金管理
1、不按规定时限和规定要求退还保证金。
5
采购项目档案管理
1、不按规定要求保存采购档案。
2、向供应商泄露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
6
质疑答复
1、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
2、未按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3、未在规定时限作出答复。
7
其他工作事项
1、泄露招投标项目的信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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