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林建设‘回头看’自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琼府办函[201*]59号文《关于开展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2007-2009年度的海防林造林验收工作,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和造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验收对象
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07]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对2007-2009年营造的121个小班、共计30292(含陆地造林、退塘还林、红树林造林)亩的海防林进行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保存)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编写海防林建设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
市农委成立201*年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海洁任组长、陈木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从农委营林科技科、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抽调人员组成自查验收工作组,负责进行自查和下一步的整改提高阶段、检查落实阶段的具体工作。自查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自查验收工作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为:
第一组:周诗萍、陈兆德、陈之宁、王晋。负责海头、排浦、白马井、新州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
第二组:江荣、孙精光、谢青、陈冬兰。负责光村、木棠、峨蔓、三都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负责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的撰写。
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时间安排
计划用1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4月28日至5月13日,“五一”休息,双休日加班。
四、验收用车
需要两辆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工作经费
按照《**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的规定,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20元。12人15天合计3600元。内业使用的文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附:《关于开展海防林建设回头看的通知》(琼府办函[201*]59号)
二O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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