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奠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坚实基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偏、不虚、不空、不走过场,根据省局(公司)《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及州局(公司)《关于印发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回头看”方案的通知》要求, 结合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查看学习内容是否有漏项。是否学习了中央规定的 5本书目和贵州省委规定3本学习辅导资料;是否学习了州局(公司)教育实践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讲话等活动开展以来中央、省委领导的讲话精神。
2.查看学习形式是否全面。是否采取了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上党课、专题辅导学、典型案例教育、支部专题学等)、集中讨论学、调研学习、实地体验学、个人自觉学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县局(分公司)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到3天要求。
3.查看是否达到学习效果。采取随机提问、组织测评等方式检查学习效果,看是否学习领会中央、省、州相关精神,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是否发生变化,作风是否开始转变。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开展体验学习和领题调研。
(三)查看征求意见是否深入。
1.查征求意见范围,是否敞开大门听取意见。是否做到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离退休老同志、单位职工、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联单位)的意见。
2.查征求意见方式,看是否有利于群众愿提敢提真意见。是否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群众评议、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和公开电子邮箱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是否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组织群众提”与“深入群众听”结合起来。征求意见是否存在“公文旅行”、“函来函往”、客客气气和“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现象。
3.查意见梳理情况,看是否聚焦“四风”。是否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征求到的意见是否聚焦“四风”;是否用业务意见、工作意见代替作风意见;是否搞体内循环,用机关内部的意见代替基层群众的意见;是否建立“四风”台账,对照“四风”表现形式,分领导班子、班子个人、县局机关和窗口部门,一风一台账。对领导班子及成员 “四风”表现进行自画像;涉及领导班子的意见,梳理后是否采取有效的形式向群众公示,是否邀请群众评判。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回头看”方案》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332518.html
- 上一篇: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