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情况介绍
**市发改委
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质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我市出台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5]120号),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组建了**市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局,实行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制。2008年我市在对《**市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合政办〔2004〕53号)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下发了《**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8]2号)。(转载请注明来自:公文素材库http://www.bsmz.net/)
2006年,制定出台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6]109号),并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要是城市道**梁)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实行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审计“六分开”,极力打造多元合作、开放透明的现代化建设管理体系。
“六分开”具体指:市规划局负责整个城市和具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可研和初步设计的批复;市建委负责组织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验收移交及行业监管;市招管办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融资、资金拨付和监管;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市审计局负责项目的跟踪审计和决算。
二、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实行计划安排
每年第三季度前,发改委根据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年度建设项目建议,在会同建设、规划、环保、国土、财政、投融资管理等部门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对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议书,通过评估论证经政府审定的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四季度发改委对储备库的项目进行筛选,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对年度投资执行计划。
(二)严格控制规模、落实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后,规划部门应依据立项批复的建设规模审批规划方案;规划方案超出立项批复规模的,超出部分重新申报立项。项目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超出估算的,项目单位按程序重新申报立项。建设资金不明确、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简化项目审批办事程序
1、市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努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水平,近年来,牵头组织制定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5]120号)、《**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合政办[2005]75号)四个管理办法。为规范市政府投资的“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我们还先后会同市财政局、重点局、市建投公司研究制定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6]109号)、《**市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8]3号)等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景观项目审批流程图等;在这些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公示、评估论证、设计审批和概算调整,以及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程序和办理时间,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法,要求项目审批时,必须做到规划先行,科学论证,按政府决策审批,要求每个环节必须公开、公正,应招标的必须招标,确保政府投资效益。
2、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标准,制定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核查表和送达通知书等许可文书,进一步规范许可卷宗,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同时将实施的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期限、程序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通过单位网站等媒体及服务告知单向社会公布并在网上公示。
3、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项目立项阶段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备齐必备材料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市发改委在征求规划、国土、财政(建投)等部门书面意见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此项工作不计时限)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报市政府前需经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
项目可研阶段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备齐必备材料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市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可研批复(其中,委托咨询评估时间不计算在内)。
初步设计阶段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提出初步设计报告申请,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备齐必备材料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市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对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评估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初设批复(其中,委托咨询评估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严把设计审查环节
1、进行初步设计材料初审。项目单位报来初步设计及相关材料后,处室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供的材料满足要求后予以受理,否则作退回补充处理。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由处室聘请的专家或咨询机构进行初审,不符合规范要求,达不到设计深度的修改后重新申请。
2、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相关部门会审不到场,视为同意会审意见。
3、 初步设计主要审查的内容及要点
1)审查初步设计的内容。
勘察设计是否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设计能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需要;概算编制是否遵照国家、省及地区现行规定等。
2)审查初步设计编制深度。
应依据国家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初步设计的编制深度规范,结合项目实际,突出项目特点。包括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深度和图纸深度。
3)初步设计总概算审查基本要求:一是要真实反映设计内容和建设标准,其深度应能满足控制投资、安排计划和落实资金的要求;二是概算的编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考虑市场经济的特点,引人竞争机制,在国家和省的定额、取费标准限度内,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三是总概算应包括静态投资、动态投资两部分。生产经营性项目还要考虑铺底流动资金;既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又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杜绝高估冒算;四是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原可研报告批准投资估算3%的项目,需要重新报批可研。
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是:工程(技术)方案审查、设计概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也是初步设计审查重点之一。一是加强对建安工程和设备及工器具造价的审核。建安工程和设备及工器具造价是整个建设工程造价的主要部分,设计概算中该项的错误也比较多。如不按规定套用定额、工程量多算、定额子目错套、漏项较多、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及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脱离等。在审核中要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及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定额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取费标准等,按不同专业分别进行计算。对图纸标注不清楚的和在设计阶段尚未确定的设备、材料的定位等问题,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他们的要求,并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价格调整指数,考虑建设期的价格变化因素等,对设计概算进行调整和修正,以使审核后的设计概算尽可能地反映设计内容、施工条件和实际价格,避免造成设计概算与工程预算严重脱节。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于有些设计单位对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收费规定不是很清楚,编制的设计概算往往出现漏算、少算,甚至不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有的即使计算了,取费错误、重复计算的问题也比较多。概算审核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算,既要避免重复计算,又要防止少算、漏算,切实保证整个工程造价的完整准确。具体包括对工程量计算、概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待摊和其他投资概算等。
4、做好建设中的投资概算控制
目前,我市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上,1)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以确保各阶段设计文件内容完整,达到规范要求。设计单位应对专项设计的分项工程方案和概算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后方可列入总的初步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做到“四个统一”,即“初步设计与概算的统一”、“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统一”、“概算与施工图预算的统一”、“施工图与施工图预算的统一”。并合理引入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费用进行分析,增加管理的科学性。2)严格落实“施工总承包”招标,降低投标单位系统成本,既方便工程管理,又节约了工程投资。3)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市场或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因素需要增加投资概算的,按照《**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代建单位要会同项目单位向我委提出申请,由我委会同财政、建投集团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概算调整手续,从根本上杜绝工程变更的随意性。4)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尚未超出投资概算的,我委正在拟定《**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已上报市政府。5)对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施工图纸、调整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因素造成投资概算增加的,由监察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分清责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5)对所有重点工程做到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投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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