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限期拆除公告

时间:2019-05-21 23:10: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限期拆除公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1号
***市胜利煤气炉设备厂: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6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限期拆除公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0001号
***市胜利煤气炉设备厂:
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6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送达人



年 月 日




备 注








限期拆除公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2号

***市***铝加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2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限 期 拆 除 公 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2号

***市***铝加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12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送达人



年 月 日




备 注







限 期 拆 除 公 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3号

***市建境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新建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限 期 拆 除 公 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3号

***市建境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新建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送达人



年 月 日




备 注








限 期 拆 除 公 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4号

***市***区胜利农机修配厂: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执法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限 期 拆 除 公 告
***新发政规限拆公告字[201* ] 0004号

***市***区胜利农机修配厂:
经查,你(单位)在***区达康路8号建设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年02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限期拆除公告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332853.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