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一)什么是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为了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而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的种类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客户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和临时性资金需要。一般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要求客户在一个经营周期内归还。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用于客户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的资金需要。一般根据客户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客户分期归还或到期一次性归还。
(三)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对象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四)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
5、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五)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年检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
6、贷款卡复印件及查询;
7、本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借款授权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9、财务报表(三期)复印件;
10、存款流水帐;
11、纳税凭证复印件;
12、抵押物图片;
13、购销合同复印件或证明借款用途的其他凭证、资料;
14、主要固定资产明细;
15、生产经营或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6、验资报告;
17、企业章程;
18、还款计划等。
抵、质押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年检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担保授权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8、抵(质)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复印件;
10、他项权证书或有价证券止付通知书;
11、原始凭证复印件;
12、抵押物图片等。
保证人需要提供的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
5、贷款卡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担保授权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8、财务报表(三期)复印件;
9、生产许可证或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企业章程等。
(六)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1、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贷款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一般不超过三年。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贷款可以分次发放,分次收回。商业银行与企业也可以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签订循环贷款协议。
2、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政策。
流动资金贷款可以执行浮动利率也可以执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最低不得低于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的
0.9倍,贷款利率上限不受限制。
(七)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
在借贷双方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前要及时办妥贷款发放手续。属于担保贷款的,签订担保合同;需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办理抵质押登记,并签订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借据》,银行发放贷款,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八)流动资金贷款的还款
流动贷款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间,将归还贷款所需资金存入存款账户中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二篇: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银行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或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
* 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 适用对象
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准入门槛
一、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
二、借款人须经银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银行会根据评审的需要不定期调整确定准入级别,该级别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四、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担保;
六、借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七、符合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 说明
一、贷款限额
根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及可提供的担保确定。
二、贷款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以一年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生产起动的流动资金。
三、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是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三)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四)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权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七)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八)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
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九)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十)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十一)申请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的,须符合有关外汇管理政策;
(十二)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应提供材料
除借款申请外,经营行还应收集客户以下基本资料:
(一)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最新有效的年检证明;
(二)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近二年的完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三)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四)人民银行核发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五)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章程要求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
(六)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财务报表须经审计的,应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国家法律法规虽无明确规定,但银行认为申请人的财务报告有必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也可以要求客户聘请具有相应资格且银行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七)印签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式样;
(八)采取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担保相关资料;
(九)生产经营计划或购销合同等反映客户资金需求的凭证、资料,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说明;
(十一)其他资料。
五、贷款担保
(一)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对于保证担保,银行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担保可以使用的抵押物包括:
1、建筑物、森林、林木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采矿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存货;
5、交通运输工具;
6、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率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最高不超过70%,但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抵押的,最高不超过50%,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住房抵押率执行有关规定;
2、森林、林木及林地使用权,最高不超过50%;
3、通用生产设备最高不超过40%,专用生产设备最高不超过20%;
4、存货,一般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70%;
5、不在上述范围的其他可抵押财产,抵押率由一级分行参照上述规定中性质相似的抵
押物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
6、对单笔信贷业务或单个客户信贷业务,经一级分行以上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上述抵押率可上浮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
(四)质押担保可以使用的质押物、权包括:
1、金钱;
2、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
3、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存货;
4、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流通、转让的其他动产;
5、汇票、支票、本票;
6、债券、存单、保单;
7、仓单、提单;
8、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9、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10、应收账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办理流程
基本流程为: 客户申请——经营行受理、调查——有权行审查——市分行或有权审批行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信用收回
第三篇: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
关于xx市贝福特xx制品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
根据xx有限公司的借款申请,我社贷款审查小组成员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程序和有关法规制度对该企业申请借款贰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考察,通过考察我们同意向该企业发放此笔贷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借款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概况:该企业性质是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在xx村,注册资金叁佰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年5月,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职工人数15人,其中工程师5人,技术人员10人。经营情况:企业规模为中小型,主要产品不锈钢制品,产品合格率99.5%以上,质量过关,销路有保障,市场前景好。在同行业中地位较好,发展前景乐观。行业情况:行业成本结构合理,所用原材料比较单一,行业的经济周期运转较快,其赢利能力较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管理情况:管理体制为公司化管理体制,法人代表社会信誉好,讲诚信,财务负责人经过了规范化培训,能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财会制度的执行能按照新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执行。该企业没有关联企业,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贷款卡等相关证件均以年检。
(二)、财务状况:该企业是有限公司制,法定地址在xx。截止到201*年12月底资产为1887万元,负债总额577万元,1-12月份实现销售收入4806万元,实现利润727万元,其资产负债率
为30%,流动比率189%,速动比率82%,销售利润率15%,从财务状况分析该企业的偿债能力较好,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三)、企业资信情况:该企业在滕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在信用社无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540万元,按五级分类在正常贷款形态内,没有结欠利息。经考察该企业在社会上无融资情况 。
(四)、近期重大事项:因该企业成立于201*年,经营状况良好,目前无改制计划,法人代表稳定无变化。没有逃债及涉及诉讼等重大事项。
二 、申请贷款情况
(一)、由于该企业生产的铸造产品订单不断增加,生产和规模不断扩大,需购进大批量原材料不锈钢材,需要资金260万元,目前该企业自筹资金110万元,尚缺流动资金150万元,特申请贷款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用于购进不锈钢材,用期12个月,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二)、保证情况:担保单位是滕州市国奥洗煤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有限公司制,法定地址在滕州市鲍沟镇鲍沟中村,经营范围:批发煤炭、煤炭洗选服务;批发零售矿山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首页www.bsmz.net)品盒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建材、煤炭。法人代表单强,注册资金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经考察该企业具备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无抵押和质押情
况。
(三)、市场分析:该企业产品主要销售全国各地,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把科学发展当作第一要务,逐步摸索科学的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的生产规模。目前市场行情较好,订单不断增加,其发展前景较好。随着社会的发展,其需求量越来越大。
三、综合效益
该笔贷款的发放增加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能促进本社经济收入的提高,它不仅能给本社带来利息收入,还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本社中间业务的提高,对本社的有关业务、地方工人的收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能促进该企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风险分析及规避风险的措施
该公司的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影响,但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总的来讲是向好的方向转化,采矿业的发展促进了采矿设备的发展,造成了采矿设备的需求量逐渐上升,为该公司企业的销售提供了空间,该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从信贷资金安全方面预测,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很小,风险程度不大,按照贷款的有关程序操作,一定能减少,降低风险。
五、考察意见
通过以上考察分析,滕州市贝福特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过关,市场前景好,销路渠道宽,经济效益可观,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环保政策,该笔贷款的发放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我们拟同意向xx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贰佰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用途购不锈钢材,利率按基准月利率上浮 90%执行。
考察人:
主责任人:
201*-01-14xx信用社
第四篇: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概述: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细分种类:
1、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
(1)临时贷款
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2)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3)中期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2、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担保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信用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除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贷款客户的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和银行的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拥有法定资本金,有不少于正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量30%的营运资金;以及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
书面的贷款申请及董事会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如需);《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企业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有关担保和抵、质押物资料;《贷款证》;以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五篇:关于流动资金贷款说明
关于流动资金贷款说明
民生银行:
1、我经营部从201*年与贵行合作以来,一直按贵行的要求合理使用贷款,并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在贵行的大力支持下,我经营部经营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经营部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并希望得到贵行长期的更大的支持合作更加顺畅。
2、贵行的贷款资金,我经营部一直按贷款用途采购经营中的产品材料,没有用到其他方面,以后,我经营部一如继往地按贵行的贷款用途使用资金,若有违规使用资金,贵行随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资金,我经营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长沙市芙蓉区林涛电线电缆经营部
20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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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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