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父亲已于20xx年2月29日去世,在3月4日的告别会上父亲身前工作过的单位,领导都送了花圈,并出席了告别会,单位的重视,出席的领导之多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在父亲的生平介绍中对父亲的一身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作为家属我们深表谢意。
父亲的去世对我家产生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在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容忽视,父亲生前一个月的收入加在一起超过6000元,一年7.2万元以上,而今这笔收入没了,我母亲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300元,这个出入有天壤之别;父亲在世时单位,里弄经常有慰问离休干部的慰问品,随着父亲的去世这些东西也将消失。
父亲生前一生清廉,但他始终不忘为孙辈们留点遗产,去世前他把二个银行存折交给母亲说这是留给孙女,孙子和外孙,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就你留着。他平时和我们聊天时经常说他对不起我们说没有什么财产留给我们,但他还是省吃俭用为孙辈们每人预留了一万元,我们到银行里去查了存折一共四万多一点,这些钱是他毕生的储蓄了。我们为有这样清廉的父亲感到欣慰,同时又因他的去世所带了经济损失感到迷茫。
父亲生病期间局里为父亲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了最有力的帮助,我们深表谢意。父亲的去世事实上不但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有理由相信最出乎意料的是我们亲爱的父亲,去世当天他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同时作为肺癌晚期的最厉害症状并没有出现,应该说父亲的去世是一次意外;如果医保没有住院二周以上必须出院死规定,按当时情形父亲的身体不会好转,但离死亡还是有相当一段时间,正是因为不合理的医保制度非要转院导致父亲过早意外死亡。过早死亡也许是父亲对单位,对医保所作的最后一次贡献,但对我们家庭尤其是经济来源一块又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父亲一生为人低调,清廉,他生前也多次嘱咐我们死后丧失从简不要搞排场,不要铺张浪费。所以父亲去死后我们原来想遵照他的遗愿告别会从简放在小厅。局里老干部处来电说告别会那天局领导和二十多位父亲生前的同事战友将要前来送别,我们听了非常感激领导和同事战友们的关怀,为了让领导和生前年过古稀的老同事,老战友有个良好的环境和空气(事实上我们不希望在告别会上发生意外)考虑再三最终选择了五楼最大一个厅,但来的领导,生前的同事战友之多还是出乎大大我们的意料,使原本一个简单的家庭告别仪式几乎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像是单位出面的有一定规模追悼会,有很多人还是没能进入大厅包括我们的亲舅舅舅妈和他们的子女。我们全家真诚的感谢出席告别会的领导,同事,战友,亲戚以及出席父亲告别会的全体人员,这么多人的出席本身就是对父亲生前最好的评价和肯定!事实上由小厅改成中大厅,我们的压力也不小,不知道有多少来宾,是否大厅里会空荡荡,费用也上去了不小,同时我们为了和这个厅的气氛相符把原来预定的纸花圈全部换成了鲜花的,这个成本一下子提高不少,所以整个丧事大大超出了我们这类家庭的预支,同时我们也感到很内疚,违背了父亲生前的再三嘱咐,愿父亲能原谅我们。
父亲去世对我们家庭的经济来源损失巨大,父母亲结婚本身就晚,等到他们的子女由于住房的原因更是晚婚,所以直到今天孙辈最大的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二个儿子都是打工的,随时都有随行业不景气或公司经营不善而下岗的危险。母亲受父亲去世的打击身体也一直没有恢复元气,我们现在正真感到危机时时刻刻都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不敢想象今后如何面对产生危机!所以我们恳切希望局领导,老干部处能看在父亲为党为国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辈子,同时也考虑到我家庭的实际情况,除了政策范围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外,能否额外的再补助一些,自此母亲和我们全体小辈殷切期待着局领导,老干部处决定。
再次感谢党组织,局领导对父亲平生做出的高度评价!再次感谢党组织,局領导,老干部处在父亲生病期间给予精神,物质及资金上的大力关怀和支持!再次感谢父亲去世后党组织,局领导,老干部处对母亲及子女们的关怀和帮助,认我们正真感受到党和领导无微不至!不管发生什么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们一定不辜负党组织,局领导,老干部处对我们关心和希望,好好地生活,老老实实做人,以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第二篇:抚恤金申请书火葬抚恤金申请书
我丈夫某某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 他的去世对我家产生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在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容忽视。
他一生为人低调,清廉,他生前也多次嘱咐我们死后丧失从简,不要铺张浪费。所以丈夫去死后我们原来想遵照他的遗愿,但是最终各种费用将近5万多元。所以整个丧事大大超出了我们这类家庭的预支,同时我们也感到很内疚,违背了丈夫生前的再三嘱咐,愿他能原谅我们。
丈夫去世对我们家庭的经济来源损失巨大,我受丈夫去世的打击身体也一直没有恢复元气,我们现在感到危机时时刻刻都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不敢想象今后如何面对产生危机!所以我们恳切希望局领导能看在丈夫为党为国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辈子,同时,丈夫响应党和政府火葬的号召,买墓地等也花费一大笔钱, 除了政策范围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外,能否额外的再补助一些,自此我和我的家人殷切期待着局领导决定。
申请人:
某年某月某日
第三篇:供养抚恤金申请书(模板)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监护人:
申请请求:
申请人的公司员工,于年月日时 18周岁,关于孩子的生活费用非常大,因此现需申请领取供养抚恤金,来解决生活的困难。 请将申请后的供养费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望批准,谢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单位意见:
第四篇:抚恤金抚恤金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至于他的父母能否获得,关键是看他们有无固定经济来源。如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如果他们有固定经济来源如退休费等,原则上就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 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父亲须达到60岁,母亲须达到55岁,才能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只要该职工的父母达到了申请的年龄,就可以去申请了。
2、其他子女具备供养能力,则不能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他子女不具备供养能力,则可以申请。
其实就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的一条就可以看出来了,你仔细的理解下,尤其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和“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五篇:抚恤金标准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鲁劳发[1993]343号
1993-10-29
各市、地劳动局、财政局、总工会(工会办事处),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近年来,各地反映物价上涨幅度较大,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明显偏低,已不能保证其基本生活,鉴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人员今年已作了调整,企业职工反响较大。经研究,决定对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二、职工因工与因(小编推荐你关注好范文 网www.bsmz.net)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分别调整为:
(一)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75元、73元、70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60元、58元、55元。
(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65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凡是孤独一人者,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发10元。
四、上述费用,已纳入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企业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六、非国有企业,凡是执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均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总工会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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