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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辞职信就可一走了之?

时间:2019-05-22 02:31: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交辞职信就可一走了之?

您正在浏览的求 职 信是交辞职信就可一走了之?

我的辞职信已经交了一个多礼拜了,公司至今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也不找人来接替,我该怎么办?难道真的可以一个月后潇洒地离开?还有,我和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合同(公司自己定的,非劳动局正式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而后因为要办理其他手续需要提供劳动局印制的正式合同,于是又签了这第二份合同(盖有劳动鉴证章),但是此合同并没有约定违约金。请问法律上认可哪份合同,最终将以哪份为准?

专家解答:杨女士在同一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内同单位先后签订了两份内容不尽一致的劳动合同,对于如何认定这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以经过劳动部门鉴证备案的后一份劳动合同为准。

虽然在实践中,劳动部门的鉴证备案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是劳动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服务措施。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时,一般要下列审查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这就决定了经过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具备更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效力应当高于未经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

另外,在杨女士提交辞职书后的工作交接,实践中一般安排在职工即将离开单位的最后几天,在提交辞职书到离开单位之间的30天内,杨女士仍然有义务尽职工作,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单位收到辞职书后的30天期满,即使单位未及时安排交接工作,也不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压我工资就只能忍气吞声吗

读者陈先生来信说:我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8月7日提出),昨天公司人事经理以我跟公司签的培训协议为由,说合同是三年,而我只干了两年,需交违约金6000元。我们的工资是每月25日结账,以前是下个月的1-15日,后来公司换领导加上搬公司,慢慢地就整整压了一个月,请问我现在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再加上公司在没跟任何员工商量的情况下就私自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的现状下,是否还需向公司交违约金?

专家解答:《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因此,陈先生和公司之间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违背法规规定。但是,违约金的承担是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违约才可能谈及违约金。《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如果陈先生所述公司拖欠、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属实,则应属公司违约在先,陈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篇:一走了之读后感

听情感专家说起来,男女差异极大,根本都不是一个星球来的,怪不得沟通很困难。所以打开这样一本书时觉得很神圣,有种拿着密码本要破解外星人之谜的感觉。可是等到书读完了,这个来自火星的物种,想法那么怪诞,行为多么搞笑,诉求多么简单,你简直要抓狂!

彼得这么个男人,工作稳定,情感稳定,马上就要进入“围城了”。一个三十好几的男人,一份公关经理的工作,一个逼着结婚的女友……彼得集合了大多数这个年龄段的男人的特点,可是,他却不想结婚,在婚礼前夕一走了之。他简直可以当反面教材,发给怀春女一人一本。

“一走了之”,这当然是一个哗众取宠却又满含无奈的书名。彼得自己集逃婚者的乌龙故事于一身,但也不代表这世上的好男人都死绝了,都会上演这么狗血的情节。不管是逃跑的彼得,还是死党葛罗利希,还是那些进入爱情的坟墓的朋友们,他们的生活是在天空中飘荡的风筝,看似自由自在,终是被一根线牵引着,紧紧地拽在某个人,某个物体,或者某种生活手中。看似老鹰般自由自在,终究也不过是被驯养的鸟类罢了。在这样的情形下的“一走了之”,是现代社会的通病,跟他们是不是婚前恐惧,倒没多大关系。

汤米?尧德的小说有何特色,何以一面世就能俘获人心?一方面固然是他填补了市场空白,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的小说风格幽默搞笑,男性形象贴近人心,叙事节奏明快,读来犹如纸上的电视剧。作家极擅自嘲,主人公的乌龙遭遇和自怜自艾惹得读者捧腹大笑。很多读者大叫过瘾,为书市终于出了新东西而感到兴奋。作品高超的搞笑娱乐手法,加上性格鲜明、深入人心的逃跑男形象,征服了读者。

第三篇: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甚至一走了之,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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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劳动者拒绝进行工作交接甚至一走了之,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答: 201*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这是新的劳动法中有利于企业的一个变化。若发生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其法定的义务;但作为劳动者,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交接,是其法定的义务。但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就工作交接的对象、内容和程序等全部细节问题进行协商确定。

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就工作交接问题进行约定的,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并没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其完成工作交接义务后再支付。倘若劳动者不进行工作交接,甚至一走了之,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而假设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就此问题进行约定,那工作交接时劳动者出现不配合时,用人单位只能尽量与劳动者取得联系,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或者是自行承担由此所带来的后果了。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想要更好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而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在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有必要进行相关的约定,确定好劳动者离职的方法、离职时工作交接的程序、工作交接的详细内容等事项,并明确违约这些条款的责任,以便在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有更多有利依据约束离职行为和拒绝工作交接的行为,规避自身的风险。当然,制定这些工作交接条款时要注意实践性。

另外,对于公司的重要职位或重要部门的工作者,用人单位应该要求劳动者将一些重要的资料以及工作总结定期做好备份。并且,在这些重要的工作部门,做好人才的预备工作。这样,即使在遇到劳动者不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用人单位也不至于遭到重创,受劳动者的牵制,使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篇:辞职信之辞职原因

辞职申请

尊敬的领导:

见信好!

我来公司已近一年,于公司未做丝毫贡献,于己倍感压力,身心疲惫,辞职信之辞职原因。公司上下皆是领导,左右均为耳目,工作一年,言行举止谨小慎微,必恭必敬,惟恐言行不当再遭人嗤,长此下去,堂堂七尺男儿,身上豪无半点血气,做人做事也失却原则,此辞职原因之一。公司欲做国内强者,急需一批高素质人才充斥其中,而我却庸人一个,无才无德,虽拼尽全力无奈专业不对口,实不忍白拿工资在此度日,恳请离去,此辞职原因之二,辞职信《辞职信之辞职原因》。工作一年,待遇微薄,每月均靠亲友接济度日,而父母日渐苍老,劳苦一生,本以为该享清福,无奈毕业一年多未给二老寄去半分钱,再者家中外无显赫达贵亲戚,内无应门五尺之童,两老冷冷清清,终日四目相对,作儿的在精神和物质方面实在亏欠他们。每每想此,痛不欲生,此辞职原因之三。以上三点,皆属肺腑之言,望请批准,翘首为盼!

·班干部辞职信

·为了个人发展的辞职信

·医院医生辞职信

·辞职信的格式

最后祝公司的事业蒸蒸日上再创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小李

xx-3-1

第五篇:辞职信之辞职原因

辞职申请

尊敬的领导:

见信好!

我来公司已近一年,于公司未做丝毫贡献,于己倍感压力,身心疲惫。公司上下皆是领导,左右均为耳目,工作一年,言行举止谨小慎微,必恭必敬,惟恐言行不当再遭人嗤,长此下去,堂堂七尺男儿,身上豪无半点血气,做人做事也失却原则,此辞职原因之一。公司欲做国内强者,急需一批高素质人才充斥其中,而我却庸人一个,无才无德,虽拼尽全力无奈专业不对口,实不忍白拿工资在此度日,恳请离去,此辞职原因之二。工作一年,待遇微薄,每月均靠亲友接济度日,而父母日渐苍老,劳苦一生,本以为该享清福,无奈毕业一年多未给二老寄去半分钱,再者家中外无显赫达贵亲戚,内无应门五尺之童,两老冷冷清清,终日四目相对,作儿的在精神和物质方面实在亏欠他们。每每想此,痛不欲生,此辞职原因之三。以上三点,皆属肺腑之言,望请批准,翘首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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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公司的事业蒸蒸日上再创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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