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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排污企业调查情况

时间:2019-05-22 04:05:13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市排污企业调查情况

市排污企业调查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府办(201*)02号文的通知,我局从二〇一四年元月起对全市的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准备阶段。在第一阶段中我局主要根据调查工作的难度作了精心的准备工作,局班子成员召开了调查预备会,统一了本次调查工作的标准,调查重点和调查步骤;在人员配备上原则上由局工作骨干组成四个调查组,每组由两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并印制了五千本《环保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到调查对象。第二阶段从二月二十八日起到三月三十一日止全面调查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全局四个调查组分别深入到全市二十九个大的调查单位,进行详细的污染普查,在企业矿山、乡间荒坡冒着冷风冻雨,踏着泥泞小道,走村进户在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同时,对各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细致的调查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调查资料,基本摸清了我市的污染现状,为市政府的环境决策积累了可供参考的真实数据。第三阶段为调查情况汇总阶段,主要是对第二阶段调查的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找出我市的主要污染行业,制订相关的应对策略。

一、 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在局党组的精心组织下,我们分别组成了四个调查组,每组由两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两位工作人员也是我局的工作骨干,他们对全市三十一个乡镇(场、矿、开发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在调查中我们采取了到企业进行调查登记,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后;到企业周围的村庄,向当地的群众了解企业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和污染情况;调查组到实地察看企业排污现状,从而掌握排污单位的污染现状。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共对2250个排污对象进行了调查登记,调查单位的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养殖业为1368个,占污染企业的60。8%,其次服务行业为448个,占污染企业的19。9%,各类砖瓦石灰企业为197个,占调查总数的8。75%。

二、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通过走访企业周边的群众,现场察看等方式,发现了不少环境问题和污染隐患:一是养殖业的无序发展对环境污染的程度正在加剧,这些养殖场大都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因此在选址上随心所欲,他们不考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的影响,或建在村庄的饮水源头,或建在村庄的上风向;更有甚者利用村里的废旧房屋把猪养到了村中心,搞得整个村庄臭气熏天。这些现象若不加以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二是工业项目规划不够完善,企业分布广,选址不合理,污染源分散;有的仍是小作坊式,规模小、工艺落后,加剧了污染物的排放量,这将对农业生产甚至生态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还有的工业企业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部门的批准,擅自建厂,有的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有的虽然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但不按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未经环保验收就擅自投产。三是老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落后,已经难以适应目前环保工作的需要。尤其是水泥行业污染更为严重,粉尘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大。

三、 本次调查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查我局虽然从时间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调查的困难也有所预料,但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是感到调查工作不尽人意,主要有民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乡镇对调查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调查工作有抵触情绪,有的则抱着应付的态度对待本次调查,这给我们下去调查的(更多请搜索www.bsmz.net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三篇:关于重点排污企业治理情况的分析与对策

关于重点排污企业治理情况的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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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10日,在陈兴明副主任带领下,社事委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就环保工作开展了调研。重点视察了工业园区的9个企业排污治理情况和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近两年来贯彻环保法、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强治理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是建设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和标志,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坚持环保优先和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战略,强化环境整治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全面启动生态县创建,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县工业园区企业集中、排污量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活动,在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环保法贯彻执行及重点污染源企业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促进环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4月27日全国、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又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治污工作。

二是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环境建设和企业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首先,严格执行环保审批一票否决制和“三同时”制度。近两年来,“三同时”执行率在80%以上,项目环评率达98.6%。其次,督促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提高治污能力。近两年来,全县企业累计投入201*多万元,新上了20多台套废水、废气治理和处理装置。第三,加强监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手续不齐、工艺技术落后、超标排放的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限期治理的限期治理,该关闭的关闭;近两年来,共关停了3家环境违法企业,对17家超标排放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是创新机制,健全网络,全面提升环境管理和执法水平。在坚持常规性环境管理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如:实行重点企业县领导挂钩制、环保执法人员包干驻厂制、聘请群众环保监督员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管和执法力度。

二、存在问题

调研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我县的环保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绝大多数企业主的环保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升。这些进步与县政府及环保部门近年来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分不开的。但是环境保护和重点排污企业治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环境形势还十分严峻。如局部区域空气中时常能闻到刺鼻的气味,园区排水沟污水排放也不鲜见,这说明还有企业存在违规排放行为,环保部门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一)项目结构性污染较重。化工、造纸、铸造等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且治理费用较高,治理难度较大,给周边环境安全带来较大压力。

(二)部分企业环保法制意识淡薄,少数化工企业存在生产与治污不够协调的问题,重生产、轻治污现象较为普遍。原因之一是治污设施投入和运行成本较高,受利益驱动,有些企业治污设施配备不全或运转不正常,治污设施成为应付环保检查的摆设;原因之二是环保执法工作存在疏漏之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导致有些企业想方设法偷排偷放废水废气,从而使局部区域环境污染较重。

(三)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国家高度重视、全社会充分关注的大事。4月27日召开的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总理、×××省长对环境保护和企业污染治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我县目前环境治理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们目前面临的环境形势,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群众利益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和落实,在今后一段时期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要通过发展来解决经济与环境保护问题,通过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来促进发展, 走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稳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对决定转产、搬迁的开发区化工企业,要做好督查工作,确保企业按进度转产或搬迁。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宣传对象上,不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而且要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宣传,教育他们做到守法经营、达标排放,增强他们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意识;还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在宣传主体上,除了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利用有效方法广泛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优势,对环保执法、环保维权等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出环境保护的浓烈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县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环保职能部门的领导,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另一方面要及时补充先进的监测设备,提高环境监管质量和监管水平。环保职能部门既要加大执法力度,又要加强环保监管;既要重视重点排污企业治理,又要及早建设好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等公共环保基础设施;要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要在继续落实好“三同时”、排污许可、环评等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县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加大治污力度,要有规划、有重点地解决一些环境问题。在执法上,尤其要加大对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四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文章标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平凉市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平环发〔201*〕45号)文件要求,我县从6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

,集中1月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自查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解决影响矿区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环保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华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方案制订、人员抽调、情况收集、督查检查等工作。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为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坚持把强化宣传作为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上组织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上街宣传、定点播音、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主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2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宣传专栏10期,制作电视宣传字幕3条,并在县电视台进行连续播放。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职能作用,积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矿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企业重视环保的社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一是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我县西华、北河、南川、石堡子四个集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污水排放口,周围没有杂物或畜禽粪便堆放,没有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排污行为。二是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县境内17户煤矿企业、1户水泥制造企业、2户冶炼企业和1户电瓷企业中,除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2台炉子已于201*年4月27日进行关停)之外,其余企业均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全部达标排放,没有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另外,我县也没有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在建设项目中,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晨化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已投入试生产。四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了自查。县境内没有自然保护区,也没有造纸、制革、淀粉加工、铅锌选矿等企业。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煤炭采掘、农业产业开发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都能够稳定达标,六个限期治理项目除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外,山寨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进行组织验收。砚北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东峡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县城华砚供热中心扩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

4、细化措施,边查边改。在这次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石堡子工业开发区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这5台炉子于201*年4月26日已责令全部关停。晨华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自查工作中,我们将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晨化公司作为环保治理重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切实增强了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使自查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乐华冶华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

的规定,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存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二是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之中,尚未通过验收。三是晨化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东华镇煤矿废水治

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按目标责任书在201*年8月必须完成治理任务,止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整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并经省、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二是督促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责令晨华公司停产整顿,按程序补做环评手续,限期落实环保设施。

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督办单位表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来源于公文素材库,欢迎阅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第五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平凉市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平环发〔201*〕45号)文件要求,我县从6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集中1月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自查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解决影响矿区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环保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华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方案制订、人员抽调、情况收集、督查检查等工作。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为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坚持把强化宣传作为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上组织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上街宣传、定点播音、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主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2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宣传专栏10期,制作电视宣传字幕3条,并在县电视台进行连续播放。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职能作用,积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矿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企业重视环保的社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一是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我县西华、北河、南川、石堡子四个集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污水排放口,周围没有杂物或畜禽粪便堆放,没有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排污行为。二是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县境内17户煤矿企业、1户水泥制造企业、2户冶炼企业和1户电瓷企业中,除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2台炉子已于201*年4月27日进行关停)之外,其余企业均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全部达标排放,没有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另外,我县也没有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在建设项目中,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晨化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已投入试生产。四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了自查。县境内没有自然保护区,也没有造纸、制革、淀粉加工、铅锌选矿等企业。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煤炭采掘、农业产业开发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都能够稳定达标,六个限期治理项目除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外,山寨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进行组织验收。砚北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东峡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县城华砚供热中心扩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

4、细化措施,边查边改。在这次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石堡子工业开发区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这5台炉子于201*年4月26日已责令全部关停。晨华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自查工作中,我们将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晨化公司作为环保治理重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切实增强了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使自查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乐华冶华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存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二是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之中,尚未通过验收。三是晨化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按目标责任书在201*年8月必须完成治理任务,止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整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并经省、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二是督促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责令晨华公司停产整顿,按程序补做环评手续,限期落实环保设施。

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督办单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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