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绩溪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全县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绩溪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和“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县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76个。201*年,我县“生态创建”、“污染防治”、“环保违法项目清理整顿”、“环境监管”、“环保宣传”工作获市级先进表彰。
一、完善体制机制,高位推动生态保护工作
绩溪县环保局深入贯彻中央“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发展思路,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是推动大环保工作格局的实现。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县长为第一副主任、县委常委为副主任的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全市各县市区中率先出台《绩溪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构建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二是优化环保部门自身定位。在传统“督企办案”基础上,强化“环保督政”职能,充分发挥“绩溪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领作用,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承担环保工作的督查、督办,强化“大生态环保”的管理模式,压实各单位、各乡镇承担的环保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全县的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在面上,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了县乡村3级覆盖全辖区的环境监管网格,落实乡镇政府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在点上,严格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对全县排污单位随时、随机开展检查,实现了环境监管点面全覆盖。同时,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从严控制工业企业河道取水排水,收紧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切实减少入河排污量,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禁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等红线区域落地。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黄山歙县、杭州临安、宁国、旌德等地共同建立了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并成功运用于徽水河、金沙河流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实践。
二、全面履职尽责,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十二五”以来,绩溪县环保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宣传教育、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在全市领先示范,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成绩历年均居居全市前列。一是严格环境监管。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执法力度全市第一,全县企业守法意识迅速显著提升。201*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3余起,罚额近400万元。主动对接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起,为全市环保系统树立了正面的导向标杆。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准入和验收关,从严开展了环保违法建设项目清理和散乱污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带病上路”。开展了环评市场的整顿,打击了借用资质、违规代理、漫天收费等破坏正常环评市场秩序的行为,环评文件质量和时效有了显著提高。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利用网站、短信、报纸、APP新媒体等平台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技术标准、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予以全过程公开。以企业和党政部门为重点,兼顾社区、农村、学校及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将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到位。 “六·五”环境日期间,精心组织开展了绿色出行、环保征文、生态摄影、政企交流会、法律讲堂等活动,环保宣教生动活泼,卓有成效。201*年被评为安徽省环境宣传先进单位。
三、加强统一监管,保持优良环境质量
在统一监管方面,我局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筹牵总作用,强力推进城乡生态建设、水气土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等全局性环保工作。在城乡生态建设方面,大力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重点实施了新安江流域我县境内三大河流的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二是坚决打赢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了工作方案并实施年度考核,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办法》等制度,201*年起至今,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50个,水污染防治项目74个。201*年,绩溪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4.8%,PM10平均浓度59.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9.1微克/立方米,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扬之河(练江)绩溪歙县交界断面常年保持Ⅱ类水质,环境质量全市第一,全省领先。三是圆满完成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央驻皖环保督察期间,绩溪共受理问题转交件13件,我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强力推进问题的交办、整改,各件均全部按时办结。绩溪投诉件数量全市最少,且这些环境投诉件,基本为个案反映,没有结构性、全局性问题的投诉,反映出绩溪整体生态环境良好,环保领域基本没有重大隐患和因产业结构所致的复杂矛盾。
在自身能力建设上,我局在“十二五”期间有了明显提高,全局新增编制23个,干部职工数由201*年的11个增加到201*年的33个,领导集体坚强有力,县环境监察队、监测站均达到标准化验收要求,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开展监测项目48项,环境执法监测技术装备齐全。同时,在党风廉政方面,我局未发生过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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