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社会闲散人员、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办理正常事务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保卫人员协调许可后,在有关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校园。
三、未经准许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四、严禁任何人员在校门前100米范围内违法设立摊位。
五、对不服从管理、滋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秩序以及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公安机关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六、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此规定,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谢谢合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民警提示标语》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361309.html
- 上一篇:加油站毗邻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