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华区教育局文化体育局
电视宣传片策划、导演、摄制协议
甲方:**市新华区教育局文化体育局
乙方:**中海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策划、拍摄、制作15分钟《共享幸福教育——**市新华区推进课程改革巡礼》电视宣传片达成合作协议:
策划摄制: 《共享幸福教育——**市新华区推进课程改革巡礼》
完成时间:按甲方要求
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完成该片的策划、撰稿、导演、录制工作。向乙方提供宣传片创作必要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素材。负责组织安排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单位教师学生参加拍摄。
2、向乙方支付该片策划、导演、摄像、制作费:按照每分钟3500元(人民币)单价,成片正负不超30秒不计费用,超过30秒按照整分钟计算增加费用。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日内,甲方预付定金30000元给乙方,确保拍摄顺利执行。待该片制作完成后,经甲方审看修改确认完成后,于乙方交送成片时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因该费用为双方商定的最低价位,需乙方调集大量人力物力完成。故无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及战争发生不能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中途停止合作,甲方须按总费用80%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补偿。
乙方责任:
1、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和甲方提供的相关素材及时完成该片稿本策划、创作工作,专题稿本需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修改。经甲方审定后,原则上不再修改,如需修改需加付配音费用。
2、按照甲方审定的稿本进行该片的导演、拍摄、收取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拍摄中,使用大疆无人机航拍、摇臂、轨道摇臂、轨道车、五d3系列高清摄影机、goupuro等高新技术设备,按照高级专题片的拍摄要求,调度指挥拍摄场面,创意导演拍摄场景,完成好拍摄工作。
3、按照电视宣传片艺术标准对宣传片进行稿本配音、剪辑制作、后期精包等工作。由央视配音配乐,确保专题时长、质量和效果。
4、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片,完成后报送甲方审看,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修改。甲方可对宣传片提出详尽修改意见,(甲方审片时应详细记录需修改地方,避免反复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双方提议仲裁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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