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战略性融资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_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由乙方根据甲方项目特点从乙方投资商情报资料库中精选出适量的特定投资商资料给甲方,甲方在乙方指导下,进行融资操作和实施,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相应融资费用。
第二条 甲方需提供或明确如下具体资料或事项
1、正规的商业计划书,没有商业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严重不合格的客户,我们不提供此项服务;请参见我们商业计划书页委托协议范本中关于委托方需提供资料要点:委托协议。
2、甲方已经与哪些客户进行了融资洽谈,以避免我们提供资料的重复,同时我们也从中了解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利于今后指导改进。
3、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项目融资合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融资策略,提高成功性。
4、及时提供其它乙方认为非常重要的相关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乙方所提供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乙方投资商情报资料库中精选出__________家特定投资商情报资料交给甲方;
2、乙方应对甲方的融资提供适当的指导,包括融资策略、谈判策略等的沟通;
3、乙方应对甲方与投资方的合作协议进行指导。
4、出于时间考虑,原则上,乙方不到甲方现场进行工作指导,若确需到现场,在双方商定后再特别对待。
第四条 费用支付
1、在双方签定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前期融资服务费定金和提供项目相关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项目相关资料后__________小时内将选定的特定投资商情报资料发送给甲方。若甲方所提供项目资料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或推迟后续服务,同时,乙方将在__________日内将甲方所支付款项退还给甲方,直到甲方完善资料。从长远利益角度考虑,我们必须维护自身形象。
2、在甲方第一笔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__________元融资服务费(不含前期融资服务费定金)。
第五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__________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若距离较远,也可传真签字,但需附上签字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热照传真件。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程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年月日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书
战略性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双方在今后项目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一、 合作宗旨:
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二、 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双方还可就其它项目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 项目合作
1、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方以资源整合优势以两家公司的名义一起去承接各
自项目,包含共享各自品牌使用、资质证明等前期公关、投标、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市场活动,以及中标后双方自行设计直至项目交付为止。
2、项目中标后由双方自行跟客户签定合同,客户归双方各自所有,对方
承诺将来不会单独与客户签订各类合作协议。
3、因项目需求,均可为对方提供规划、园林、建筑等提供高效率的技术
咨询服务。
4、甲乙双方承诺由各自进行相关前期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其设计任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交由对方负责,其项目设计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四、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
披露。
五、 其他
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框架协议
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子项目合同作为补充。
3、本协议的附件以及由于本协议而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
行期限。
5、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每份协议书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封闭融资合作协议书
工商银企合作协议书
编号:()信工商银第号
甲方:有限公司(山西焦煤)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丁方:(焦煤用户)
协议签署时间:201*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点:丙方住所地
为加强甲、乙、丙、丁四方之间的互利合作关系,就甲方与乙方将签订的《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的履行和甲方预收货款,丙方愿意为甲方和乙方之间的付款定货和货款结算提供服务以及甲方、乙方、丁方保证丙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全部债权的实现,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作协议,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银行承兑授信的额度及有效期
(1)丙方同意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根据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销售合同》付款的需要给予乙方开立以甲方为收款人的最高敞口不超过人民币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乙方提出具体的承兑申请后,丙方有权按照自身的业务要求决定是否给予乙方承兑授信以及授信条件、单笔授信额度和有效期限。
(2)如丙方同意给予乙方单笔银行承兑授信的,丙方与乙方应订立具体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该银行承兑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违反本协议或项下的任何一份具体的承兑协议时,丙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承兑授信或削减乙方可以使用的承兑额度,并要求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乙方未能采取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的,乙方授权丙方直接从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用于清偿债务。
(3)本条约定的授信额度以余额计算。在本条约定的授信期间之内,乙方对已经清偿的授信额度可再次申请使用。
(4)丁方仅承担本协议书中约定条款的义务,不再承担本协议书之外的其他协议的义务。
第二条具体合作内容
1、甲方、乙方签署《销售合同》(甲、乙、丙、丁四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一笔《销售合同》均具有唯一性。同时必须列明:货物必须发往丁方指定地点。
四方约定:如某一《销售合同》履行后尚有少量部分未能履行的,该部分依次转入下一《销售合同》中履行。
2、乙方根据《销售合同》向丙方申请开立收款人为甲方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向其在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上存入不低于该笔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30%的保证金,作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二十天,乙方必须在上述第一款约定的保证金帐户内存足与该银行承兑汇票票面等额的保证金。
4、乙方与丁方就《销售合同》项下的货物签定《产品购销合同》,丁方在收到货物无质量、数量异议的情况下,在六十天内将全部的货款存入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上述保证金帐户内。丁方仅承担其与乙方所签合同项下标的金额的责任,超出范围不予承担。
如丁方交付以收款人为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付款方式的。丁方应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丙方。丙方收到前述银票后,通知乙方。丁方将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直接付给丙方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付款数额及时间,以便乙方核查。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丙方有权直接扣划上述保证金帐户和乙方在丙方处开立的任何帐户内的资金以清偿乙方已到期的银行承兑债务。
第三条货物的交付
1、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以甲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销售合同》的约定条款交清发货。
2、如甲方收到丙方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30个工作日内未按《销售合同》的约定发货或出现《销售合同》不能履行情形的,甲方应当直接将由丙方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退回丙方,或由甲方将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80%的款项退回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剩下款项在提取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财务费用后退回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若甲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发货并出现丙方的承兑债权遭受损失的情形,甲方应承担赔偿丙方承兑债权损失的责任。
3、甲方保证在将《销售合同》项下货物发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丙方。
4、《销售合同》项下货物到达丁方指定地点后48小时内,由乙方、丁方依据甲乙双方订立的《销售合同》、乙、丁方双方订立的《产品购销合同》的约定进行联合验收,单货一致后,办理交接;
乙方、丁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时间内对收到的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质量、数量提出异议,应在约定的验收时间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乙方、丁方应将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经检验,如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合《销售合同》、《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的,乙方、丁方应在验收后两日内与甲方联系调换或退货以及索赔事宜。
第四条 保险条款
《销售合同》项下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如货物发生保险事故,甲、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项,由于货物运输保险免赔事项造成丙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前述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
第五条 收货及支付货款事宜
丁方办理交接手续取得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即视为乙方已完全履行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中之义务,丁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3项约定的时间将货款全额汇入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如果丁方直接向乙方付款或将货款汇入乙方的其他帐户的,丁方应承担由此而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丁方承诺在贸易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办理贴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丙方作为贴现行。
甲、乙、丙、丁方四方建立健全对帐制度,定期联系、核对帐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丁方各持壹份,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四篇:cm_sblc_bg融资合作协议书
融 资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备用信用证融资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由双方信守履行:
一、合作融资事由:
甲方在自有(刚果金森林开发项目、尼日利亚卡诺州房建工程项目)的开发融资过程中,通过境外财团国际金融渠道,开出德意志银行及汇丰银行开出的国际备用信用证sb/lc或保函bg进行融资,由于甲方项目是分期和分批开发与建设,故留有一定的融资额度。见于乙方项目的融资需求,经双方协商在公平互惠的原则上签定本协议。
二、融资合作的条件:
甲方提供德意志银行或汇丰银行的备用信用证(sb/lc)或保函(bg),乙方凭借自身企业的外汇额度和银行贷款额度抵押贷款。
三、融资计划:
1、乙方需提供自身企业的三证及董事会章程,双方确认合作条款和操作程序后,乙方首先要征询协调接证受益银行,并通过接证受益银行确认可以向开证银行开出icbpo (ipo),提供ipo样板供开证方确认,并由受益银行确认开证银行提供的mt760范本 (见附件)。
2、在受益银行确认开证银行所提供范本后,乙方签署由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见附件)。
3、本项目合作融资额度元,(每单最低不低于确认币种金额1000万元),币种美元、欧元,由乙方或受益银行确定。
4、乙方全权负责该项备用信用证质押贷款,该信用证使用期限每期一年(即1年+1天)可延续五年,如需延期要在信用证到期前30天办理转期手续,并支付所使用的信用证担保额度贴息及相关费用。
四、相关费用:
该信用证融资额度按年支付使用额度贴息,贴息12%/年(即:8+2+2)分别按甲方或开证申请人指定银行户口汇入,此费用包括年贴息、操作费、服务费。在乙方受益银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
乙方承担。
五、操作流程:
1、甲方提供开证银行完整坐标三个工作时内乙方受益银行将发出icbpo致至开证银行同时邀请甲方至乙方接证银行所在地对该笔贷款入账账户加签共管。
2、开证银行收到乙方受益银行发出的icbpo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接证受益银行发出mt760。
3、接证受益银行直接向开证银行确认条款。
4、接证受益行确认条款后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发放贷款给乙方。
5、根据甲方提供的账号同台交割支付甲方的所有相关费用后甲方解除账户加签。
六、风险保证及违约责任:
甲方确保所提供的备用信用证的真实性,乙方确保项目真实并符合国家批准,本项资本运作若在甲方开出真实有效的且得到接证行认可的备用信用证后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够完成贷款入账或不按协定支付相关费用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甲方开证运作全部损失即:该信用证数额的12%,另加违约罚金50万美元。
七、信用证使用期限:
该信用证使用期限一年+1天,在信用证到期日前10日内,乙方将所使用的贷款数额及贷款利息归还入乙方贷款银行进行赎证。如乙方项目需延使用该笔贷款,则需在信用证到期前30日前通知甲方办理续期手续并支付下一期相关费用后甲方负责办理续期事宜。如乙方未严格按此协议约定条款到期办理赎证或续期等相关手续,因此造成的全部后果及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自行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效期与信用证使用期限同步,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临时协商解决,达成共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签字盖章:
乙方:
法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1*年月日于深圳
第五篇:合作融资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a
乙方:b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现甲方委托乙方为公司从c(以下简称:c公司)贷款融资。
第二条 融资方案及担保方式甲方自行设计。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无论何种情况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从
信达公司贷到的所有款项均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项下的委托事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费用为公司收到的
贷款融资总金额的1.5%,该费用甲方不得以交税或其他理由要求乙方提供发票。
第五条 若乙方完成本协议的委托事务,在资金到达公司账户之日起三个
日历天之内甲方须以现金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之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延
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为融资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三,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上述费用为止;超过三个日历天未付清的,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其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广
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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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融资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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