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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时间:2019-05-22 05:59: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广元市黄冈学校

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广元市黄冈学校

乙方:(车型:车牌号:驾驶员:)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 1-

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8、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每台车、每批次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9、学校将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于乘坐学生接送车辆的学生,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交警中队、中心初级中学、交管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要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树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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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 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车辆检测实行半年一次强制检测,即每学期开学前检测一次。

3、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

5、承运人(驾驶员)与被接送学生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学生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

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驾驶员)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每小时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1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12、承运人如有违规,发现一次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一次违规记录,违规记录达三次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即由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取消该车的接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接送学生的业务。

甲方:乙方:

201*4年3 月日

第二篇: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某某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园)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第三篇:三项考试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三项考试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乙方:江山市大众客运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和加强2 0 1 3年9月会考补考及三项考试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会考(9月1 3日)及三项考试(9月1 4日)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作为会考及三项考试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制度,督促安全员制定接送安全预案,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

2、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严格检查接送车的营运证、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等证件及接送车的安全运行情况。

3、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学校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组长周云海,副组长为徐荣辉,组员为王敏、余全、毛丽福及高三班主任。

学校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指挥调度,实行专人跟车护导,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 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二、乙方责任:.

1、接送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承担本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具备营运证、 行驶证等有效证件。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 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3、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 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4、承运人(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出发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会考补考乘车时间:9月1 3日早6:5 0出发,地点: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9月1 3日中午1 1:2 0返校,地点:江山中学

9月1 3日下午1 3:0 0出发,地点: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9月1 3日下午1 5:5 0返校,地点:江山中学

三项考试乘车时间:9月14日早上7:15出发,起点: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终点:滨江高中

5、承运人(驾驶员)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价格。

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务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城乡公交车核载人数承载学生,不得超载。

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负责安排足够的车辆按时把学

生送到考场。9月12日前把车牌号、驾驶员姓名、核载乘客数以书面的形式交学校。以便统一安排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

定路线: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按车号顺序前行,不超车。

定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带队教师免收车费。假如天气炎热必须开空调。 清湖中学——江山中学,每人8元(单程|)

清湖中学——滨江高中,每人5(单程|)

6、客运公司必须一次性把学生运送到考点。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每小时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7、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高考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8、承运人违规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除了联合教育局、交警部门取其承运资格外,并依法追究责任。

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名: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名:

201*年9月11日

第四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修水县大桥镇井源小学

乙方:(车型:车牌号:驾驶员:)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与几代人的希望。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特鉴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乙方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观念,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争做“放心接送车”。

2、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行驶谨慎、稳重、责任心强。

3、学生接送车辆要严格报交通部门审批,必须有喷漆和“接送学生专用车”等标识。车主要确保车辆的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不封闭车辆,做到车内救生、消防设施齐全。

4、平时要重视车辆的保养和检修,特别在每次接送学生之前要认真做好检查。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安全行车,在安全路段停靠。维持乘车秩序,管好乘车纪律。不走小道、超近道。坚决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员(特别是车尾严禁载人)、不超速(时速需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驾驶。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安全。

6、关爱乘车学生,上下车时要对照名册清点人数。驾车途中要严格禁止学生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学生下车路段要提醒学生下车安全。

二、乙方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有疏忽,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一切与校方无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小各自留存一份。以上内容如有不妥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修水县大桥镇井源小学(公章)乙方:(签字)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第五篇:奇台七中教师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教师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奇台县第七中学

乙方:杨志明(车型:大客 车牌号:新b44097 驾驶员:杨志明)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接送教师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教师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教师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长是接送教师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教师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教师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教师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教师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教师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教师车辆运营资格。接送学校教师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教师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教师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师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教师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教师。

3、监督接送教师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4、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教师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5、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教师车资格。-- 1

6、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四、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每个教师每月80元,单趟40元,学校每月补助1750元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30座以上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教师。

2、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教师的车辆。

5、承运人(驾驶员)与被接送教师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教师,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教师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驾驶员)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教师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教师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教师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每小时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教育局备案,本协议签订时效为壹年,即201*年9月1日至201*年4月30日,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201*年8月20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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